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裴这才点头道:“不错,你这个时候的态度和下午比起来,倒是改了许多。看来酒,真是个好东西。”
慕容清霜道:“酒还谈不上好东西,不过绝不算是坏东西。”
他大笑,“真好。只是可惜这里的酒不好,若是时辰还早,我该去曲公子那里要几坛酒来。”
“曲公子……”
这个曲公子什么人都认得,难道不是来北鹤当质子,而是过来当酒商的?
看来朝野上下的人,对他酿的酒都是赞叹有加。
“对。就是凌夜国的三皇子,来了好些年。听说从前身子弱,而凌夜国地势偏北,气候严寒,又靠近他们终年积雪的雪山,对他的身体很不利。后来和我朝结盟,就送到这里来。说是质子,其实就是过来养身子的。”
“到这里养身子。”慕容清霜微笑,“这理由,不错。”
南宫裴连连摆手,“你有所不知,他是凌夜国国主最喜欢的儿子,自幼就聪明,只可惜身子弱。大夫断言,继续这么下去,活不过18的。以前全凭人参吊着续命。送到北鹤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总比人没了要好。”
“他身体全好了?”
南宫裴耸了耸肩,“我见他也谈不上有多严重的病,但身体确实还不如常人。现在来了六七年,这病早年还偶尔发作,近几年已经没有发作过了。基本,是活了下来。”
慕容清霜点点头,“不关心。不过下次你若要了几坛酒来,我倒要尝一尝。”
南宫裴笑道,“一定一定。”
“匕首呢?”
“这匕首,名青冥。三百年前,有五样最有名的兵器,除了这把青冥,还有白虹剑,百叶刀,千碎锤,龙啸枪。也据说,前朝亡国之君就是死在这把匕首上。他最喜欢的一个妃子是游江南时,从民间带回宫的,极喜收藏兵器,对这五种神器一直很神往。他就派了大批的人,不惜一切代价要弄到手,以博美人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