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章事实上,艾芝薇一直混在围观的人群里。她心里恨极了白度山,看到白度山如今成为了勋爵,她也不懂勋爵就是一个荣誉,没有什么实际的权力。这让她更加伤心,“原来他没有我,也可以过得很好。”
她没有脸见昔rì的朋友们,只能躲在墙角处痴痴的看着白度山,心里念着:“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似乎每多念一遍,她恨白度山的心就会坚定一分。
人群散去后,她也舍不得走,就那么站着,任约特镇的细雨打湿自己的头发,让那凉意直透到心里去。
不知不觉间,她竟然站了三个小时有多。这时白度山离开广场,艾芝薇的一颗心本来就在白度山身上,白度山要转眼睛,她立即就躲了。至于可迪来没有来,根本就不在她的视线之内。
她根本就不懂自己的心意,只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会怕他?我那么恨他,居然连面对他的勇气都没有,怎么杀得了他?”她问自己。
当然这样的事情是想不清楚的,她沿着大街漫无目的的走着,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整个人就想着怎么杀了白度山。不知不觉间,她来到一家偏僻的酒馆,这才发现自己饿了。
走进酒馆,她一模口袋,心里只是叫苦,原来她的钱袋被人偷了。约特镇现在龙蛇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她这么呆呆的走在街上,不被偷才怪了呢。
“为了杀白度山,我什么苦都愿意吃,什么罪都愿意受。”她对自己说。然后她走进酒馆,大声说:“谁请我吃一个面包,我让他亲一口。”
一个邋遢的酒鬼从座位上站起来,哈哈大笑着说:“来吧!先让我亲一口,我请你吃面条。”
艾芝薇走了过去,把脸凑到酒鬼臭哄哄的嘴边。
酒鬼使劲的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然后叫道:“伙计,来个面包。”
艾芝薇拿了面包,就要向外走,酒鬼一把拉住她,“来,再亲一个。反正你也要干这个,不如便宜哥哥了吧!”
艾芝薇反身一腿,把酒鬼踢得倒飞出去。酒鬼像做梦一样,连撞三张桌子这才落地。这时艾芝薇柳眉倒竖,“想死就再过来!”她扔下一句狠话,拿着面包离开了酒馆。
而这时的白度山正与可迪一起来到神谕所前,凯瑟琳早就等着了。
凯瑟琳送人去智慧屋的法术,应该也是来自美萨祭司的法杖。只见她一挥法杖,一道光从杖头的宝石里shè出,照在地上。被光照着的大地冒出两根金属条,金属条搭在一起,形成一个拱门,然后一道光华从拱门上方涌起来,接着拱门被一种类似于透明薄膜的东西覆盖了。
这就是可以传送到智慧屋的传送门,也是传送类的魔法,同驿站、小飞鞋一样。
白度山谢过凯瑟琳,走进传送门,下一秒,他就出现在智慧屋里。可迪也跟着走了进来。
智慧屋里,有一个白发老人已经等在那里了。白度山一见那个老人,惊讶的叫了声:“是你!”转身就向门外跑。
“时间静止!”从装备区里走出老人脸,这个神秘高手一出现就用大招定住了白度山。
可迪没有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个模样,白发老人跟她保证过,说自己与白度山是朋友,不会伤害他。“寒冰破!”情急之下,她一招寒冰破攻向老人。
白发老人并不作任何反应,直接走向白度山。寒冰破的倒“V”字形冰浪击在老人身上,老人却漠无所感,连衣角都没有翻一下。
事实上,可迪杀敌的招术是冰慧星,这一招是单体攻击魔法,有一定的溅shè效果。元素使的施法速度非常快,只在两秒之内,至少有六个冰慧星击中白发老人。
白发老人脚步不停,直接走到白度山面前。
可迪害怕了,举着元素杖不知道怎么办。
“我说过,我是他的朋友,我不会伤害他。”白发老人回头慈祥的说。可迪心里一暖,毫无来由的相信了这个白发老人。
另外一边,老人脸也收了时间静止魔法。白度山看着白发老人,说:“是你?”
白发老人摇了摇头,“不是。”
白度山皱起眉毛,“你到底是谁?”
白发老人说:“你以为我是谁?”
两个人互相看着,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
“可迪,”老人脸说:“这件事情涉及组织的机密,我保证还你一个健康的白度山,不过请你离开。”
可迪心知这个神秘组织的成员法术诡异之极,自己就是与白度山加起来,也未必是人家的对手,只得深深的看了白度山一眼,然后离开。
智慧屋里,白度山对白发老人说:“你难道不是智者肖恩?”
白发老人摇了摇头,“肖恩算是我的祖上,他是千年前的传说,怎么可能活下来?不过我姓肖恩,名字却叫诺沙。”
在亚特兰蒂斯大陆,英雄的后人经常会以英雄的名字为自己的姓,比如说费南多·白度山就是以白度山为姓。
一旁的老人脸心里想:现在的情况,白度山应该不会逃了吧?不过还是先稳定下来再说。“两位不妨坐下来,一边喝葡萄酒一边聊天如何?”
智慧屋里早有准备,诺沙·肖恩做了个“请”的动作,白度山客随主便,向摆着食物的桌子走去。
刚才的紧张气氛一扫而空,诺沙·肖恩与白度山现在坐在一起,把酒言欢。
白度山为什么怕肖恩?因为他在地狱里受了千年的苦,罪名就是杀死智者肖恩。这个心理的yīn影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开的。不过对方不是肖恩本人,这让白度山放心不少。
仔细一想,他当时杀死的其实不是智者肖恩,而是山林神化身的肖恩。真实的肖恩其实没有死,怕个什么?想通了这一节,他也觉得有些好笑。
气氛更融洽了,白度山首先提问:“请问一下,黄金瞳到底是谁?”
诺沙·肖恩一边喝酒一边说:“我们以参透神的秘密为宗旨,所以,你必须回答我的一个问题,我才会回答你的一个问题——你参加过众神宴会,也在地狱呆过……”
白度山抢着说:“不错!我已经回答了你一个问题,现在轮到你回答我了。”
诺沙愣了一下,自己明明没有问问题啊?不过他现在是长者,不好跟白度山一般见识,只得苦笑着说:“你太狡猾了,说真的,你讲价还价的本事,就是街边的菜贩也甘拜下风——要说黄金瞳,就得先说雅各布。”
两个人各呈机智,都尽力避开对方的问题,却全力想引出自己想要的答案。过程自然凶险无比,但是旁边听的老人脸却觉得万分无聊。
把两个人的故事分开来写,估计会有趣得多。
黄金瞳的故事:
在人类黑铁纪元开始时,只有部分贵族姓,而大多数人是没有姓的。那个时候,雅各布·派拉蒙名字就叫派拉蒙,雅各布是他为了隐藏真实身份而捏造的名字。
雅各布其实是一个雄才伟略的英雄,他从一个平民做起,逐步登上王位,可以说一步一个脚印。当时的艾吉略尔还是一个国家,虽然这里的军队全是女兵,但是尚武成风,如果派拉蒙是一个草包,根本就不可能占领艾吉略尔。
即使是建立自己的王朝之后,派拉蒙也非常尊重民意,施行了很多善政。最后他订下的法律把他赶下了台,这多少也说明了他是开明的。
但是派拉蒙在历史上却是一个暴君的形象,这多半源自于他对自己妻子的爱。派拉蒙称王之后,为了巩固政权,他迎娶了名门之后多丽丝·克曼普。
多丽丝·克曼普出身于商人世家,长得非常美丽,她拥有白雪一样的脸庞,银鱼一样的身材,并且这个女人长着一双黄金一样闪闪发光的眼睛。这场婚姻本来是政治婚姻,但是派拉蒙一见到多丽丝·克曼普,就爱上了她。
多丽丝喜欢黄金,派拉蒙就想方设法的为她打造黄金宫殿;多丽丝喜爱驻颜术,并且听信了术士的话,要用少女的鲜血洗浴,派拉蒙也悄悄的叫人从各地收集少女。
总之在派拉蒙婚后,立即从一个明君变成了一个昏君。当时的派拉蒙王朝内忧外患,随时都可能土崩瓦解。
压倒派拉蒙王朝的最后一根稻草,却是来自信仰。多丽丝最信任的术士让他们舍弃正神,信奉一个邪神,结果很快派拉蒙就被赶下了台。
那个邪神,就是地母之女,九头蛇神。
大力神在人间历炼时,曾经杀死了九头蛇神,但是不久之后发生了太阳神夺位的事情。当时的太阳神急于稳定神界,而且在神之间的战争中陨落了太多的神,于是太阳神向地母示好,把地母扶为农业女神。
大地之母思念自己的女儿,于是太阳神专门下旨,让冥神释放九头蛇神的灵魂。
九头蛇神重生之后,比以前聪明了,也比以前狠毒了。什么用少女的血洗浴,就是她想出来的法子。
所以黄金瞳就是多丽丝,她拥有着九头蛇神的一点神力,但是离神非常远,离神使也非常遥远。
接下来,是白度山讲的众神宴会的故事:
所有历史书上对神的描述都是错的。众神宴会进行的地点,是浮在天空的圣山上——所以,人间的圣山其实并没有住着神。
众神也不比人类高大,也不比人类高贵,甚至众神也有他们的信仰。我猜想那就是众神之神,但是众神不愿意让人接触到那个层面。
很多祭司会告诉别人,众神享用的是人类献祭的食品,比如说肥牛犊啊,比如说rǔ酪啊这些。在众神的宴会上,人类英雄面前的食品非常丰盛,但是众神的桌前只摆着一些珠子样的东西,而且数量非常少,他们几乎只吃一点点东西,而且完全不吃人类的食品,也不想让人类吃到他们的食品。
至于酒,我没有看到一个神饮酒。
他们对于人类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我还记得女战神说过的话:其实所有人类,都是众神后裔。人类与神之间本无区别,任何一个人,其实都可以成为神。
我问怎么才可以成为神?这时命运女神说了一句话:“神不放弃努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