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心情大好,哼着歌小跑步来到指定会面地点,老远就看到张志豪跨坐在一辆雅马哈大摩托上,剪得极短的板寸式发型,离奇的衣着,嘴里叼着支烟,正四下里乱看呢,那顽世不恭的样子,典型一个混世的。
人高马大的张志豪,长得不算英俊,但很有女人缘,他其实比她还小一岁,外号“土匪”,来自A省C市,曾当兵两年,退伍后独自一人四处闯荡江湖。刚认识那会儿,她正处于水深火热中,极需要钱,但同时又心底清高,根本不屑于搭理他这样的人,觉得就是个混世的主,成天喜欢往女孩子堆里乱钻,对于来找他的女孩子,也一概来者不拒,跟谁都笑哈哈的,笑声里常带着几分痞气,由此断定,肯定不是个好东西!芒
认识,却从来不说话。后来有一晚,舞厅里一个喝多了酒的老客拉着她不放,想调戏她,被他看到,他冲过来当场就是一顿狠揍,然后利落地被炒了鱿鱼,她过意不去,他倒反过来安慰她。
就这么两人慢慢熟识了,熟了之后才了解了,这小子原来就是个花心外表本色内在,路见不平会拔刀相助,而且根本不计后果的人,说好听点叫热血青年,说不好听了,就是一二百伍。
她常暗自替他惋惜,这性格要是放在唐朝,那就是一豪侠的坯子,假以时日,必成气候。可惜生在了现代,不但不是优点,还很有可能会被奸人当做炮灰使。格
因为比他大,所以经常提醒他,他却不当回事,仍一腔热忱地走他的侠义道……
“红——这儿呢!”老远看到她,他就大叫起来,一边轰鸣着冲到她跟前,“哇,还这么靓,做我女朋友吧!”
“去死吧你,见了姐姐都不叫一声,还敢说混帐话!”
“哈哈哈,上车吧,姐——!”
他大笑,等她上了车便风驰电掣般冲出去,一路听他怪叫连连,两旁路人皆投以小心和厌恶的目光,一边纷纷让到路边,生怕被撞上,怎么还是这德性,不是当过兵的吗?还真是连部队都改造不了的土匪?气得在他腰间狠狠捏了一把,他这才大叫一声,回复正常。
一个并不起眼的小巷里停下,一起下车,跟着他拐进一个小门里,走不远再一转,眼前豁然开朗,现出一个酒吧大堂,只是此刻门窗紧闭,只有三两闲人在做清理,窗台上一缕斜斜光线照了进来,一线光柱里灰尘微浮,光柱之外则更显黯淡,所有物品都呈现出一种静态的平凡。
“可别小看这里,到了晚上各种彩光一亮起来,那才叫好呢!”似乎看出她眼底的鄙薄,他解释了一句,
上二楼的时候,看到不远处的小小升降式舞台,几分眼熟,及至到了一间办公室外,考究的朱红色大门,他轻敲了敲门,没动静,小心拧开门锁一看,没人!
###这是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