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醒来,我神清气爽的,只记得昨晚好像做了个迷糊的梦,一觉醒来,什么低落啊懊恼啊暴走啊之类的情绪早已烟消云散,只剩下满腔的斗志,又重新熊熊燃烧了起来。
我盘着腿坐在床上,很是认真地总结了一下,然后觉得,是那本杂志拯救了我。
这么一想,我不由地感叹,精神食粮对一个人的健康,真的是好好重要哇。
我起床的时候,迟轩已经走了,我看着时间还早,现在即便去学校也堵不到林铮,于是决定再补充一下精神的食粮。
可是,翻遍了自己的房间,硬是没能找到自己的心头宝,我不由地困惑了。
明明记得昨晚看完之后,我就把它搁在床头了啊,怎么会不见了?
又翻了一遍我的床,还是没有,我更加理解不能了——有小偷进来偷了它难道?
可是,即便是再傻再天真的人,也不至于为了一本杂志而且还是**的,就跑去做贼吧?
想不通。
我这人一向奉行一个原则,想不通的事情……就不要想了。
于是,将这件事抛到了脑后,我乐颠颠地跑去洗脸刷牙,然后,就开始了返老还童的妆扮大业。
昨天那套衣服淋湿了,只好换一套,白色T恤配天蓝色修身九分牛仔背带裤,头发披散下来,刘海儿用卡子别上去,露出额头,再穿上我刚买没多久的浅色帆布鞋——
我靠,活月兑月兑一个十七岁充满朝气的高中美少女呀呀呀。
对镜照了几遍,确定没有两个男人纠缠的书籍在手里,确定没有皮卡丘在脑门上打转儿,我很满意,抄起书包就出门了。
一路很平和地到了迟轩的学校,我心想,不错,看来今天诸事皆宜。
接下来,就是在哪儿等着围追堵截林铮的问题了。
我到的时候,刚好是课间休息时间,这次我学乖了,没抓着男生问,扯了一个一看就很乖巧很本分的女孩子,询问了一下四班的位置所在。
四班在走廊的尽头,旁边就是一个小阳台,还有一节课就放学了,我决定看一节课的风景打发时间,于是穿过走廊上三五交谈的人群,往阳台方向前进。
却没想到,我刚把爪子搭上阳台的门,就听见里面传来低低的啜泣声。我动作一顿。
一抹女生的声音连带着哭腔传了出来,“我,我真的很喜欢你!”
我一僵,下一秒,兽血嗷嗷沸腾起来。
她她她她……她是在告白!
有八卦不听的人,是傻子。
回头瞅了瞅身后的人,都各自在聊着,根本没注意这里,于是我窃笑着,不着痕迹地调整了一下站立的姿势,将耳朵尽可能贴近阳台的门。
我没有偷听癖,真的。
我就是想听听她怎么说的,待会儿面对林铮的时候好借鉴一下。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