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啊,你离我远点!”
听涛画廊,素日是个安静的地儿,谁知这天中午某以冷艳著称的美女老板,却在自己的画廊里不顾形象地破口大骂。
画廊的员工们全都只当没听见,手里有活的继续忙,手里没活的也赶紧拎了块抹布东擦擦、西擦擦,想要达到的效果是——既能正当光明走过去偷看一眼战况,还能不被老板怒气殃及。肋
能惹老板这样不顾形象破口大骂的,全天下就一人儿:杜仲。
那人看着那样凶,却没想到这样有耐心,绝对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末了还笑眯眯给你捧一碗精心熬煮了几个小时的药膳粥到眼前。男人能做到这个份儿上,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听琴,发脾气伤肝,又耗神、耗体力。骂完了歇口气,喝点粥。这粥我是用桑叶、菊花和金银花煮了水。煮成粥,没有你不喜欢的中药汤子味儿;粥里加百合、冰糖、山药,都是清甜可口,这个时候喝最好。”杜仲依旧笑眯眯,巨大的身躯将T恤衫撑得鼓鼓,肩膊上肌肉的轮廓都看的很清晰,男性的阳刚之气贲张而出。
可是偏就是这样阳刚的男人,在眼前却做着这样“娘们儿”的事儿,听琴不耐,推开杜仲递过来的羹匙,“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啊?黏黏糊糊的你自己不烦啊?”
听琴烦躁地站起身来,抱着自己手臂,踩着七寸高的高跟鞋盛气凌人地睥睨,“杜仲,姑女乃女乃再跟你第八百遍说一句:姑女乃女乃不会喜欢你,你趁早死了这份心!”镬
杜仲好整以暇地坐着听训,甚至小孩子般天真地双手托着腮帮,眼睛闪闪地带着崇拜地仰望听琴,就差没鼓掌了。
听琴真是气馁,“杜仲,你听见我说话没有!”
杜仲呲牙一乐。那样大黑熊似的男人,却难得有那样整齐的白牙,一笑起来像是一颗颗小贝壳,光华熠熠,“我们俩一样顽固。你非要我放弃,我就是不放弃。看咱们俩谁能磨得过谁。”
真是,气死她了!
听琴也忘了自己还穿七寸的高跟鞋呢,伸脚就去踹杜仲,结果一个重心不稳,整个人向后跌倒——眼见就是个狼狈的屁.股墩儿!
听琴大惊失色,摔了还不怕,她此时穿着超短裙啊,若是这样仰天跌倒,裙底春光该全都被杜仲那个混蛋看见了!
正在惊慌里,杜仲仿佛黑豹,猛然从长凳上猱身而起,凌空一个飞扑,一把将听琴抱紧怀里,就地一个翻滚,将力道卸掉,将听琴好好地护在怀里。
“琴姐!“画廊的员工全都惊呼出来,听琴狼狈跌倒在杜仲怀里,惊魂甫定,对大家说,“没事,都去做事吧。”
言语之间虽然努力冷静,心却跳得剧烈。
那人高大的身躯直如个肉垫,将她完好挡住,没有一丝疼。听琴垂眸去望杜仲,红了红脸,“你,还好吧?多谢。”
杜仲环着听琴腰身,顺势握住听琴的手,吻了下,“没事。为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听琴只能优雅地翻了个白眼。
方才那满腔子的气,就也散了.
“听琴,心里有事,不妨对我说说。做我们这个行当的,你该放心,绝对保密。”
听琴握着杜仲递过来的药膳粥,叹了口气,“我从小就是个不受待见的。小时候爸妈离婚,我跟着妈改嫁到骆家,成了‘拖油瓶’;如今好不容易长大了,想要回到爸爸身边来,跟爸爸多亲多近——结果倒好,我爸又要认个养女,倒是比我这个亲生女儿还上心!”
“养女?”杜仲一皱眉。
“是我爸老情人的女儿。我倒是觉得她有可能是我爸亲生的女儿,不然我爸为什么对她比对我还上心!”
“听琴你听我说。”杜仲块头虽大,心思却不乏细腻,他缓缓给听琴分析,“当子女的当然都觉得父母的爱全给自己是理所当然,可是父母毕竟也有父母自己的考虑——听琴,我倒是觉得,也许伯父这样做有他自己的理由。他多认个养女,并不等于就剥夺了给你的爱。”
“除了男女的爱情之外,其他的爱都是可以扩大的,并非仅此一份,不是替代了便没有了。你爸爸不会因此而爱你更少。”
听琴垂下头去,“可是那个人为什么是简桐……如今简桐将靳家搅得还不够乱么,为什么还要加这样一个身份!”
杜仲无言。
听琴喜欢涛子,这件事没人比杜仲更清楚;可是涛子偏偏还就是从听琴的画廊买走了那幅画着简桐的画——所以听琴自然会猜到涛子喜欢的人是简桐!
情敌倒也罢了,如今又要成为姐妹,来分走听琴的亲情……听琴怎么可能不讨厌简桐?
杜仲皱起眉来.
五一长假后第一堂晚自习终于打响了下课铃,大学生们轰然一声,跟炸了锅的小鸟似的四散飞出。长久不受束缚的他们,乍然上晚自习,不啻为一种刑罚。
简桐只能站在讲台上无奈地笑望眼前的一顿乱。
只有教室靠窗的那个角落里安静。兰泉依旧坐在原座位上,一动没动。修长的手臂搭在椅子靠背上,同样笑笑地望着班里同学的胜利大逃亡。
不过几分钟,整个教室就空了,兰泉的目光含笑静静落在简桐身上。
整个教室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她在讲台上,他在最后一排座位上。隔着整个教室的桌椅,独独相望。
简桐红了脸笑起来,“你也赶紧走吧。”
“嗯,走吧。”兰泉说着起身,收拾好书本,却不从教室后方的门离开,而是走到前面来,一把握住简桐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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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一个小时后第四更。收到那么多亲在Q上的生日祝福了,谢谢大家~~~某苏生日会一照常写文,用勤奋回报大家。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