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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檐雨如注。深秋时节,江南仍是多雨。山里的夜,漫长而清冷,她坐在屋檐下的青石阶上,一任檐雨滴答,刀口疼的很,略一弯腰,便再也直不起身子。
这里是她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在搬回大院隔壁和父母同住之前,她一直被寄养在乡下爷爷家。爷爷开了个私塾,清早天还没亮透,山里的野孩子便跟着老先生念书。下了课,漫山遍野地乱跑,爬树、掏鸟蛋,男孩子们做的事,她跟在后面,样样上手。
老旧的木书桌,她趴在这里,跟着爷爷念过《女则》。很慈祥的老人家,在这样几乎与世隔绝的环境里,本本分分地做着自己的事,对待留守的儿童们,耐心细致。她前半生的世界观多受那位老人家的影响,敦厚,不争,糯糯的性子,像极了江南多水的蓄养。
如今山上这座小木屋里,空空荡荡,边边角落,还攀着蛛丝,老祖父以前教过的学生,闲时上山都会来打扫,因此,这座空屋子虽然有些脏乱,但也不致不能住人。
她被接回大院隔壁的小区那年,爷爷过世,父母亲在大城市里立稳了脚,总算还记得抛在外面的这一个女儿,接回她时,她年岁稍长,和弟弟,和父母,都不是很亲密。那时,她常常半夜从卧室溜出来,坐在别墅院子的台阶上,数着细雨点点。有时雨一下就是一整夜,她坐的腿都麻了,小胳膊冻的瑟瑟发抖,也不舍得离开,直到被起夜的阿姨发现,抱回卧室。
很长时间的不适应,那时她的生活,和大院里的孩子还隔着一堵高墙。直到有一天,温思懿翻墙顽皮,发现了坐在台阶上一个人发呆的她。温思懿自来熟,大手一挥,舒妤就这样加入了她们的队伍,高墙那边的大院,是一个她想都想不到的世界。
于后种种,好似当年种下的因,终于收了果。
再不顾惜自己的身子,月子的头三天,她赤着脚泡着冰水,这寒意扎进了骨子里。眼泪来的快,去的也快,山里第一批早鸟鸣起的时候,天边曙光乍现,她抬头,眼睛微睁的那一刹那,好似看到了另一个人生。
开机的时候,吓了一大跳,两百多个未接来电,几十条短信,震的她手发麻。是余阳,温思懿,连凯,叶端晴,甚至宁紫苏,当年大院里的孩子好像在一起开了会,在昨天那个她最无助的夜晚,他们急疯了。
只是下了一场雨,她却差点丢掉半条命。
再一个电话挂进来时,她本能地想摁掉,一看,竟然是“林佩婉”的来电显示,她叹了一口气,恶作剧似的接起了这个电话。
刚接通,林佩婉劈头盖脸地骂开来:“舒妤!你有病啊?!大半夜的发什么神经?有本事你就一辈子别接电话一辈子别滚出来!”
她这边只有轻微的吁声,不急不躁,林佩婉见她半天没动静,便也自讨没趣,最后吼了一句:“你他/妈神经病!神经病凑一窝了!余阳那个疯子算怎么回事?!大半夜的到我这里来砸门!他/妈把我家天花板都快掀了!神经病!!”
林佩婉发泄够了,正想挂断,舒妤这时出了声,阻拦她:“林小姐,你的言辞真的暴露了你的修养。不过没关系,”她语带讽刺,“男人向来只看身材和脸蛋,从来不管修养,你还有饭吃。”
“你到底想怎样?!刀口化脓了吧?呸!活该!”
电话那头有杂音,想必是那个女人发疯了,在狠拽电话线。
清冷的山里,连半个鬼影子都没有,她刀口疼的难受,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脸上,却是出奇的镇定,这镇定,足以扰乱林佩婉的阵脚:“林小姐,你说如果我此刻死在荒山野岭中了,你晚上做梦的时候,会不会撞见恶鬼?”她居然笑了起来,分明还是从前那样温婉的笑容,伴着这句有些瘆人的话,在这样森冷的清早时分,有一种莫名的寒意。
“你吓唬我?舒大小姐,冤有头债有主啊!你变成厉鬼也得睁开眼睛看看啊,是谁让你沦落到这个地步的?是你老公,不是我,余太太。”
林佩婉虽然故作镇定,但是舒妤能够明显感觉到,她的声线在发抖。
舒妤冷笑:“我是吓唬你的,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地活下去。我还要回来找你算账呢!”
不知为何,今晚的舒妤,话里话外都争锋相对,流露着一种让人天然恐惧的气场。林佩婉明显气势输了一筹:“你……说什么?”
“什么?林小姐,你不知道么?”舒妤轻声细语:“我们都是成年人,要为自己做的事负责的……我脑子笨,想不明白好好的一个孩子,亲子鉴定怎么就验出来不是余先生的骨肉呢?林小姐,你一向很聪明,愿意告诉我吗?”
“神经病!”电话那头骂了一句。
过于激动是心虚的表现,她的目的已经达成,林佩婉果然快扛不住了,舒妤继续加柴:“没关系,我有的是时间等。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林小姐,做‘三’是有风险的,祝你早点生出余先生的骨肉,扛住原配的报复。”她莞尔一笑,那神情,好像只是在友人相聚时,轻松地讲一个故事:“如果我只有一个人,或许还是从前咽泪装欢的舒妤。可是现在,我是孩子的母亲,任何试图伤害我孩子的人,我都会报复,不惜一切。林小姐,拜你所赐,‘为母则强’,我理解的很透彻。”
电话“咔”的一声卡断,她松了一口气,坐在新雨过后的石阶上,心胸格外开阔。只有一点,仍是个麻烦,刀口疼的她几乎要昏死过去。她突然像警敏的猫似的,一下子从冰冷的雨水中抽回自己的脚。月子里,不浸冷水,不吹冷风,这是老人的话。不听老人言,总是要吃亏的。糟蹋自己身子的人,连老天都不会可怜。
她闭眼,任清风拂面,突然想起那句诗。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天亮的透了,山里终于有了人迹,一步一步地靠近这座小木屋。
此时舒妤已经烧了一壶水,烫了脚,用爷爷留下的一点家当,尽可能地弥补自己糟蹋身体的错。她用毛巾沾着热水仔细地清理了一下伤口,小心翼翼地擦干,尽量不让刀口有负担。橱柜里整齐地叠放着棉被,味道并不重,看来是有人照看过的,常常拿出去晒,即便过了江南绵长的梅雨季,这被子依然保持着清洁度,她把被子裹在身上,尽可能地取暖。
这个月子一定要坐好,她想的很通透,犯不着和自己身体过不去。她此刻处境很糟糕,回不了娘家,更回不了婆家,那么只能够求助小姐妹,撑过了这个月子,身体养起来了,一切就都好办。
事先她已经打电话给温思懿,平静地告诉了地点。思思快急疯了,总算接通她的电话,有了消息,马上应承,让她别走开,自己带人马上来接她。
这时屋外有动静,她以为是温思懿找来了,裹着棉被出来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老实的男人,她从来没见过,一时不知该怎么反应。那男人也显然一愣,过了许久,才呵呵地笑着:“舒……舒妤?”
舒妤惊讶更甚,心想这荒郊野岭的,怎么还能碰到叫的出自己名字的活物?她裹紧了被子,退后一步:“你是……”
“王葛,你不记得了?”那个男人激动地搓着手,很腼腆地笑着。
舒妤愣了半天才勉强有点印象:“葛……葛蛋?”
“哈哈,你还记得啊……”
“这屋子……你住?”舒妤把冰冷的胳膊缩进被子里,心想,她怎么不记得,那个怪里怪气的绰号,还是拜她所赐。
“嘿嘿,你爷爷走了之后,这里就空着,我……我老想着以前,进山挖野菜的时候,就到这里看看,收拾收拾……”
他很憨厚地微笑,孩子时代顶顽皮的时候,额头上被树枝蹭破的疤痕还留着,他早已褪去了当初的青涩,只有那憨憨的笑容还在,他更黑也更显老,被山风吹的皲裂的皮肤使他看起来多了几分与这个年纪不符的沧桑。
当年舒妤爬上爬下掏鸟蛋时,那个叫王葛的胖男孩就站在树下守着,舒妤常常把鸟蛋扔下,一不小心砸中他的脑袋,肿起好大一块,糊了一额头的蛋清,其他男孩子哄笑起来,他“葛蛋”的绰号拜舒妤所赐,从此威名远播。
舒妤咳嗽起来,牵动伤口,刺骨的疼钻进心里,她略微皱起了眉,王葛很担忧地看着她:“怎么了?舒妤,你还好吧?”
舒妤伸出手,紧紧拽住他的胳膊:“王……王葛,送我……医院,我一定要活着。”她此时心中早已悔恨不及,恨自己先前太糟蹋身体,万一……她若是有个万一,不说就这样平白无故被人把罪名钉死在棺材里,那个孩子……该怎么办?
“好好好!”王葛显然着了急:“我我……马上就去医院!”
细雨流光,往年的记忆就这样凝固在山里清冷的风中。
山脚下排着几辆车。他们都来了。
舒妤一抬头,余阳就站在那里。
作者有话要说:5555555……好歹今天的更新保证了……写的好累呀!
下章转折,下下章三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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