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战记之一统天下 第三十章野马川

作者 : 世纪强者

()“大家好,我是大室韦部首领窝弋儿的女儿察合南必,同时我也是海都未来的妻子,以后照顾海都的事情就交给我了。”

大家没想到,南必居然会一上来,就介绍她是海都未来的妻子,也不知道她是哪来的勇气?别说他们被雷了,海都一样被雷的外焦里女敕,本来说好是要观察一段时间的,现在好像已经不是那个意思了?

按照室韦人的规矩,海都要到大室韦部住三年,但是南必的父亲明白海都的处境,也就直接让南必跟着海都。

南必有点羞涩的转过头,草原上的女子都是以豪放为主,南必这样的人毕竟只是少数,这也许是她的一种另类的优点吧?

甚至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勇气说出那些话,如果再让她来一次,她是绝对说不出口的。

“阿兰怎么办?阿兰可是你的正室,是先可汗定下来的,怎么可以说改就改啊?”

“合不合叔叔,我已经不再适合阿兰了,喜欢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而我也没有时间到达兰部住三年。三年的时间,草原上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有谁知道?”

合不合知道海都口是心非,可他也无能为力,他知道海都的心理已经产生了芥蒂,海都被人追杀的事情,和达兰部月兑不了干系。

海都没有带人踏平小小的达兰部,已经算是仁慈的呢!再让他接受阿兰,或者立阿兰为大妇几乎是不可能的。

从黄金部落到斡难河需要走二十余天,按照一天一百里的路程来算,他们要走近三千里的路。

这一路上看看风景,还有很多未来已经灭绝了的动物,特别是看到雕,而且是金雕,翱翔在天空的时候就像一团金sè的火焰。

二十多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野马川的地方,看到了几千匹野马,其中一匹马王比寻常的马要高出一个头,而且异常神骏,在马群中忽隐忽现。

“海都小子,且看我抓住那匹马王,在西域的时候,都很少看到如此神骏的马,我将它抓来送给你。”

话还没说完,合不合已经如箭矢一般,十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到了马群旁边,野马对陌生的人类天生的反感。

“嗡”

合不合发出的声音就像是牛的叫声,又有点像是蛤蟆,或者是两种都有。野马群被低沉的叫声惊动了,然后开始sāo乱起来,马王鸣叫一声之后,马群就安静下来了。

这群野马还是相当听话的,马王在这里有绝对的话语权,不过这畜生不知道,合不合就是要它出声。

只见合不合跃上一匹野马,如同蜻蜓点水一样在马身上飞奔,几息之间就骑在马王身上。

开始马王还想反抗,却被合不合用双腿夹住马身,马王怎么样都甩不掉他。合不合显然不是第一次驯服野马,从他那从容的动作就可以看出来。

马王也是聪明的很,就在合不合以为它已经驯服的时候,野马开始撅起前蹄,想甩掉身上的合不合。

马王一个人立而起,再来一个旋转,几个动作还是相当的潇洒,而合不合就像黏在马身上一样。

这样来来回回十几次,直到马王jīng疲力竭,才算是暂时的老实下来了,不然以它桀骜不驯的脾气是绝不会就这样屈服。

十几分钟后,合不合缓缓骑着马王来到海都身边,倔强的马王实在是没力气和身上的那个人类斗下去了。

无奈的马王慢慢吞吞的背着合不合来到队伍中,从发现马王到驯服它,用了小半个时辰。

如果是寻常人等,绝对不敢轻易动马群中的马王,合不合以前在西域的时候,曾经抓住过汗血马王。

由于部族在冬天遭受过一场灾难,不得不将汗血马王卖掉,用那匹汗血马王换取了上万只羊,可见马王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野马川距离斡难河只有三天距离,这里的野马群是草原上最大的野马群,这些野马是草原上的财富之一。

“阁下果然深藏不露,恐怕号称北国前三的阿史那陈翔也不是你的对手吧?”

“过奖了,雕虫小技,不足挂齿,这匹野马王以后就是海都的,看到没有,这家伙在奔跑的时候,如风驰电掣,除了汗血马王,短距离它是第二,长距离它是第一。我虽然没有试过,但是这倔强的家伙绝对能够rì行千余里!”

“合不合叔叔的功夫真棒,这匹野马王我现在还无福消受,就让它跟着叔叔吧!野马川真是个好地方,以后缺马的时候就到这里来,抓几千匹用来做军马。”

“我看还是算了,草原上不成文的规矩,野马可以抓,但是绝对不能一次抓绝了,不然以后再也找不到真正的马王了。”

“原来是这样啊,要养出这样的好马还真难,不知道草原上哪部的马最好?”

“最好的马在极北之地,那里的马吃苔藓,那里出来的马全都神骏异常,唐朝初年的时候,该部首领曾经进贡过大唐,还献上十余匹神骏的马。唐人将它们当做宝贝,只是该部最好的马是不会流落到别处。”

马王对着野马群嘶叫几声,算是和它们说告别,马王被抓后,马群就陆续离开了野马川,它们要到另外一个地去栖息,顺便找新的马王。

“野马川真是个好地方,这里水草丰美,依山傍水,方圆百里,这样的草场真是太棒了。”

“这里局限xìng太大力,不如斡难河,等到了那里你就知道,这里其实算不了什么,斡难河周围没有什么太大的势力,只要好好经营,一年之后,这里的主人就是你。”

海都看了看野马川四周的环境和地势,发现这里的确有太多的局限xìng,北面背大河,东面被大山所围,南面只有一条大道通向远方。

西面可能要好一些,不过西面是几个强大的部落所在地,特别是正西方的黄头狄,他们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好像有十万人左右。

他们和最东北面的黄头人有一定的渊源,他们的远祖,似乎是来自西方的欧罗巴大陆,该部一直和室韦人没有太大的冲突,所以没有多少人在意他们。

“青龙先生,如果我在这里建造一座城池,不知道该选择哪个方向?”

“我觉得应该是东部,东部连接着大山,只有一条小路连着林海雪原,北面是大河,南面是山丘,只要将大门建在西面,几千人就可以挡住敌人十万大军。”

“好主意,不过先生好像忽略了一件事情,就是守城者的心理,如果一旦知道城池固若金汤,谁还会死守城池,敌人只要用计,就可以从东面破城?”

青龙仔细看了一下此地的环境,的确如同海都所讲,一旦大家都觉得城池固若金汤,就会忽视东面的危险。

“这里水草丰美,北联大河,东靠大山,南依丘林,西边是茫茫无际的大草原。我曾经在中原见到过相同的地形,这里是个可耕可种的好地方,方圆百里都是黑土地,只要好好经营,将来绝对是个粮仓。”

“先生不愧是周游列国的人,一看地形就知道这里可耕可种,不知道我们室韦人中可有会种田的人?”

合不合的话差点没把青龙噎死,他没说这田一定要室韦人种啊,可以到南方去掳掠渤海人,大唐人或者绕过靺鞨人的地方掳掠新罗人。

“合不合叔叔,青龙先生说得对,这里的确是个好地方,绝对不能放弃,我们不会种田没关系啊!可以到南方去劫掠新罗人,渤海人为我们种田啊!”

他们还没离开野马川就被人拦住去路,这些人个个都是金发碧眼,长得人高马大。后面跟着的小兵有一半是室韦人,显然,室韦人在这个部落中没有什么地位。

经过二十多天的疗养,海都身上的伤也好了七七八八,伤的最重的还是右腿,到现在都感觉不到什么知觉,可能真的已经废掉了。

在北国,八月的天,已经不再炎热,夜晚的时候必须要盖上厚厚的羊毛被子,不然冻死了都不知道。

“你们是什么人,敢抓我族的马王,如果现在交出马王,我就放你们走,不然我们好几百人一起上,你们一定不会是对手的?”

“呵呵,这么说来我还非得交出马王,不然你们来个杀人灭口,我们不是白白死在这荒山野地啊?”

“哈哈,你明白就好,你这个残废还蛮懂事的,不仅马王要留下,你身边的四个女人都得留下来,这么漂亮的女人跟你在一起,不是白白浪费了?”

“好啊,有本事你自己来取啊?不知道‘王八’是哪个部落的人,以后我也好凑齐了财物换回我的女人啊?”

海都的调侃并没有引起黄头人的在意,以他那简单的大脑是不会明白海都在骂他,不然以他那粗暴的脾气,马上就抄家伙了。

“残废,难道你脑子坏了,告诉你又怎么样?我是室韦大黄部的少东家,这一带的人都叫我札兰丁,同时我也是这方圆两千里最厉害的勇士,留下东西赶快滚蛋。”

这丫的简直就是找死,两大高手在这里,他还叫嚣着让海都把财物和女人留下来,已经不能用无知和狂妄来形容了!

只见合不合跃下战马,兔起鹘落之间,就来到札兰丁身边,把几百斤的札兰丁,像小孩子一样夹在腋下。从来到札兰丁身边,到抓住札兰丁,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他那些狗腿子都来不及反应。

“叫你的人放下武器,不然我会让你生不如死。”合不合用暗劲刺激札兰丁的穴道,虽然不能让他动弹不得,但是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真不是人能够忍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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