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格瑞斯带着嗜血马贼团跑路了,凭借着对领地环境的熟悉,嗜血马贼团很容易地甩开了那位年轻的领主屠夫。但他女乃女乃的,那位领主就是不死心,一有嗜血马贼团的消息就狂追,为此格瑞斯悲哀的发现,才不过短短的几天时间,为了躲避那位年轻领主的追杀,他已经跑了大半个塔沙拉尔领。
一个月过去了,他已经在这片大地上跑了几个来回。
要是实力不行跑路了就跑路了,比如说在数万正规军的追杀下,格瑞斯是相当乐意引诱着那些军队满山跑的。但问题是他嗜血马贼团明明就比那领主强,却还被追着跑,还折腾了一个月的时间,格瑞斯就相当不爽了!
但要他去对付那位年轻的领主屠夫,格瑞斯又不愿意了。为此格瑞斯成功说服了飙风马贼团和他一起干这一票。
论综合实力而言飙风马贼团要比嗜血马贼团弱一些,但高手也有不少,团长为9级剑皇,下面还有两个能动手的8级剑王,战斗力相当恐怖,这让格瑞斯相当的满意。
格瑞斯算了一下,自己这边一共4个剑王和1个剑皇,加上飙风马贼团出动的能量,一共就是2个剑皇和6个剑王,对付领主那三个人完全足够。
“呵,这等规模甭说干掉他们三,就算那领主在增加一个剑皇,也是死路一条。”飙风马贼团的团长克拉莫接话道。
格瑞斯瞅了这位无论是身高还是面貌都比自己高一筹同行,心中有些不屑。丝毫没有文明精神,卷起舌头吐了一口口水,格瑞斯死死地盯着前方的羊肠小道,憎恨道“那小屠夫来了,做好杀人的准备吧!”
早在亚当初掌塔沙拉尔城之时,亚当一个人就已经干掉了近千的马贼,这段时间更是有多没少,说他是小屠夫,一点都没有夸大的嫌疑。
克拉莫看了一眼身后的一个络腮胡,对方点了点表示的确有人出现在附近。随即叹息了一口气,有些小郁闷道“如果没有那头巨狼,倒是可以偷袭。”
毋庸置疑克拉莫不是正人君子,尤其喜欢偷袭于人,不论对方势力多寡,而且已经到了一种变态的狂热程度。但就他的观察而言,那位年轻领主坐下的巨狼有着强大的嗅觉能力,只要有生物接近他们十公里之内,就不可能逃过他们的观察,为此飙风马贼团和嗜血马贼团都已经失去了7只翔鹰,没办法,那位领主简直太变态了,一旦发现观察的翔鹰,定会狂追,7只翔鹰因为体力不支就这样被活生生追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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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之后。
“来了!”格瑞斯的精神头一下子好了起来,蹭地一下拔出了背上的斩马刀,高高举起,在烈日之下反射着令人不舒服的妖艳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