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天迷卷之饮鸩剑 第一章 奇剑横出惊江湖 郁翠不宁人纷沓

作者 : 磐中鱼

()江湖上又多了一个传说,人们勤劳的奔走相告,跟往常一样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平静了许久,安逸许久了,一些料想之外的sāo动也在所难免。但是这次的事情没有象往常一样迅速的退出人们的视线,却有越演越烈之势。

说到这次的传说,却只仅仅是出了一把剑,但也不奇怪,江湖中的刀兵剑器之争由来已久,传说中的剑自然是把绝世好剑,有好剑,自然有人去求剑,这些人竟然一个人都没有回来。一传十十传百,不知是时间的推移人死的多了,还是以讹传讹,从几十人变成了几百人,几千人。

也不知这些人是走丢还是意外身死,或者是真的剑能通灵,能在无主的情况下杀死近身之人。总之人命债就这样被算在了这把尚未问世的剑上。

地点之说也开始众说纷纭,有人说在漠北雪山之巅,有人说在丛林重山月复部,有人说在关西荒山崖下,但是不管如何传说,似乎都能统一一点:“剑在山中”。

溯其本,传说的源头是从一间小小的客栈里传出来的,自然,就是万能的店小二传出来的,有一队不只是什么出身成分的人马,欢欢喜喜的来住店,神神秘秘的置办了两天的装备和干粮,临行前一天,欢欢喜喜的来喝酒尽欢。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队里的某个草包嘴快,喝高了酒,在店小二的哄抬捧之下,欢欢喜喜的告诉了店小二,一次机缘巧合下截获了来自晓情楼某位探子带出的情报,首领决定大干一票,必有天大的好处。第二天,一队人整整齐齐的出发,却一个也没有回来。

但是这件事情经过小二的嘴一传,就传成了轰动一时的传说,这也验证了另一个传说,江湖上最快的速度就是小二的嘴。

这把剑所创造的记录是空前的,寻剑的人前仆后继如同过江之鲫,人心浮躁的江湖,就像久旱的大地渴望甘霖一样,这里面的每个人都叫英雄或自诩英雄,标榜英雄,所谓乱世出英雄,每个人其实都盼望着世道乱起来,这样自己就能一展抱负。当然这些人知不知道“抱负”这个词什么意思都两说。

然而这叫江湖但其实这里的人都过的不滋润,没钱的为了钱愁死,没老婆的为了老婆愁死,有老婆的怕老婆跟人跑了愁死。没名的为了名愁死,有名的为了更有名也愁死。都恨不得明天就天下大乱,也并不是为了施展什么抱负,其实是为了证明自己其实是有用的东西吧。

其实,没用的人那么多,何必要急着证明其实自己这个废物其实是不一样的呢?想想读书人吧,所有没用的东西之首就是他们了,可他们不也生活的很好呢?当然,江湖中人都知道这个嘲讽,也常常拿着读书人自我慰藉。想想吧,他们活成那样的废物都好好的,我们还愁什么呢?

殊不知,读书人也拿着他们自我慰藉,活成他们那样的废物都好好的,我们还愁什么呢?

半斤对八两,却觉得自己比对方都重些。可笑可笑。

言归正传,这个传说里涉及到的剑也是寂寥江湖的敏感词,像武林秘籍啊,X王的财宝啊等等,只是剑是更直接的凶器,尚未现世的剑已经有无数的人因此剑而死,或者是死在这把剑下,这已经大大满足了江湖中人对剑的威力的想象,于是就有一个很囧的说法顺利成章的安在了这把剑的头上————“得此剑这得天下。”

那么多传说都得此剑者得天下,得此秘籍者得天下,得此宝物者得天下,有几个天下可以给你得啊?但是江湖里的人好像就是有天下强迫症一样,一天下这两个字,脑子什么的都是浮云,脑子都是浮云了,那命算什么。在江湖人眼中,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不然怎么都说两句话就可以拼命呢。视人命如草芥的除了江湖人还有官场人,当然那个皇帝什么的,官场最大的官,更是这样想的了。唯一的区别是,江湖人把自己的命也当草芥,而那些人,把自己的命当宝贝,恨不得加上几千几百把锁。

所以江湖人是江湖人,是草莽。而那些人却人模狗样的走在万人之上。

虽然这句“得此剑者得天下”会让月婠莹笑出来,因为她就是一个拥有无数的利剑神兵的军火商,但是也没见到她得了什么天下。

本来就喧嚣沸腾的江湖更加沸腾了,一句话,便引得一堆又一堆人拉帮结派的来,全然忘却归途,只把他乡做故乡,把自己的命不当命。

这时候,有一个从晓情楼昭告出来的消息,更是火上浇油又撒盐。

这消息一共就只有几个字,“据悉,剑在郁翠山。”这么短短几个字加上晓情楼从未出过错误的金字招牌,江湖的核心就显然转换的地方,一夜之间,无数的人涌向那个无人问津偏安一隅的郁翠山。

根据之前的传说,这剑大抵是藏于极其凶险的奇峰异脉中,也只能说郁翠山没有作为传说的潜质,也没有作为杀人凶器的气质,传说中有去无回的山,怎么会叫郁翠?

郁翠山,听名字就很美,也确实很美,整座山都长满了树,连一块的岩石都少,远看是绿的,近看还是绿的,绿气氤氲,生气盎然。仿佛永远不落叶,事实上也是这样的,从来都是绿的。山上的树木都是直到新叶生出来,那旧叶才悻悻地落了,女敕女敕的落了。四季不分,也没有任何变化一样。

就像这里的人,静静地,就像毫无变化一样,只有山脚下有一个小镇子,其实只有村子那么大,为什么说是镇子呢?因为那里有个衙门,有个知乡,不巧,今年初刚刚老死了……这里的人,也似都生活在平安闲淡,鸡犬相闻的世外桃源一样,全然不知外间之事,更别提腥风血雨的江湖之事。顺带一提,那个小镇的名字就叫安宁。

江湖之人当然不会像陶渊明一样欣赏这里的民风淳朴,只觉得过分安静,让人乏味非常。

话说这安宁镇老知乡死了之后,过了一个半月,就来了一个新的知乡。只是这个新来的知乡不是本地人,也不是附近的人,戴着方巾,一副读书人打扮,但是这个知乡并不像镇子附近的读书人那么高傲,老伯,大叔,老兄,大姐,大妈的不离口,大家也不是排外的人,除了衙门里的老人,其他居民都接受了他,都叫刘大人。

话说这个刘大人,叫刘清,并不是这里的人,是大老远来的,家里还是富庶的,待人很是客气,就是年轻了些,明年才弱冠之年,却是尚未婚配。

成了三姑六婆的拉线对象,人长的也端正,天生一股正气在眉间,也可能是读书读多了。很是爱笑,嘴角有梨涡,在街上大姑娘小姑娘丈母娘都喜欢多看几眼。

这个新来的知乡就像是一个开始,慢慢的镇子上多了无数的陌生人,那些安静的rì子也一去不复返了。

只是镇上的原住民从没有想到,自己不到百里的范围里,有那些腥风血雨,你死我活和那把传说中的剑。这把传说中的剑到现在也没有人说谁得到它,甚至没有剑的样子传说出来。但是江湖中人不管不顾疯狂如同狂蜂浪蝶般,一个劲的追逐而来。

而聚来的莽夫渐渐有质量起来,各大门派都派出弟子在这安营扎寨了。

各个门派的纷争由来已久,而且当遇到其他门派做大,或者一同容下门派的时候,两个互相看不爽的门派却能就地组合起来,然后给自己起个名叫正义之师呢。似乎拿着这面旗子一裹身,就被上天赐予力量了,替天行道的旗子都打的理直气壮的了。

哪天一个不小心就被打上邪教,一转身就是一堆人来替天行道。看看那些队伍,曾经我们也一起替天行道啊。只是这次我们站的位置却不一样了。

江湖里的明争暗斗的暗火渐渐烧到这片宁静的土地上了。除了江湖中人,还有许多无利不起早的商人,江湖的争斗在吆喝声的掩护下揭开新的篇章。

一座座客栈,饭店建起来,市集从一条街变成好几条街,rì落之后就闭门睡觉变成通宵的酒肆。

有需求的地方就有商人。

四面八方涌来的不止是那些莽夫,还有无jiān不商的商人,这下,热闹了。南来北往的车子里载着人和货物,也载满yù望,名或利,车辙里写满了疯狂,骨噜骨噜地向前奔跑。

虽然这些人的到来,使这里的商业空前繁荣,地方税收都提高了五倍有余。但是,钱就越来越重要,殊不知,这地方本来小,名不见经传的,乡民对钱也没有概念,有米有面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一夜之间从关内红到了大漠,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少奇人异士正往这赶,别说那些关外之人,就说现在在这的这些龙蛇混杂的人,行走江湖的人,本来就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所以不可能有什么固定的经济来源。所以,当口袋里没钱的时候,只好用最简单最原始的方法,“借”!怎么借,当然不会是问自己的穷朋友借,一定是天黑找个肥羊来“借”。

出现这种事,谁最头疼?当然是知乡大人了,但本地只有一队的民兵,编制如下:队长一名,队员一名,换做以前都算是养闲人了,现在,远远不够了。刘大人已经通报过许多次,均无果,最后好歹官宦人家出身的刘清,略懂人情世故,塞了几两银子,消息终于顺利的传到县里,县里正要划过人手来的时候。出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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