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粉丝随笔 第二十四章 杀手

作者 : 古龙的FANS

()陆小凤又笑了,大笑,笑的眼泪都流下。

笑罢,冷冷的道:“你实在是个有趣的人,想要我的命,却拿自杀来要挟我。”

吴森林摇头道:“陆大侠误会了,想要你命的并非在下。”

陆小凤问道:“是谁?”

吴森林苦笑道:“我若说出,岂非会死的很惨。”

陆小凤道:“看来他是个很有手段的人。”

吴森林道:“他是的。”

陆小凤道:“你也是个很守规矩的人。”

吴森林道:“我是。”

陆小凤问道:“他要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

吴森林道:“他就算要我吃屎,我也会吃的很香。”

陆小凤道:“我还是不明白,你来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

吴森林道:“我只不过想带你引见一个人。”

陆小凤道:“什么人?”

吴森林没有回答,食指指向马车,示意陆小凤坐上去。

现在,他们当然坐在吴森林的马车上。

他确实是个很奇怪的人,吃的不讲究,穿的也不讲究,最讲究的却是马车。

他用的马车,坐起来最舒服,看起来最豪华,设备也相当齐全。

车厢宽大舒服,坐在这辆马车上就像是坐在在水平如镜的西湖画舫上那么平稳,甚至感觉不出来马在行走。

吴森林笑着,从车厢的暗格中拿出一坛酒来。

这坛酒当然是好酒。

拍开泥封,酒香四溢,溢满了整辆马车。

陆小凤眯着双眼,只嗅了一下便道:“这是二十年陈的洋河大曲。”

吴森林道:“旅途漫漫,酒可忘忧,不如我们对饮两杯如何?”

陆小凤笑道:“好”

吴森林斟满两杯,道:“这一杯我必须敬你。”

陆小凤道:“为何而敬?”

吴森林道:“敬阁下刚才的不杀之恩。”

陆小凤道:“我什么时候要杀你?”

吴森林道:“刚才阁下若是相逼,我现在岂还有命在。”

陆小凤道:“我刚才做了错误的决定,像你这样有用的人,留在他身边总是个祸害。”

吴森林脸sè微变,道:“阁下难道要反悔。”

陆小凤举杯一饮而尽,道:“喝了你的酒,又怎好意思再向你出手。”又道:“若没有刚才的错,又怎会有现在这杯酒,所以,有时候错一下也是好的。”

吴森林笑道:“对对错错,又何必太认真。何况,有时候对就是错,错反而是对的。”

陆小凤拍手称赞道:“妙极,实在是妙极。”

他初见吴森林时,便发觉此间主人不但知人,而且善用。

纵然是公侯将相之家的迎宾使者,也未必能有他这样的如珠妙语,善体人意。无论谁能令这种人为他奔走效忠,他都一定是个很了不起的人。

陆小凤忽然想到他给自己引荐的是何种角sè?便忍不住问道:“深夜出行,你想必不会只为请我喝杯酒这样简单吧?”

吴森林道:“当然不会,阁下明天会见到引见之人。”

陆小凤问道:“他是谁?”

吴森林道:“他叫南宫标。”

陆小凤道:“南宫标?”

吴森林道:“正是,他是个杀手。”

陆小凤正容道:“若是我没有猜错,他的下手对象会是我。”

吴森林道:“正是阁下。”

陆小凤仿佛听的很刺耳,还是勉强笑道:“你找人来刺杀于我,还陪我在车中饮酒作乐。笑话,真是天大的笑话。”

吴森林道:“在下只是奉命行事,如果阁下有觉得不妥之处,随时可以改变主意向在下出手相逼。”

纵然杀了他,又有何用。

换之而来的也一定会是另一个吴森林,谁又知道还会不会像他这样的妙语如珠,如此有趣。

陆小凤并没有改变主意,只是举杯,喝酒,睡觉。

喝的不多,睡的却真不少。

车厢不但通气xìng良好,而且宽大,舒适,并且伴有阵阵香气,好似睡在少女的闺房中。

陆小凤醒来时太阳已接近正当中。舒适的环境,并且伴有美酒,总是能激发人们的睡意。

伸了伸腰,随后定定的坐下。

吴森林推开车窗,笑道:“我们到了。”

陆小凤道:“到哪里?”

吴森林道:“状元楼。”

状元楼之所以叫做状元楼,只因当地一名状元中举后修建的。

明朝嘉靖三十八年,清河县的丁士美到京城赶考。途中,一位姓刘举中见丁士美衣着寒酸,当着丁士美的面说:“瞧你那穷酸样,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要是能中进士,我刘举人就从你跨下钻过去。”

可是丁士美对自己很有信心,他胸有成竹地参加了当年的科举考试。丁士美的文章被选为“十佳”文章之一,这十篇文章被送到皇上那里去审阅。皇上看了这十篇文章,觉得都很不错,很难定论,于是就决定把这十个人召到金殿上,进行口试。

丁世美口才出众,当着皇上和文武百官司的面滔滔不绝地讲他的治国良策。皇上听了,龙颜大悦,当时就把丁士美定为头名状元。

姓刘的进士被派任知县。上任后,他立即让人在衙门口修了一座“状元楼”,意思是:状元住在上面,我出入衙门都要从状元身下经过。

这既算是履行了当初的诺言,同时也告诉后人:做人要谦虚,比自己才能高的人有很多,不要无端地取笑别人。

我们说的状元楼,却非此间状元楼。

准确的来说,它只是间酒楼,豪华的酒楼。

陆小凤静静的领略着此间酒楼的空阔和豪华。大的可以跑马的客厅中只摆有四张桌子,也只有其中一张桌上有人在静静的喝酒。

只有一个人。

陆小凤静静走过去,在他对面处坐下。

吴森林坐在他临近处,介绍道:“南宫标,陆小凤。”

南宫标起身示意明白。

南宫标,像标枪一样站着。人们习惯xìng的形容一个人的站姿像是松树,如果你拿松树来形容南宫标的站姿,那你真是侮辱他了!如果你是个细致的人,会发现,松树上多多少少总会有一些分支,也有各种原因会导致松树稍稍的弯曲。

所以他的站姿只能用标枪来形容。

他身着蓝sè长衫,你绝对想象不到一个人的衣服居然可以做的如此得体。

他本来是个偏瘦的人,这件衣服衬托出他的身姿更加笔挺,显得没有一丝赘肉。

老天好像特别对瘦人有些眷顾。这种人体力大都很好,反应灵敏,身手也会非常矫健。

最让人羡慕的并不是这些,身为一个男人,他也总是能让任何女人都满意。这才是最让人羡慕的地方。

他虽然尽量收敛,陆小凤还是能发现。

无论是练刀还是练剑,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稳重的手,出奇的稳重。他拿起酒壶随随便便一倒,酒杯刚刚好八分满,既不会多一滴,也不会少一滴。

一杯三两,他已经在喝第七杯酒。

他喝酒像是在喝水,一仰脖一杯酒直接灌进。

他是在灌,而不是咽。

灌和咽的共通点是,都需要用嘴来进行。而灌下去说来简单,做起来可难的要命,尤其是灌酒。辛辣扑鼻的酒气,顺着舌头流入咽喉,再顺着咽喉流入肠胃,喉头还不能有一丝波动。

这样的人肠胃和舌头像是铁打的一样。

他点了八样招牌菜,三壶花雕。菜只吃了几口,酒壶已空。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他的肠胃已不适合吃的太饱,酒却是个例外。每喝到五分醉意,他的头脑会有说不出的清醒。眼神会有说不出的清晰。

吃饱饭后唯一不能忘记的一件事情就是结账。

南宫标拿出的是银票他不喜欢银子,他只喜欢轻轻松松的样子。他总是认为,一个人身上如果佩戴些金属的东西,那就一定是剑。除了剑以为,一切金属的装饰甚至是银两,全都是累赘。这种累赘会影响他的美观,关键是会影响他的速度。

一顿饭整整五十两银子,他掏出一百两的银票递过去,连带伙计五十两的小账。

伙计的眼神好像吃下个特大号的蜜饯,就差跪下去吻他的鞋子,顺便再叫声“干爹”。

从始至终,南宫标居然没有说一句话。

最合理的解释是,他是来吃饭的,并不是来说话的。

陆小凤眼睛都直了,叹口气道:“我从没有见过这样奇怪的杀手。”

吴森林回答的很干脆,淡淡道:“不奇怪。”

陆小凤道:“不奇怪?”

吴森林还是那样干脆的道:“是的。”

陆小凤笑了笑道:“可能他的银票是风刮来的,也许是摔了个狗啃屎捡来的。”

吴森林道:“他的银票是我给的。”

陆小凤板起脸道:“原来是啃到你这坨屎,才会变得这样大方。”

吴森林正经道:“既然请他刺杀你,总要给出相应的代价。再者说,我也只是慷他人之慨。”

吴森林好像永远也不会生气,他对付生气的人却很有一手。你既然生气了,就索xìng再气气你,看你能气成什么样,能不能直接气死。

陆小凤不说话了,他还不想被活活气死。

吴森林反而没有办法了,缓缓道:“普通的杀手都是事先交付一半定金,事成之后再交付另一半。”

陆小凤疑惑道:“他不一样?”

吴森林笑道:“他的确不一样。他是按照天来收费的。”

陆小凤灌下满满的一杯酒,蛮有兴趣的道:“说下去。”

吴森林道:“七万两一天的条件,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

他说的很轻松,却不知有多少人替他心疼的要命。

他当然知道赚钱之难,却也花钱如流水。

他也不管这些钱会牵动多少人的心头肉。

无论花多少钱,都要达到目的,这才是他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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