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那,我这老婆果然是人民的好公仆,竟然想把自己弱不禁风的老公往这么危险的地方拉,果然是讴歌的楷模,学习的榜样,现今的典范。
心里对落落佩服无比的雷歌,用最质朴的词语赞叹自家老婆。心里却有自己的想法:这样为民除害的事不是自己不愿意去干,而是自己绝对不能如此轻易的就去干,因为这里面需要考虑的东西很多。虽说见义勇为是好事,但好事也得分个舒缓,否则得话,本来是一件好事,到了最后都能把人弄的纠结无比。
名不正则言不顺,他把事情麻利的解决了,那么警局的某些喜功之人会怎么想,这谁也不知道。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现在的敏感身份。或许当地的公安体系并不知道,但是那些高层绝对一直在观察着他,他现在根本不想理会太多的事情,只盼望能够好好的跟老婆过日子。
当然了,如果换成四年前的他,那绝对会什么都不考虑的立刻站出来为民除害,将杀人狂绳之以法。毕竟那时候他是一个兵,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共和国士兵。
百般无聊的雷萧,好不容易挨到中午的饭点,合计之下,干脆到老爷子那里蹭顿饭去。说去就去,雷萧打开衣柜,将落落为他准备的一身西装拿了出来。
“呃,西装?”雷萧拿出西装,轻轻皱了皱眉。他可不喜欢穿西装,因为西装穿在身上总会让他感觉被束缚着,伸腿弯腰都不舒服,更别说没事还爬高上低论抡拳头了。
可落落就喜欢让雷萧穿西装,他说雷萧天生就是衣服架子,穿上西装特别的帅气。没办法,为了老婆的审美观,雷萧只得套上不喜欢穿的西装。无独有偶,跟雷萧在佣兵战场呆了四年的沙织,也喜欢看雷萧穿上西装的模样。
里外焕然一新的雷萧,对着镜子臭美着,不时露出各种深度的笑容。
嗯,看起来还真有点人模狗样的感觉,女人的审美观果然与众不同,总能发掘出男人的美。雷萧看着镜子中成熟潇洒的自己,心里也不得不承认自己适合穿西装的事实。
一脸精神抖擞、洋溢着自信微笑的的雷萧,走进了电梯。
“喂,等等,等等~~~”娇媚的女人声音传来,紧接着一阵香风袭来,跑进来一个风韵的少妇。
“谢谢!谢谢!”少妇抚了抚因为跑动,呼吸急促上下起伏的胸口,向雷萧道谢。
眼前一亮的雷萧,趁机将这名少妇细细打量了一番:满头的秀发古典式的高高盘起,一张细致的鹅蛋脸莹白粉女敕,淡淡的施着妆;大而有神的眼睛里仿佛天生就带着一股潮湿的雾气,显得朦胧神秘;一身得体的月白色旗袍裹在她玲珑有致的身上,更是将女性完美的身材毕露无疑;尤其是她一双修长笔直的双腿,更是将风华绝代阐述的淋淋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