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跟着羊走……
丽莎“哗啦”一下将手的宝石放进背囊,然后飞快的拉上拉链。她拍了拍鼓鼓囊囊的旅行背囊,感觉心从没有这么踏实过。
原本丽莎打算带着这些宝石回家,出售一部分后买几头羊、买几匹驴,跟着父兄一起一边放牧一边等待丈夫的消息,如果丈夫愿意跟自己和解,那么她离开的时候,就把用买宝石的钱买来的羊群与毛驴留给父兄……当然,这是丽莎最坏的打算,她心还有一种更好的打算,就是想跟“扎喀贡”一起浪迹天涯。
不过,伴随着这种美好设想,她对自己的未来是迷茫的,她不知道安锋的打算,看不清自己的位置,仿佛身在大雾不知所措。而直到此刻,她身边的雾仿佛一下散开,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条充满浪漫的诗歌大道。
她决定了:这些宝石先不着急着出售,等“扎喀贡”重新来找自己,再把这些宝石当做自己的嫁妆,与扎喀贡一起走遍天涯海角……至于父兄那里,嗯,可以分给他们一笔钞票。
钞票,想到钞票丽莎赶忙又翻出背囊,拿出那叠厚厚的钞票开始清点起来
这叠钞票怎么来的,丽莎并不知道,她也不想知道。这些钞票,五千卢比的面额大约有两千余张,五百卢比的面额大约三千余张,总值约合一千五百万卢比(约人民币一百万元左右)——光这笔钱就是一笔很大的财富。
巴基斯坦日常必需品的物价水平与国内二线城市相似,但房价比国内最低房价水平还要低,这笔钱足够丽莎买一套房,并小资的生活十多年,如果在此期间,丽莎再找到一个“长期饭票”,那她就真是余生“现世安稳”了。
不过这是按现在的物价水平进行计算的,巴基斯坦国内通货膨胀的非常厉害,这笔钱如今也许算是一笔巨款,过几年后,也许只能买一袋面粉……幸好她还有一袋宝石,这东西绝对保值。
丽莎在那里埋着头一心数钱,安锋则时不时望着车厢外的动静,不时打断丽莎的数钱动作,提醒对方观看车外。按照计算,汽车在一小时前已经进入敏感区域,这时候路边任何一条岔路,都有可能是目标区域。
每当经过岔路,阿盖尔都下意识的放慢速度,安锋总要提醒丽莎,让她回忆一下家乡的小路。频繁地询问让丽莎数不下去钱了,她将那叠钞票扔在了一边,呆呆的盯着车尾的的电脑屏幕发愣。安锋于脆走过去,将车门打开了一扇,山区的冷空气随即涌入车厢内,车内的烦噪稍稍一清。
突然间,丽莎指着车外的一条小路喊道:“就是那条,就是那里,我记得路口那个石堆。”
这里的每一条岔路,路口都堆放着由一块块石片堆积而成的碎石堆,这种碎石堆在国内有一个专门的名字,称之为“敖包”或者“脑包”、“鄂博”。这种碎石堆的意义人们众说纷纭,有人说它是祭神用的,有人说它是记事用的,但不管怎么说,这些碎石堆的存在让不识字的牧民有了“地标”。
敖包指引的岔路甚至连简易公路都算不上,从公路边的一个缓坡下去,地面随意隆起一堆碎石路面,从而成了一条小路。路的宽窄甚至不能通行越野车,但地面上也有轮胎印,让人确定这是一条车行便道。而那些轮胎印,据安锋推测很可能是摩托车轮胎印。
无需安锋特别说明,开车的阿盖尔已经后车厢安锋的暗示,他一扭方向盘,汽车在公路上掉了头,缓缓地重新返回岔道附近。阿盖尔一边观察,一边将自己的猜测高速后车厢的安锋——他的话并没有传到丽莎耳朵,安锋从耳道耳机里听到了阿盖尔的低声汇报。
“路面不宽,三轮摩托车可以走……道路经过粗浅的硬化,路面稍稍高于附近路基,但只是高出了78厘米,这种路面载重车不够宽,无法行走,我们的车恐怕过不去……”
安锋站起身,抓住了车厢边的一个扶手,这时丽莎快步走到后车门旁,她看着从后车门倒退的风景,神情激动的说:“就是这里,我记得这座山,我记得这条路,这是……回家的路。”
对于牧民来说,在旷野找到回家的路几乎是本能,他们对地形的记忆力非同凡响,而做不到这一点的牧民,都已在生存竞争淘汰。所以安锋还不怀疑丽莎的记忆,他悄悄张了张嘴,在丽莎背后无声的说:“一号方案。”
这时候阿盖尔一把方向盘扭过去,军车猝不及防、毫不迟疑的冲下路基,冲入那条小路,车厢里的丽莎与安锋颠地四处乱晃,丽莎几次险些颠出车外,幸好安锋一把抓住她,紧紧的将丽莎搂入怀。
好吧,这么久以来,丽莎这是第一次与安锋进行身体接触,而这时候,汽车在小路上剧烈颠簸着,车里的人几乎站不住脚,丽莎只顾把头埋在“扎喀贡”的怀,嗅着“扎喀贡”的体味……一时之间,她有点迷醉。
“扎喀贡”身上的味道真的跟别人的不一样。在这片高寒山区,大多数牧民一年只洗一次澡,有些人甚至一辈只洗两次澡——出生一次,安葬一次。
因为这里气候湿冷,人们身上不常出汗,所以人身上的汗味并不严重,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身上除了汗味,其他各种怪味都有,比如吃了羊肉后留下的膻味,比如身上的牧草味,或者牛粪味、马粪味,但“扎喀贡”身上几乎闻不到这些体味。他身上带着一股清爽的沐浴液的味道,嗅起来令人格外松弛……怎么会这样?
扎喀贡身上的衣物同样很于净,充满阳光的味道,暖哄哄的,让人想躺在这个怀抱里安心睡去。哦,最近丽莎自己也洗了两次澡,一次是在三岔口镇,一次是在吉尔吉特。在吉尔吉特洗完澡后,她浑身上下内外衣服全都换了,按理说她也应该充满了清爽于净的味道,可惜因为生活习惯的不同,让她在这几天里又染上了一身味道。
比如羊肉的味道,洋葱的味道,胡椒的味道……
于爽、清洁、身上不带任何异味,这时的“扎喀贡”完全不像一个牧民,至少生活习惯与牧民完全不一样……当然,丽莎并不知道,安锋执行任务之前刚结束一次排毒疗养,他身上如同婴儿一般于净清爽——完美基因让他甚至比婴儿更于净清爽。
按理说,丽莎现在闻到这股不熟悉的味道,会感到心极度不安全,但……对于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来说,她所信赖的才是最正常的,与她信赖的事物不一致的地方,那就绝对的不正常。
这一刻,趴在安锋怀,丽莎浑身都在颤抖,这时语言已经不能描述丽莎受宠若惊的心理,以及她那无比的幸福感。
什么是幸福?据说一位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与他敬仰的“精神领袖”握过手后,幸福的半年没洗过那只被握过的手——这是一种病态,却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常态。
而丽莎现在正处于那种幸福感的笼罩,这让她忽略了山路的崎岖与颠簸,她甚至不好奇阿盖尔为什么肯把车开到这样的山路上。
在这样的颠簸路上,阿盖尔开的时速并不高,大约两小时时间后,阿盖尔转过了数个山头,他停下车,这时候车辆已经严重歪斜,跳下汽车的阿盖尔小心翼翼的打开后车门,招呼拥抱不觉时间流逝的安锋与丽莎:“嗨,车身已经失去平衡,前面的路已无法行走……只能步行了。”
安锋点点头,阿盖尔立刻扔给他一根绳索,用这根绳索系好车后,他先把丽莎送下车,然后将车厢内那四只长条形弹药箱拎了出去……等车内有价值的东西都运出车外,安锋站在车边踊身一跳。
他刚刚跳出车外,汽车就歪斜着,缓缓地向一侧山沟倾倒,阿盖尔随即松月兑了绳索,任汽车遵从地心引力。
“不”丽莎凄厉的喊了起来。
安锋双脚落地后,立刻向山坡上奋力爬去,他跑得很快,等他喘着气跑到丽莎身边后,汽车已“轰”的一声侧翻。紧接着,车头扭了起来,车厢依然朝下继续扭动翻滚。随着车头高高翘起,汽车的再一次翻滚是由车尾着地,车头360度的一个旋转……
眨眼之间,整辆车就在三人眼前连续不断的翻滚跌入深沟,它一边翻滚一边肢解,车厢门、车窗碎玻璃、轮胎、车零件撒了一路。翻滚到半山坡的时候,发动机漏油,汽车开始燃烧,于是,整个车身残骸变成了一个翻滚的火球,一路留下燃烧的油迹。随着轰隆一声油箱爆炸了,浓烟烈火从沟底升腾而起。
阿盖尔苦笑着耸耸肩……好吧,他的汽车毁了,他损失了一笔钱财——这就可以完美解释他为何不得不跟“扎喀贡”去丽莎父兄部落。
这条路很窄,大多数时候只是一条两步间距的摩托车道,而当地的山势很陡,阿盖尔一路开到这里,因为车身倾斜的太厉害,只好采取弃车措施……当然,这些做作瞒不过那位精明的精神领袖,不过安锋也没想着要瞒过对方。
整辆车如今只剩下四只箱,接下来的路还应该有一天行程,安锋叹着气打开了丽莎那只箱,整理这丽莎装宝石的背囊。他从箱里翻出一个防潮垫、张薄毯,把后者卷好捆在背囊外,但……剩下的东西是无论如何都背不走了,包括属于安锋的宝石背囊。
三个人束手无策的四处望了望,安锋无奈的提议:“把带不走的东西埋起来,做好标记,等我们回来的时候再拿走。”
阿盖尔满脸惋惜的点点头,他脸上的惋惜也感染了丽莎,想到因为自己的拖累而让对方损失了一辆车,丽莎很内疚很惭愧,她小声的补充:“我也可以背一些东西,我以前经常背着行囊走几十里的山路……”
对于丽莎这句话,安锋没有翻译,阿盖尔完全听不懂。这位大个演戏的本领不行,只好装憨厚,他憨厚的笑了笑,打开属于自己的箱,从箱里取出铁锹,拎着铁锹四处转着,寻找一个无人注意的凹地开始挖坑。
安锋随即走过去,在阿盖尔的箱里翻检了一下。这两只箱,一只装的是阿盖尔的随身衣物,一只装的是各种武器。安锋从箱里翻出两把手枪,插在自己腰间,想了想,他又递给丽莎一把手枪——不管对方会不会玩枪。
安锋又从四只箱里翻检出一套炊事用品,再加上一些也要的食物,整理出一只不大的背囊交给丽莎。丽莎赶紧从自己的箱里找出长裤,找个背人处换下裙穿上长裤。等她背起背囊的时候,阿盖尔那里已经挖好了坑。稍后,阿盖尔回到箱边,从箱里找出一支马格南,外加两支乌兹冲锋枪戴在身上
把其余的东西收拾好,箱锁好,武器箱放在了坑最底部,上面则叠放上自己的个人物品箱。而属于安锋的背囊由安锋挖坑,丽莎随身的衣物带不走,也只能挖坑埋了。其实这些衣物都是丽莎换下的旧衣物,扔了并不可惜,但丽莎没有说丢弃的话,安锋只能单独找一个地方把装丽莎东西的箱埋好。
完事后,安锋指点着三个坑提醒丽莎:“我们回来的时候会带走属于我们的东西,你把你的箱所在位置记清楚,什么时候有时间,就来把它们挖走吧
大家现在属于轻装上阵了,至少阿盖尔是轻装,不过安锋肩上的矿石并不轻省,三人还要背上各自的卧具,然后沿着山路继续盘山而行——现在,大家像个寒酸的驮队驮夫,没有驴,只好人拉肩扛。
拐过一个山弯,安锋隐隐约约听到摩托车的轻微响声,他冲阿盖尔使了个眼色,自己肩膀动了一下,本想甩掉背囊去路边躲起来,但是丽莎听到摩托车声反而立刻振奋了起来,她一脸轻快的超过了安锋,当先向前方迎去,不一会,三人转过山弯,就见到迎面而来的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后尾还坐着一个女人,摩托车手见到三人出现,车把抖了抖,身险些翻下去,幸好他及时伸腿撑住了摩托车,这才使摩托车没有倒下去。
丽莎歪着头端详了一会对方。这位摩托车手没有戴头盔,只戴着一顶阿富汗式羊皮帽,羊皮帽下的脑袋与脸都包裹在白色的山羊绒围巾内,脸上还带着一个防风大墨镜,基本看不出相貌来,而他身后的女人同样包裹的严严实实,脸上戴着防风墨镜。
丽莎立定脚,招呼道:“嗨,过路人,我是XXXX部落的丽莎,你听说个这个部落吗?”
摩托车手的眼睛一直盘旋在阿盖尔身上,阿盖尔身材实在雄壮,他现在空着手,身上的枪支藏在了大衣内,当鼓鼓囊囊的一看就是保镖型的人物。
摩托车手稍稍愣了一下,带着回忆的神情说:“啊,你是羊圈沟的丽莎,你不是七年前出嫁了吗?我听说你加了一个富人,你这是……”
丽莎一歪身将身上的背囊扔在地上,旁边的安锋立刻乖觉的做出一副保镖模样,仿佛随时随地的等候女主人的吩咐,激动地丽莎没有注意身后“扎喀贡”交换了形象,她兴奋的喊:“你知道我了?那里听说过我的父兄吗?我父兄是否还在羊圈沟?”
摩托车手摇着头回答:“我不是羊圈沟的人,丽莎姑娘,我以前听说过你,我见过你的父兄,但我实在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放牧。”
“不是……都定居了吗?”丽莎泛起一阵无力感。
摩托车手摇摇头,连续轰了几下油门做离开状,同时回答:“定居是好,但丽莎姑娘,羊要吃草,吃光草的羊,想走到哪里是由真主决定的,牧民必须跟着羊走。”
丽莎默默的向对方鞠了躬,摩托车手加大油门,摩托车就迅速窜了出去,后的安锋向阿盖尔使了个眼色,阿盖尔露出不忍目睹的神情——他拒绝对女人下手。
安锋遗憾的叹了口气,丽莎就在跟前,他不好当着丽莎的面翻脸动手,但现在已经进入敏感地区,每一个过路人都有可能是信使,甚至妇女都可能是“武装妇女”,她那阿拉伯是长袍下,没准就藏着一支火箭筒。在这种情况下,坚持不冲妇女开枪的原则,绝对是一种自杀行为。
当然,安锋也可以释放出间谍昆虫进行刺杀行动,但间谍昆虫发出的无线电信号微弱,有一定的通讯距离限制,目前安锋的无人侦察机已经全部撒了出去,正在根据羊圈沟这个敏感词搜寻着附和目标范围的大型定居点,他没有多余的无人侦察机做信号转……
只能放过他们了吗?
安锋轻轻叹了口气,这时,计算机小猫悄声说话了:“我们有可能找到目标了,是的,羊圈沟,当地人正在说这个词……你打算怎么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