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事情的始末,黄三儿背上冷汗渐渐流了下来,这可是八楼啊,根本就不是人类能徒手爬上来的,除非是他爷爷黄大仙那样的人,可是那种人在世人应该不多,这个初中生就更加不可能是了,除非他是一个妖怪。
他黄三儿能在道上立足,靠的就是不知死活的狠劲儿,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可如果当时自己不是一味抖狠,替自己小弟出面,若不是在垃圾场吃了暗亏,还不肯罢手。这个心狠手辣的初中生也不会惹上自己吧!
他明白,自己果真是惹上了一个惹不起的角sè。他在道上虽然以狠闻名,但毕竟知道狠也是要对敢狠的人狠。而自己这个最开始有些瞧不上眼,后来有些嫉恨的初中生……看来不是自己能够摆狠的对象。
唉,难道最后真要像港台剧里说的:“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
黄三沉思良久,一拍大腿,“对头,只要有黑狼叔那样的人在我身边,不就什么都不用怕了,而且辉城这片地儿……嘿嘿嘿!”
要说黑狼,他是黄三儿的爷爷黄大仙从小养大的一个贴身保镖,不但一身杀人功夫出神入化,更加得到了黄大仙的亲传,玄门功夫也很厉害。
这几个兄弟本来就伤的不轻,这时听到三爷的像黄皮子似的笑声,吓的背后都是冷汗直冒,只得奉承几句。
当天中午,黄三儿喊手下准备了一下,便跑去通州找他爷爷诉苦借兵去了,还美其名曰:“暂避一下公安检查的风头。”
但小弟们都认为,三爷这是为了避一避那个姓丁的小子的追杀才跑路的。
……
丁不二这几天也是无心返校,只是去了一次和胖校长请假,当然他也没心思听胖校长苦口婆心的说教,头也没回,自顾自的走了。
白天的时候,丁不二留在医院照顾面容憔悴的金鹅,他会堆出最可爱的笑脸,说着最动听的话。周阿姨端着鸡汤来了,他会一勺一勺地喂到金鹅薄薄润润的双唇里,全然忘记了周老师和周阿姨看着他奇怪而欣慰的眼神。
而当夜幕降临,丁不二便会离开医院,冲进城东一带每一家据说后台是黄三儿的桌球馆、游戏厅、歌厅和录像厅,见东西就砸,有人上前阻拦便会被他暴揍一顿,然后恶狠狠地逼问道:“黄三儿在哪儿?叫他把那条腿拿过来!”
每一天都是如此,其间流氓鼠也悄悄来看望过金鹅几次,而且还劝丁不二要小心一些,千万别惹上大麻烦。但丁不二就不信自己天天这么闹,还会不把黄三儿那个王八蛋给逼出来。
医院门口站着一名初中生。
“别在闹了。”来的人是胡可云。
丁不二看着他笑笑道:“他还差我一条腿呢,怎么就躲起来了,不是说咱辉城混道上的人都挺带种吗?”
胡可云无可奈何地说道:“黄三儿要出来早就出来了,你这么闹没用。别的地段的老大看见你闹黄三儿,只会偷着笑。但如果你闹的太大,黄三找到他爷爷告上一状,惹得他老人家出手可就麻烦。”
丁不二挑挑眉毛,带一丝兴趣问道:“你说的是那个老不死的黄大仙吗?”
“正是,我听黄三儿曾说过他爷爷是修炼过的人,好像还会些特异功能,这样的人不是咱们这些肉身凡胎的普通人能惹得起的。”
其实丁不二不是非常憎恨黄三儿的,因为他的母亲丁氏就是被他爷爷黄大仙害死的,而且那家伙还追杀过他,他想报仇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哼!就怕他不出来。”
胡可云无奈,笑了笑,没言语。
胡可云其实有些怕他,因为现在社会上都传疯了,说辉城中学有一个初中生是武道高手,和黄三儿扛上了,正像疯狗一样地逢人便咬。但他想了想,还是鼓足勇气说道:“虽然这事儿是黄三儿缺德,所里面也不会管你。但你……听说你练过功夫,万一失手把人打死了怎么办?”
丁不二笑了笑,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书包,包里鼓囊囊的。
“这里面装的什么?”胡可云疑惑问道。
“板砖,nǎinǎi的用手砸东西太疼了,再说要是自己失手把人打死也不好办不是。”
“怕空手打死人,所以带砖头去砸。”胡可云在心里面颤抖了一下,“这家伙真是个疯子!”
“金鹅在睡觉,你今天就别上去看了。”丁不二装作随意说道,心里面却是打着小九九,靠,当朋友可以,想泡妞门都没有。
……
直到丁不二确定胡可云离去,才提起挎包,向城东一带的几家游戏厅走去。
新天地俱乐部有三层大楼,一楼是桌球馆,二楼是网吧,三楼是录像室。
丁不二往这个方向走的时候,俱乐部里的几个看场子的小混混就远远的看见了,“弟兄们,那小子又来了!”那人尖叫道。
本来热闹无比的台球室一下安静了下来,所有的流氓脸上都露出了极度震骇恐惧的神情。
商业俱乐部一楼。
台球室里一屋子的人不是躺在地上,就是躺在台球桌的青昵布上,不分是谁,额顶上都有一个清清楚楚的印子,鲜血渐流,众人不停申吟着。
丁不二拍拍已经变的空荡荡的书包,左手轻轻掂着剩下的最后半块红砖头,看着满屋子的黄三儿手下挑衅道:“十块砖头,砸完东西和人后,现在还剩半块呀!你们谁过来领了?”
嚣张,这个初中生实在太嚣张了!
一干人躺在地上哀唤连连,哪里敢来惹这位不怕疼,号称练过金钟罩铁布衫的绝世高人,面面相觑老久才有一个混混儿捂着额头站了起来,颤抖着声音说道:“我们真不知道三爷在哪儿。”
“我不管。”丁不二随手把剩的半块红砖扔到台球桌上,砰地一声响,“告诉黄三儿,别总当缩头乌龟,他一天不出来见我,我就来他的场子闹一天。”
时间转眼过去七天,黄三儿一点动静也没有,丁不二也没办法。虽然他不怕那些打打杀杀的事,但要找一个铁了心躲起来的人,一时也没有办法。
当然,现在他的名气在县城里已经响透了半边天,快要成混世魔王了。
现在辉城,一提到他的名字,或者是隔着老远看见一个挎着黄绿军书包的初中生,不论是不是东门一带的混混儿都会溜的像兔子一样快。托他的福,辉城中学生的学们倒是扬眉吐气了一把,俨俨然有了翻身当家做主人的感觉。
丁不二并不知道这些事情,他只是很专注地想把黄三儿找出来,然后把他的腿砸断……,对于金鹅受伤这件事儿,他很执着,有一种常人难以想像的执着。
越想找一个人,越是找不到,这几天丁不二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金鹅的身上了,只要金鹅安好,他就觉得什么都无所畏了。
……
夜无月,一阵秋风吹过,丁不二站在辉城东面的大街上,狂喊道:“黄三你给我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