一辆银灰色的休旅车在一个拥有上千户住宅的大型小区前停下。
瞟了眼车上的时钟,霍尹的目光转向对面一家名叫“日出”的画室,这间画室以教小朋友绘画为主,再过五分钟,五点到六点半的课程就结束了。
平常七点半还有一堂课,不过他相信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如曦应该早就已经调好了课,等上完这堂课,画室就会休息。
即使无法看见她教小朋友画画时的表情,霍尹仍想象得出她那张秀丽的鹅蛋脸上一定洋溢着满满的笑容,耐心的教导那些烦人的小鬼头。
她很喜欢孩子,他却对应付小孩很不耐烦;她很喜欢动物,甚至因此加入流浪动物协会成为志工,他则从小便讨厌那些猫狗,还有猪。如曦收养了一只流浪的麝香猪,也许是因为太肥了,被原来的主人弃养,她竟把牠捡回了家。
很多如曦喜欢的,他都不喜欢,但因为她喜欢,所以他曾努力试着喜欢,不过天性的好恶是很难改变的,五年下来,他仍然不喜欢小孩、不喜欢那些动物,他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不把厌恶的情绪表现出来。
打开广播,他靠上椅背,视线一直不曾离开过那间画室。
音响里流泄出一道略显沙哑低沉的男音,正在询问来宾一个问题,对方是一位十分知名的两性作家——
“孟若,如果要用一种植物来比喻爱情,妳会选哪一种植物来比喻?”
沉默须臾,一道轻柔女声从音响里传出,“我想我会用布袋莲来形容爱情。”
“布袋莲?这是为什么?”主持人好奇的问。
“布袋莲这种植物繁殖力很强,只要种下一株,不久就会蔓延成一整片。我觉得爱情也一样,一旦爱上一个人,就会像得了瘟疫一样,心里全都刻上了那个人的名字,只要事情跟对方有关,就会特别去关注。”
稍稍停顿了下,她再说明,“自己会想知道对方有什么样的嗜好、兴趣、喜欢吃的食物、习惯、所做的工作、住的地方、看的书、交往的朋友、对方的家人、对方的品味、收入……对方一切的一切,自己全都想知道。”
女作家感性的接着说:“爱上一个人,心里属于爱情的那个区域就会在不知不觉间被那个人占领,会只想着那个人的事,其它的人全都被自己驱逐出去,无法再在自己心里占有任何空间,就像布袋莲一样,原本只是一小株,可是不久,它就繁衍成一整片,排挤其它植物的生存。”
她笑了笑,声音微扬,继续说:“布袋莲的繁殖力很强,在清除的时候若没有完全清除干净,就会春风吹又生。爱情也一样,只要还有一点点余情未了,很容易就会旧情复燃。”
漫不经心的听着广播里女作家对布袋莲和爱情的见解,霍尹悠悠忆起他第一次见到沈如曦的情景。
那是在五年前,她十九岁,他记得她当时绑着马尾,穿着一件红色条纹的长袖T恤和一件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黑色布鞋。
那时她与一名同伴正在拜托两名捕狗队的男人放了网子里被他们捉到的一只流浪狗,对方不肯,她神情有些激动的在说服他们。
当时他刚在旁边一间便利商店买完东西走出来,听见他们的争执声,下意识朝他们瞥去,却在见到她的那一瞬间感觉彷佛有什么狠狠撞进了他胸口,一股从未有过的浓烈情绪在心里荡开来。
他的眼神宛如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束缚住,他的眸光就那样凝结在她身上,无法移开,那一刻周遭的一切似乎全都消失了,他看不见任何人,他的眼里只有她,心里升起一种没来由的渴望。
那时,他还不明白那种奇异的感觉叫什么。
他当时只能目不转睛的看着她趁同伴引开那两个男人的注意力时,跳上货车,打开车上关着数只流浪狗的笼子,放出那些狗。
对方发现后,气急败坏的跑过来朝她破口大骂,她却利落的跳下车,朝他们做了个鬼脸后,扬起眉,露出一个灿烂的笑靥后飞快的离开。
他视线一直追随着她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她为止。
从小到大,他从不曾对任何人有过如此强烈的感觉,那是第一次,因此他十分困惑。
几天之后,他意外的再见到她,在他大学同学韩兆新家里。
她是兆新以前的邻居。
第二次见到她后,他莫名的想了解有关她的一切,就像布袋莲一样,那样的在他心里疯狂的蔓延开来。
当他终于弄清楚自己对她那种强烈的感觉是什么时,他同时也发现,她的心早已经被另一个人占据,没有容纳他的空间……
六点四十五分,画室里所有小朋友都被家长接走后,沈如曦背着一只米白色的帆布背包走出来,锁上画室的门,回头看见霍尹停在对面的休旅车,她脸上漾开笑容,快步走过去,拉开车门坐进去。
“你等很久了吗?”她接着解释,“有个小朋友的爸爸晚了十几分才来接小孩,所以拖了十几分钟。”
“没关系,我也才来不久。”他踩下油门,转动方向盘,将车驶向马路。
拉上安全带系好,像想到什么,沈如曦突然笑道:“我今天教小朋友画的是自己最喜欢的动物,我觉得有一个小朋友画得很好,就称赞他,浩浩,你这只恐龙画得很威风哦。结果,你知道浩浩跟我说什么吗?他很疑惑的问我,老师,恐龙在哪里?我说,这只不是吗?结果他委屈的嘟着嘴说,老师,我画的是袋鼠,不是恐龙啦!”想起当时的情形,她笑得眼睛弯成半月型。
霍尹瞧她一眼,搭腔问:“那妳后来怎么安慰他?”他喜欢看她开朗的笑颜,五官精致秀美的她笑起来整个人像在发光,让人感染到她的喜悦。
“我跟他说,对不起,老师看错了,原来浩浩画的是一只跟恐龙一样威风的袋鼠。”沈如曦侧首望向他,刚好瞥见他唇瓣微微流露出的一抹笑意,那抹笑意柔和了他脸上的线条,她托着腮,忍不住开口说:“欸,霍尹,如果你常笑的话,一定会迷死很多女人。”
一百八十五公分高的霍尹高大俊帅,也许因为他外婆是荷兰人,拥有外国血统的缘故,他五官十分立体,轮廓深邃。
可惜他很少笑,给人的感觉有点冷傲,而且有时候说话很刻薄,她就被他尖刻的话语气过好几次。
他眉翼微挑,琥珀色的眼瞳瞥向她,“包括妳吗?”
“当然不包括。”她早已心有所属,他就算再迷人也打动不了她。“对了,你准备了什么礼物要送给兆新哥?”
“在后面。”霍尹敛起唇边的笑意。话题又绕到兆新身上了,他明白她心里满满都是那个人,没有一点可以接纳他的空间,因此他只能等,等到有一天,她死心了、把那个人从心里驱逐出去了,他才有机会进驻她心里。
沈如曦回头望了一眼放在后座上的东西,不敢置信的瞪大眼,“那是榴莲吗?你要送那个给兆新哥?”
“他喜欢吃榴莲。”他简单的说明他送韩兆新榴莲的理由。
“那种东西你平常可以送呀,你送他榴莲当生日礼物很怪耶。”
“哪里奇怪,至少这样礼物他一定会吃光光。”瞅她一眼,他问:“妳送他什么?”
沈如曦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只包装精美的扁长盒子,神秘兮兮的摇头,“不告诉你。”
但霍尹一眼便看出她拿在手里的那只扁长形的盒子里装了什么,他眼神一黯,忍不住嘲讽,“就算妳送他领带,也不可能拴住他。”
“我才没有要拴住兆新哥!”她驳斥,清脆的嗓音不自觉的扬高。
“难道那个盒子里装的不是领带?”霍尹质问。
他早就知道她喜欢兆新,每年他生日时,她总是为兆新精心挑选生日礼物,大前年是一条皮带、前年是领带夹、去年是一件衬衫、今年是领带,她送他的全都是贴身的用品,他想她是希望兆新身上能穿上或是戴上她送的物品吧?
而他的生日,她从来不记得。
沈如曦握紧了盒子,对他的质问感到很生气。他早就知道她喜欢兆新哥,却故意这么讽刺她,让她觉得很难堪,忍不住动了气。
“是领带没错。但我只是觉得这条领带很适合兆新哥,所以才送给他,我才没有那种意思。”她真的没有那种意思,因为她早就知道她不可能拴得住兆新哥,早在十八岁那年,她就知道这一辈子兆新哥都不可能爱上她。
那年她向兆新哥告白时,他模着她的头亲口告诉她——
“如曦,妳是我妈的干女儿,也等于是我的妹妹,从小我就把妳当妹妹一样疼爱,所以我没办法接受妳的感情,那会让我觉得像在。妳会觉得喜欢我,我想也许是因为妳还没有遇到真正喜欢的人,才会有这种错觉。”
“不是错觉,兆新哥,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
“如曦,我只能把妳当成妹妹一样喜欢,妳不妨试着多认识其它的男孩,也许会发现有比我更好的人值得妳喜欢。”
兆新哥拒绝了她。
他把她定位在“妹妹”这个身份上,不可能与她有更进一步的关系。
但她并没有这么快死心,即使后来,他带回了一个女孩,宣布是他的女朋友。
他看女孩时那种温柔的眼神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
她不得不相信他是真的爱上那女孩。
不过她还是没有死心,她一直在等他们分手,等了一年又一年,可在经历了很多波折之后,他们的感情反而越来越稳固,两人甚至心有灵犀到只要一个眼神便能明白对方的意思。
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可以让人介入的缝隙。
因此,她知道自己与兆新哥是不可能了,可她仍没办法收回自己对他的感情,她的心里早已刻满了他的名字,怎么样都无法磨去。
后来她领悟到一个道理——爱不一定要占有。只要兆新哥幸福,她也会为他而开心。
她激动的语气令霍尹放缓了语气,“我没有恶意,只是想提醒妳,兆新已经有交往多年的女朋友,妳送他领带并不适合。”
她轻咬着唇瓣,“可是我已经买了。”前天她找了半天才挑中这条。没错,送他领带是有她小小的私心在,看见喜欢的人身上穿戴着自己送的东西,那会让她得到一些满足。
“他也喜欢吃番石榴,干脆妳买几个番石榴送他好了。”他有点恶劣的故意闹她。
沈如曦白他一眼,“哪有人生日送人家番石榴!你送他榴莲就很过分了,还想拖我下水吗?”
“那要不要找个地方让妳买礼物?”他认真提议。
沉吟了下,她摇摇头,“不用了,只是一条领带,我想明善姊不会介意这种事的。”
涂明善是韩兆新的女友,一开始沈如曦很讨厌她,但后来发现她实在是个让人很难讨厌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她与兆新哥真的很配。
韩云露开门迎进沈如曦和霍尹。
“云露,怎么没看见干爹、干妈和兆新哥呢?”见客厅里空荡荡的没人在,沈如曦不解的问。
韩云露是韩兆新的妹妹,额前蓄着刘海,容貌清秀,及肩的鬈发披在肩上,穿着一袭绿色的休闲洋装。
她指着左侧的厨房回答,“明善姊在厨房煮菜,我哥在帮忙,我爸公司昨天到峇里岛去旅游,他带我妈一起去了。”说完,她望向霍尹,“嗨,霍尹。”跟他打了招呼后,她直接的欣赏起他那张俊帅的容貌。
她曾经喜欢过霍尹,不过当她发现霍尹喜欢如曦后,她那份还很淡的感情立刻就被自己掐灭,因她不想浪费精神去争夺一个心里已经有其它女人的男人。
现在的她对霍尹纯粹只是一种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