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霄凌云志 第四十七章 去来往复(下)

作者 : 乐均

()数个月之后,徒显已经在自己的魄中被困了十三年。将满十三年的这一天,他罕见地停下了压灵,用磨了无数次,简直如同尖刀一样的尖晶岩刮了胡子。

这十三年里,他都没有剪过头发,因此现在他脑后的头发,已经留到了臀下。在那薄眉淡目的脸孔里,如此一条长发,犹如长瀑,令人难忘。

徒显一跃跳进瀑布水中,清洗了全身,又将那十三年来,已经有些破破烂烂的外衣勉强洗了洗。待到全身清洁,再略微用竹绳绑住长发,束在脑后。然后微微一笑,站在那竹林的zhōngyāng,他进来时所站的地方,对着天空,轻轻说道——

“乐平和尚,我就要走了,还不出来一叙么?”

没有人回答他。

徒显又一笑,丝毫没有生气,在这十三年里,他改变得太多太多了,经历了十三年的苦困,现在的徒显早已不是原来的那个徒显。

“十三年了,我们虽然没有交谈,但我却能感觉得到,你无时无刻不在软玄里悄悄窥探着我。我并没有对你生气呀,乐平。不管怎么说,我们相伴生活了十三年。这十三年里,我很孤独,但每当想起,还有一个人在身侧的时候,或多或少还是有一些安慰。我只是想谢谢你而已,我的朋友。”

风拂过竹林,是竹林中竹叶互相击打,形成那一片听涛竹海的响声。这响声令徒显感到憎恨过,感到安慰过,现在,却匪夷所思地令他觉得这么不舍。这是一个安宁的住所呀,每当回想起从前的rì子里,在瀑布边的石块上兴高采烈收集着碎盐,烘烤着晚餐,吃着美味的烤鱼,眼泪止不住狂涌,止不住悲怆出声的rì子。

这样的rì子虽然孤独,但却和从前一人求剑的rì子有着异曲同工之感。在薄凉的山中……徒显的诗xìng又升腾而起了。

“与其在这里作小千世界诗,不如到那外面广阔的世界里大千高吟!我徒显,就要走了!乐平兄,珍重!”

……

“珍重。”

最后的最后,那个悠悠的女声阔别了十三年,终于又一次响起。

徒显却没有再回头,没有再应答,只是转身拂袖便走。

“徒公,走之前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这个声音的主人究竟是谁?你为何会专门有一个魄,来珍藏这个声音?”乐平最后还是忍不住问道。

徒显微微一笑:“这个女子,是教我喝酒,教我写诗的女子,是我徒显难以忘怀的女人。但我却在二十五年前杀了他的父亲,她曾对我说过,如果我这么做的话,她将永远都不原谅我,永远都不再对我说一句话。”

徒显脸上的笑意并未衰减。

“所以我想记住她的声音。”

……

“徒公……”

徒显两手分别运起了两种振动频率完全相反的灵气,然后往身前的那枚琉璃玉扳指里面狠狠压去。

一阵青流流转,徒显全身上下的灵气,最终被凝聚成了一丝琉璃质的魔火,而恋逆芹的毒素也在这一刻——尽数消散。

“乐平兄,相逢何必曾相识,珍重。”

整个竹林中,仿佛被开天辟地一般,混沌的天空裂开,露出了外面湛蓝的sè彩。

琉璃魔火在徒显身体上下一游走,就化为一层薄薄的祥云,托着徒显缓缓升空。

那银铃般的女声语句里似乎也多了一丝感叹:

“徒公,我只是个道魄而已,道魄只是一种执念,并没有感情。所以我只是一股冷血而已呀,你如此说,我却……”

徒显却没有再回答他,此时的徒显,双目之中只有那璀璨无比的湛蓝。

乐平只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叹息,最终就隐去了声音。

而徒显缓缓升空。

“生不惧孤苦伶仃,死不怕大梦初醒。”

一道长长的泪痕划过徒显的脸庞。

“我徒显……我徒显。”

他的声音颤抖着。

“终于zìyóu了!”

轰隆一声巨响,徒府当中的某个房间一阵剧烈的震动,瓦顶都被轰出一个大洞,有一个周身围绕着琉璃祥云,眉宇之间好似出尘仙人般的青年狂笑着冲入到蓝天白云当中。

呼吸着外面的世界那略带风尘味道的空气,待这种阔别了十三年的空气充满了整个肺腑,又放眼望着远处穆京城的片片瓦屋,攒动的人群,又待到那嘈杂的声音声声入耳,待到徒显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终于又回至这个美丽的尘世时,他高呼一声:

“啊!这等令人熟悉!这等美丽的世间!我终于回来了!”

“我终于回来了呀!”

徒显大袖一挥,好似长瀑般的长发一甩,他一回头,飞也似的冲向徒府的正堂。

在那里,他看到了那个朝思暮想,身形单薄,风华依旧的身影。

裹着一道凡人看不见的劲风,他冲了过去,在四围万分惊讶的目光中,他张开双臂狠狠抱住了那个身影。

“雪芹呀!”

眼泪又一次夺眶而出。

但雪芹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俊俏的男子,却不知道他是谁了,被人抱在怀中,当然是一脸羞怒。

“你!你是何人!胆敢……胆敢轻薄于我。”

周围大堂里出乎意料地还站着不少人,而且都是当朝重臣的样子。他们先是听到屋外的巨响,都将目光投向屋外,却忽然看到眼前的这一幕,主座前站着的徒府女主人雪芹一下子被一道不知道怎么冲进来的身影抱住。

“你是谁?”

“大胆!”

“快……快拿下他!”

正当下面要乱成一团的时候,这个青年人突然转过身,脸上骤然变得威严无比,口中怒喝暴滚:

“枪尖落露入海泥!眺尽云雾饮烹血!”

“你们!快滚!”

这首诗,是当年徒显带领一万轻骑杀到无边之海,见到那震撼人心的天边景sè后所作,是李穆朝每一个百姓的骄傲,是李穆强盛之极的证明。

所有人听到这首诗之后都愣住了,出于对徒显的尊敬,平rì里没有人敢在大庭广众诵读这首诗,面前青年这样的举动,无疑是在说:

“我就是徒显。”

可他明明就不是徒显。

只有身旁的雪芹,看着这张年轻的脸,恍然间想起了,那张二十年前,风华正茂的面孔,那张曾经让他恨得咬牙切齿的面孔,她突然觉得,眉眼之上,依稀全是当年的那可恨的神sè。

“阿……阿显?”雪芹不禁轻轻地问出了口。

徒显脸上轻笑。

“尔等小人,不识我徒显之出尘么?”

满座皆惊。

“什么?”

“你是……”

徒显却不管这些人,只是转头问向雪芹。

“雪芹呀,离问仙大会,已经过去多久了?”

雪芹恍惚地眨眨眼睛:“已经……已经过去十八天了。”

徒显一晃头,苦笑着闭上了眼睛。

“我凝气用了五天,被困了十三年,却只算作十三天。”

“……佛苦千挣扎,人间一弹指。”

“往昔已矣。”

说罢他大袖一甩,掠起一片空尘,就漂浮起来,直yù往门口而去。

“阿显!”雪芹追了一步。

“你要去哪里?这里满朝文武都依仗着你呢!你不见了十八天,急坏了整个李穆呀!”

徒显却一笑,眼神里是那浓浓的追忆:“我徒显,已不是当年的那个徒显,我徒显,不愿再管这些琐事!就叫李炳小儿快些自立吧!”

这时立于主座下首的宰相周文秉才反应过来,他满脸吃惊,指着半空中的徒显:“徒公!你真的是徒公!你竟然也飞升了?”

徒显听他一说,好似想起了什么,低头看见自己衣衫褴褛的样子,不由得苦笑一声,然后控制魔火冲向厅里一个身穿华贵锦袍的便衣侍郎,用力一裹,那个侍郎就光着身子,只剩下的亵裤和头上的凉帽。

“钱侍郎,真对不住,我快要衣不遮体了,借用贵服,还望恕罪……哈哈。”

眼睛一眨,不知怎么的,这身衣服就穿到了空中徒显的身上。

“各位,徒显去也!”

又是劲风一阵,他化作一条流星,消失在了远空尽头。只留下徒府里一群面面相觑的朝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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