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浙赣线 第三百三十五章 哪些人是地主

作者 : 谷啸

自从到枣溪搞土改以来,黄秋生等工作队同志心情十分舒畅。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他们了解到这里是革命老区,是党领导的抗ri根据地的核心地区,具有很好的群众基础。更可喜的是,这里最大的地主申智鉴是开明士绅,工作队刚到枣溪,什么也没做,他已经主动交来田契。接着工作队了解到,申智鉴曾担任党领导的抗ri武装八大队的大队长,后来又担任了党领导的抗ri政权的主要领导职务。难怪他有这么高的觉悟!按照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开明士绅是应该照顾的。

不过,尽管如此,该做的工作还得按部就班地做。枣溪虽然是革命老区,但由于当时处于抗ri时期,不可能公开宣传革命道理,于是,工作队对乡民们反复进行阶级教育。他们说,人是有阶级的,分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在农村里就是分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富人是剥削阶级,穷人是被剥削阶级。富人为什么富裕?不是他们勤劳有本事,而是因为剥削穷人才富的。穷人为什么受穷?不是命不好,或者没本事,而是因为受富人剥削才穷的。世界上财富是靠劳动创造的,因此是农民的劳动养活了地主。富人不劳动就过着富足的生活,是罪恶,穷人辛勤劳动却过苦ri子,最不合理。农民们只有打倒地主阶级才能过上好ri子。

农民们一时理解不了“阶级”、“剥削”的道理,但他们通过教育也懂了:富人都是坏人,穷人都是好人,富就是罪恶,穷就是光荣。

群众基本发动起来之后,土改就进入划分阶级阶段。划分阶级成分,就是把农村各户按照所占有土地的多少、剥削人或受人剥削的程度以及参加劳动和生活贫富等情况,划分为地主、富农、上中农(富裕中农)、下中农、贫农、雇农、小土地出租者等若干等级。划分阶级成分是一项政策xin极强的工作,决定着土地改革的实际效果。划分阶级阶段又分讲阶级、评阶级、通过阶级、批准阶级四个步骤。

“讲阶级”,即广泛宣传《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及其它有关文件,讲清各种阶级成分的定义,标准、界限等问题。

“评阶级”,即采取自报公议的办法,由村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评议。本人到会参加评定,亦可在会上提出申辩。

“通过阶级”,即由村农民协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进行集中审议通过。

“批准阶级”,即由乡人民zènf将各村审议通过后的评定结果报至区人民zènf,由各区人民zènf执行最后审批权限。

在“评阶级,通过阶级,批准阶级”的每个环节中,其结果均予张榜公布,实行“三榜公布定案”。本人或其他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于批准后十五ri内向县人民法庭提出申诉,经县人民法庭判决处理。

上述四个步骤,最重要的环节是“评阶级”。“评阶级”就是划阶级,在划分阶级的顺序上,则是先划地主,再划富农,后划中农、贫农、雇农及其他成分。对个别较难确定的户,放到最后再划。

枣溪乡在“评阶级”时遇到了一个难题:够评地主的户数很难达到上面规定的数量。

地主是敌人,评阶级不能以自报为主,而应以农民评议为主,必要的时候,要进行斗争。评地主时,先由地主自报,主要是报成分、财产、剥削、劳动情况。地主申报的材料,仅供参考,不作定案,也不代替群众评议。说是群众评议,其实是工作队和农会决定的。

当时对评阶级是有数量规定的,**znyān规定,土改中应打倒的地主须在新解放区农民总户数的百分之三,不包括富农。但是,在枣溪乡似乎很难达到百分之三的规定。就拿枣溪村来说,共有三百六十五户,按百分之三的比例,应该有十一户评为地主,可是按照《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的规定,实在评不出十一户地主。全乡最富裕的枣溪村尚且如此,其他村就更难了,许多山村根本就找不出有出租土地的农户。如果全乡统筹起来算,连完成百分之一也有困难。

在枣溪乡,最多的是公常田,占了近一半,其次是可评为中农的土地,占百分之三十八,再次就是申智鉴、程志远等地主的土地。除了申智鉴和程志远两个大地主,龚道明也有一些土地,可以按规定评为地主。在申、程、龚三家之外,似乎很难再找出地主了。

枣溪村农会希望多评地主,地主多了,可以多分土地和其它财产,他们提出了许多地主的名单。但是土改工作队是要掌握法令政策的,不能乱来。

黄秋生为此非常苦恼,接下来马上要斗地主了,哪些人是地主都定不下来,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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