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修仙文 第四十四章 神药谷

作者 : 烛见

()天道何孤,想要追求大道,就注定要忍受亲人的离开吗?也许别人会,但是我命不由天。

这仙道之路我是为落落而踏上的,落落就是我修仙的全部意义,若是天道要让我与落落分开,那就算是为了落落,逆上他一回天又有何妨。

人定胜天,再多的困苦,我必能将其打破。

当风伯赶到的时候,神医已回到了自己的住处,正兀自一个人毫无形象的坐倚在窗台上,孩子般抱着自己的双膝,头略略后仰,不知在想些什么。

风伯以为自家小姐就这样睡着了,连忙上前,不料手刚触上小姐,却正对上一双澄澈清明的干净眼眸。

神医看了风伯一眼,也不言语,转身跳下窗台,径直走到书桌前,豪墨一挥,一个“责”字跃然纸上,盯着看了半响。

“风伯,娘生前留下的梨花酿还剩多少?”

“还有九坛。”

“把它都祭倒在爹爹的衣冠冢前吧,把酒给最爱它的人,也不算是糟蹋了。”

神医拾起书桌上一个紫sè扳指,略一踟蹰,便将其带到自己的右手拇指上,想象起小时候父亲威严的样子,轻吐一口气,将手负置身后,翩然离去。

风伯看着小姐单薄的背影,不禁老泪纵横。伸手扶正头冠,一跪到地。

“神药谷右长老风玄恭送谷主。”

前谷主为给先主母寻药外出一去不回,后来本命玉牌破碎,先主母受不了刺激也丢下当时只有十岁的小姐,没几rì就与世长辞了。

先主母下葬当天,谷中长老给前谷主也立下衣冠冢,只是小姐一直不承认,不肯跪拜。

说是,一定是本命玉佩自己出了问题,还说只要未见父亲尸骨一rì,就绝不接谷主之位,一定要等父亲回来。

小姐从小很懂事,也是神药谷难得一见的奇才,但惟独在这件事上一直任xìng至今,天心阁也是小姐为了寻找父亲,力排众议而建立起来的。

今天,小姐不仅没有醉酒糟蹋自己的身子,甚至还破天荒的要接任谷主之位,守了近十年,小姐今rì总算是想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了。

“先主显灵啊,先主显灵啊。”风伯跪在地上,激动的一时泣不成声。

几rì后,落落病情已然稳定,风伯将乐峰一行人送至天心阁门口。

不料这时,一个丫鬟追了上来,递给乐峰一个瓷瓶。

“我们家小姐让我把这个给你。我们小姐说了,这个叫做三rì必死丸,专门给求死之人吃的。我们小姐还说,凡是她想救的人,阎王爷还没有能抢过去的,让你好自为之。”

乐峰心中一暖,珍重的将药瓶收入怀中,已明白神医终究口硬心软,到底还是无法狠下心来见死不救。听这位丫鬟的意思,这药是三rì一服,有缓解自己体内伤痛之功。

“替我谢过你们家小姐好意。”乐峰抱拳一握,诚恳异常。却没发现,一旁的落落望向自己的眼神充满了担忧和不安。

离开天心阁,一行人向东南方向,渐行而去。兄妹二人一路走走停停,虽然这样比之御空飞行,耽误了不少时间,但是好在时间充裕,乐峰便也难得的沉下心来好好陪着妹妹。

落落经过神医的金针渡脉,寒气已被压制了下来,身体几经调理,沉疴全去,没有了病痛的折磨,人也变得欢快了许多,除去面纱,展颜轻笑,倒是与一般人家的小女孩无甚差别。

数rì后,二人进入了魏国境内。魏国地属交通枢纽,经济鼎盛,就连地域庞大的楚国也未能与其相争。其境内修真城繁多,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以盛产灵酒著称的斐月城。而提到提到斐月城,那有一个酒楼就不得不提。

太白楼,作为斐月城最大的酒楼,太白楼有二绝著称。

其一为太白灵酒,具讲说此酒一揭坛封便会飘香十里,凡人闻见便可增寿十年,对修真者而言,此酒入口干爽绵长,灵力充沛,除了比一般的灵酒更能快速的补充灵力以外,还有着提升修为的功效,喝上一杯能抵得上数月的潜心修行。

只可惜,太白楼从不单独出售此酒,只有在楼中消费,才能每人获赠上一杯。世人传言,千金难买太白酒,当真恰如其分。

其二便是太白楼秘制的河豚肉。河豚在凡人眼里自是千金难求,但是对于修真者而言,这些能用金银便可换取的东西无甚裨益,偶尔满足一下口月复之yù,也不过了了罢了。

但是太白楼不知用何种方法将这种毫无灵气的鲜肉经过特殊烹制,竟能达到提升骨质密度,强筋锤骨之功,比之一些圣品灵药也不惶然。

那些冲着河豚肉而来的修真者,饱口月复之yù故为重要,但更多的却是为了这锤炼身体的功效,只可惜此肉只有第一次吃才会有显著提升,不然这太白楼的门槛必被踏穿了不可。

“第九十九位,程峰大侠里面有请。”太白楼小二一声高喝,只听得霍惊云虎躯一震。

三天三夜的起早贪黑赶路,只是为了绕道至此能喝上一杯太白酒,吃上一口河豚肉,雇主的任务不能耽搁,但是这提升修为的机缘自己更不想错过。

无奈之下,只能想出这种折中的办法,好在似乎刚刚赶上。为了不耽搁任务,明天必须启程离开斐月城了。

霍惊云面带喜sè,脚下风雷步连踩,不顾周围人的谩骂,飞快的窜至小二哥身前,厚颜腆着脸忽略周围人群的怒斥声。

“这位小哥,第一百位在这里。嘿嘿。”霍惊云搓着大手,满脸赔笑。

前面第九十九位客人正被领着往内厅走去,玄sè青衫的身影在转角处一闪而过,虽然没有看清正脸,但是凭着自己几十年来阅人无数的经验可以断言,此人不过是一个十七八岁刚出头的少年无疑。

倒是那个少年身边的小厮在转弯处不小心与自己眼神对了个正着,似乎被自己笑容吓着了一般,转身匆匆跟随主人离去,只见这小厮唇红齿白,貌美的实在不像个男子,真不知道到长大了要祸害去多少人家的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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