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肯定不愿意。”刘麻烦说,她叹了一口气:“可惜我没本事,要不,我买一套房子给我哥住。”
刘麻烦说的是屁话,说了也等于没说。
潘罗嗦不鸟她,埋头苦干吃她的快餐。以前常常抱怨,快餐店的饭难咽,菜难吃,汤水不是人喝的,估计人家拿来喂猪的猪食,也做得比这儿的饭菜精细。现在潘罗嗦吃着这些猪食不如的东西,居然吃得津津有味,大概是心情好的缘故,胃口也跟着大开。
刘麻烦一边吃饭,一边瞧瞧她,忍不住打趣:“哟,罗嗦,近来你的气色不错嘛,看来新婚的日子过得还挺滋润的。”
“滋润你的头!”潘罗嗦白她一眼。
刘麻烦嘻嘻笑,她说:“罗嗦,干脆你和唐小二姑且苟合算了,还搞什么协议婚姻,搞什么一年后离婚嘛?嫁人嫁谁不是嫁?我觉得,唐小二挺配你的。”
“配你的头!”潘罗嗦再次白她一眼。
真的,在外人的眼中,破鞋潘罗嗦同志和烂袜唐小二同志,是天上无双地上难寻的天生绝配。
绝配个屁!
唐小二去广州三天。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习惯了唐小二这个人的存在,哪怕是不爱的,忽然在眼前消失了,潘罗嗦感觉心里空空的,像是少了些什么似的,患得患失。有时候半夜醒来,潘罗嗦还侧着耳朵,听听客厅里有没有那从陌生变为熟悉的轻微鼻鼾声。
唐小二的鼻鼾声,轻轻的,有节奏地一起一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听进耳朵里,尤为亲切——这亲切,没有特别的意思,只是而已。
潘罗嗦侧耳朵听了半天,没听到那亲切的鼻鼾声,这才想起,唐小二不在家。
潘罗嗦想,唐小二此刻在干些什么呢?
是不是与周公约会?或者,睡不着,躺在床上从窗口看星空?有一瞬那,潘罗嗦想抓起电话,打到广州的宾馆去,学了张爱玲笔下的《倾城之恋》,那个公子哥儿范柳原,问他:“唐小二,你窗子里看得见月亮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