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小姐,真的会是她么?
无论如何,既然是林灏轩订制的,若不是送给她,还会送给谁呢?
得知这一消息之后,芙蕾雅兴奋得要命,可兴奋之中又透出一丝心神不宁,恨不得立刻回到酒店,找到林灏轩问个清楚,说个明白。
那只手镯是买不到了,站在她身侧的秦思思一阵窃喜——没有‘LOVE’了,意味自己无需破费,钱包是护住了,就怕那位刁蛮小公主会不依不饶。
正预备将她拉去别家首饰店,已满足她的购物**,谁知芙蕾雅并不领情,反而惊声质问,“周末去参加我的婚礼,你的礼服有着落了么?”
凝眉想了想,秦思思点头答道,“我选了一件露背的蕾丝礼罚”
“露背的?”芙蕾雅略显不悦,追问一句,“是什么颜色呢?”
“香槟色的,是上个月在米兰订制的。”
熟悉芙蕾雅的人都知晓,她是最喜欢出风头的,最恨与他人‘撞衫’,哪怕只是颜色一样。
声音冷清极了,不带一丝半缕的温度,只听芙蕾雅直来直去道,“你不能穿着那件订制的礼服,因为我的婚纱礼服就是露背的,也是香槟色的…你若穿了,我还怎么穿,我可是新娘子啊,凡事都要以我为大,以我为主!”
“可是……”不好与之正面冲突,秦思思婉言道,“你现在才说,我哪还有时间准备?”
“没时间准备就去买现成的啊,或者捡我不喜欢的、不要了的礼服穿!”说着,故意抬眼瞥了瞥秦思思,“你是做小的,又不入流,说句不好听的,是二女乃,是情妇…哪里还讲究那么多,那种二手礼服是最为适合你的!”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秦思思自认为自己并非善类,可…可与眼前的小女人比较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或许这又无情的印证了那句话——没有最坏,只有更坏。
连连推搡着秦思思向外,芙蕾雅冷言冷语,“走啦,走啦,回酒店去,我让侍女找几件旧礼服给你!”
就是再穷再落魄,也不能穿她的旧衣啊,此事若是传扬出去,被媒体记者知晓了,还不知道会掀起怎样的惊涛骇浪呢!
穷要穷得有骨气,秦思思挺起胸膛,停驻脚步,“关于礼服的事,还是不麻烦你操心了,我现在就去买一吉—你穿露背的,我就穿低胸的;你穿香槟色的,我就穿墨黑色的!”
听她这样说,芙蕾雅知道她生气了,不动声色道,“既然不给面子,那我就先回去了,你好自为知吧!”
***
独自出门登车,芙蕾雅一言不发。
待轿车开出好远,伺冷哼出声,“什么东西,又是一个贱女人,敬酒不吃吃罚酒,活该她月复中的胎儿早死!”
事情的前因后果,珍妮都看在眼里,她深知芙蕾雅的脾性——睚眦必报!
“小姐,您打算如何对付她?”
“对付她?”芙蕾雅呵呵一笑,反问一语,“你知道我母亲是如何对付她的情敌么?”
“这个……”珍妮摇了摇头,不敢多言语半个字。
马克西姆侯爵是出了名的**公子,传说他的情妇多达上百人。
依照常理推断,情妇多,意味着私生子也多。
可是…这条常理用在他身上似乎不奏效,马克西姆侯爵仅有唯一的女儿,就是眼前的芙蕾雅小姐。
马克西姆侯爵没有私生子,一方面是避孕药、避孕套的功劳,另一方面是因为芙蕾雅母亲的冷血手腕!
屈身打开轿车后座下的小型酒柜,芙蕾雅自斟自饮,连连轻笑,“我的母亲啊,让人不得不佩服她,心狠手辣,从不留情…她最喜欢使用的一招就是‘借刀杀人’…这一次,或许我该借鉴她的宝贵经验——借秦思思这把刀,先杀掉那姓艾的死贱人,再令其自残自尽!”
这的确是个好主意,可实施起来,真的会那么顺利么?
珍妮小声试探道,“小姐啊,你预备如何?”外,什么中毒啦,什么滚楼梯啦,倘若她的命大,逃过第一劫,再开展第二步行动,派侍女仆从混到她身边,在食物饮水中下药下毒,我就不信她福大命大能逃过第二关!”
“这,这也太恨了点!”不假思索,珍妮月兑口而出。
“什么?你说什么?”芙蕾雅拧紧柳眉,抬手就是一掌,重重地掴向珍妮,“你是我的人,不向着我,反而向着那个贱女人…你是不是想死啊!”说罢,扯拽住她的长发,将她的头脸往车窗玻璃上磕,“我是恨,我是毒,谁让她们先招惹我…我不会放过她们,绝不会!”
猫儿似的碧眸流转,芙蕾雅笑得畅快,“听那个日本**说,艾露丝也会去天鹅堡,参加我与林灏轩的婚礼!若真是这样,就是天助我也,这次的完美计划分作两步——第一步,以秦思思的名义,送她一套礼服或是首饰之类,在上面做点小手脚,最好能让她发生意
(君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