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罕以最快的速度,来到小山的顶上对月狂啸,可是良久的等待,还是无法得到黑暗之神的旨意,迷茫的达尔罕垂头丧气的走在山谷间。
达尔罕迷茫的是,它明明感觉到洞中之人全身有一股让他顶礼膜拜的内在气质,可是万能的黑暗之神为什么要杀死他?很快达尔罕来到丽娜和郑买臣所在的山谷,达尔罕眼神幽远,一早就发现山上的人在观看狼群围攻洞中人。
郑买臣第一个发现了达尔罕,全身白sè的达尔罕在晦暗的夜晚是那么的明显!听了丽娜的话,他以为只要制服了达尔罕就能成为像冒顿单于那样的盖世雄主,可是他错了,而且大错特错!
李凌风能胜它不是因为他比达尔罕厉害,而是在狭窄的洞穴中达尔罕无法发挥出真正的实力,假如李凌风在最巅峰状态和达尔罕在野外相遇,鹿死谁手也未可知?
郑买臣的无知给他带来什么样的灾难,暂时不表,下文zìyóu讲解。郑买臣手下四大高手从四个方向慢慢逼近达尔罕,本来达尔罕不会轻易让人将它包围,可是今天晚上被李凌风击败已经让它感到窝火,这几个无知的人类也敢来捋狼须?
这四大将为首者高无涯,第二名段文虎,第三名李子业,第四名彝东谢家的谢夯。四人组成四象阵法,慢慢将达尔罕围在阵中,四象阵练到极致境界就会化为太极,从而演变无极达到化虚境界,不过这些都是神话传说中的东西。
达尔罕艺高狼胆大,它根本不知道四象阵的恐怖,还以为和往常一样是四个人合斗它。四名家将用的兵器也不一样,高无涯用的是剑,剑走轻灵,所以高无涯走的是灵活的路子。
段文虎用的是五虎刀,此刀重八十余斤,可是段文虎将此刀舞的如同烧火棍一样,而段文虎所用的刀法,是南方点苍山归隐道人,年轻的时候,从军旅中创出的刀法,这种刀法快慢结合,暗合八卦于内,也是不同寻常。
李子业用的是镗,镗这种兵器在唐末的时候已经很少有人使用了,因为它实在不是非常适合现在的环境。然而用镗者必是武艺jīng强之辈,李子业本来是地地道的唐人,可是因为得罪上官,不得已举家逃亡南诏,在饥寒交困的时候为郑买臣之父所救,从此对郑家忠心耿耿。
谢夯所用的是短狼牙,为jīng铜所铸,重一百余斤,使用狼牙棒的人一般都是天生神力的人。这谢夯本是云南彝东谢家子弟,可是后来谢家被南诏皮罗阁所灭,此后谢家子弟以灭南诏为己任,几代人乐此不疲。谢夯生的像个书生一样,就是这样瘦弱的身体里面却掩藏着让人惊人的力量。
“小姐看我手下四将如何,高无涯武艺最高,剑法已经到了高手境界,可是还无法和战国时期的剑圣曹秋道相比!段文虎第二,听说在南诏还没有人能够在刀法上胜过他,当然他师父归隐子前辈列外。李谢二人或在伯仲之间,不过这四人都是南国响当当的好汉,剑南节度府下的将领见到四人就是一溃千里。”
“郑公子年纪轻轻就已经如此了得,本身悍勇无双,手下四家将也是个个不凡,恐怕取代蒙氏也是迟早的事情?”
丽娜的话让郑买臣心下惊骇不已,难道这个萨满教的圣女已经看懂了自己的心思?其实郑买臣只是庸人自扰,丽娜还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不然就成神仙了。
“小姐说笑了,我郑家世代忠于蒙氏,怎么会行曹cāo之事篡逆弑主?虽然现在南诏大皇帝陛下唯我父之命是从,可我郑家从来没想过取而代之。”
蒙氏从异牟寻之后已经是外强中干,酋龙屡屡与中国作对,已经极度削弱了蒙氏王族的力量。
后来在剑南为高骈所创,一度想跳大渡河自杀,若不是属下将士相劝,恐怕南诏将为天下所笑。
而现在南诏的情况和大唐几乎相似,王室衰弱于内,大将任事于外,国之将亡矣!
丽娜也不管郑买臣的口是心非,她最讨厌的就是那种明明想做却不敢承认的人,而郑买臣就是这样的人,本来仅有的一点好感也就这样被葬送了。
高,段,李,谢四人慢慢的将达尔罕合围在中间,狼王表现出常人无法想象的冷静和淡定,这是从那个洞中之人身上学来的,聪明的达尔罕可谓是现学现用。
它的这种冷静和淡定给四人带来无形的压力,就在四人想趁机将包围圈缩小的时候,达尔罕做出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
它以最快的速度扑向了武艺最好的高无涯,高无涯一个矮肩就是一剑,当真是讯捷如鹘,达尔罕爆发出比洞穴中快出三倍的速度窜出包围圈。
因为他感觉到了快要合阵的四象阵,带给它不舒服的感觉,狼对于危险的感知度比人类要强出不知道多少倍?
达尔罕也付出了代价,被高无涯刺了一剑,达尔罕不顾伤痛,以最快的速度奔向郑买臣和丽娜身边。四将护主心切,全都爆发出常人无法想象的速度奔向郑买臣,可是达尔罕只是嗅了一下两人身上的气味就掉头走了。
达尔罕突然掉头冲向这里,没有实战经验的郑买臣惊骇yù死,直接呆愣当场,其实是被吓得。此时的他还没有灭南诏诛蒙氏全族的沉着和狠辣。
“不好郑公子,达尔罕突然来到我们身边而不攻击我们,恐怕是为了嗅我们身上的气味,将来它一定会报复的!达尔罕今天被高手所伤,我看它行动的时候左边的身子没有往常那么灵活,不然高先生很难伤到他。”
“丽娜小姐说得对,那匹狼王的确在行动的时候左边身子不灵活,不然老夫还真难伤到它!”
“哼,我看未必,既然达尔罕那么厉害,为什么会被人伤到,难道是被洞中之人伤到的吗?北狄之中难道还有这样的高手,我可是从来没有见过,也从来没有听说过?”
达尔罕回头对他们嚎叫几声就走远了,好像再也不会回来一样,谁能想到狼天xìng记仇,今rì被他们无缘无故的伤到,他rì一定会百倍奉还。
小山洞穴外面,达尔罕被赶走了,取代它统帅地位的是一匹杂毛的狼,这匹狼放在狼群中绝对不起眼,可就是这样一匹不起眼的狼却能够代替达尔罕统帅群狼。
这匹狼名字叫浑噩,不是浑浑噩噩,反而最凶狠残忍,达尔罕之所以不和浑噩争,是因为它顾忌黑暗之神,还有它那还小的孩子。狼天xìng对自己的孩子爱护有加,在这方面人类都有所不及。
“呜嗷”浑噩一声狼嚎,群狼跟着响应,整个山谷之间都是狼啸声,远在百里之外的室韦人都听到。部落之中对狼神最是敬畏,这是从古匈奴遗传下来的。
浑噩仰头看着天上的月亮,此时已经快天亮了,黎明前的昏暗笼罩在大地之上,除了洞穴中外溢的亮光,到处都是黑暗。这时候达尔罕已经到家了,正准备迁徙到别的地方。
“呜嗷”浑噩吹起进攻的号角,狼群马上就sāo动起来,狼将带着手下的狼兵一排一排的排成队伍,准备无休止的进攻,直到将洞中之人耗死为止。
有一匹狼将稍微慢了一点就被浑噩咬断了脖子,那匹狼将反抗一下都没有就被杀死,尸体马上被手下的狼兵分食掉。
黑暗之神的旨意是亿万年来群狼必须遵从的天规戒律,达尔罕就是前车之鉴。
洞中的石子已经快用完,没办法李凌风只能用手在地上拔出一块一块的大石,将其捏碎,然后用来击杀准备进入洞口的狼。很快狼尸就将洞口挤满,浑噩命令狼群将洞口的尸体吃掉,然后又是进攻,在这样无休止的进攻中他咬着牙齿坚持。
“再这样下去恐怕我会被耗死掉,这匹杂毛狼比那匹白sè的狼更加难缠,原来狼群中也有正副两位元帅。那些狼兵或百匹或十匹的组成一个小队,千匹有一名狼将,万匹也有大将。从多次的进攻来看,大概有四名大将,也就意味着外面的狼群有四万!”
李凌风心下感叹,不知道是不是太倒霉了,自从误入这个世界,不是无休止的杀戮,就是大逃亡,被人追着打,赶着杀。以前再怎么危急,也不及现在,它自己都觉得奇怪,按照以往没受伤的情况来看也坚持不了这么长时间。
以现在的情况看来,这群狼军中的副元帅是不想放过自己,真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到最后。现在狼群和李凌风就像不死不休的两个敌人一样,直到一方倒下为止,不然杀戮将会继续下去!
浑噩用怨毒的眼神注视着这个人类,好像他体内有着用不完的力气一样,现在狼群已经快损失两个千人队,想想有多恐怖,一个人,一个不能动弹,手无寸铁的人用石子击杀了将近两千匹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