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娘腔的事?两者比较我还是更希望知道夕儿的情况。”想必莫沛要说剑倾城莫亦痕比较反感。
“呃、、、”牛匕无奈,只得反复解释,“亦痕我知道你挂念夕儿,要想尽快见到她,这样你就更有必要听我下面要事。”
“为什么?”莫亦痕不能理解。
莫沛道:“知道紫杉城吗?”
莫亦痕摇摇头。
“莫家镇属于大衍王朝这你是知道的,而百镇是为一城,莫家镇所属的就是—紫杉城。”
提到紫杉城莫沛话匣子算是打开了,“紫杉城因城中特产紫杉树出名,紫杉木是为疗伤宝药,而紫杉树的露水,更是筑基宝液。”
说起筑基宝液莫沛立马想到了胫骨竹,“喔,对了,记得我们刚刚离开的胫骨竹林吗?你在那里生活了十三年,你不知道它衍生出来的露水被称为“筑基神液”吧。”
“筑基神液”莫亦痕当真头次听说。
莫沛思绪蔓延,“古老相传,胫骨竹露水对于筑基阶段魂士能够发掘最大潜力,感悟三魂七魄更加容易透彻,始终作为筑基阶段的第一选择,可胫骨竹林转瞬即逝,每次现世始终是不到几日就会消失挪移,像你这样一待十几年真乃天方夜谭,不知道是你运气好,还是渺一家太逆天!何况你小子天天还用露水整桶整桶的洗身,实在是、、、实在是。你知道嘛,仅仅数十滴都会有重金拍卖供人哄抢。”说这些话,莫沛肉疼丝毫不加掩饰,他可是明白“筑基神液”价值可不只是说说而已。
莫沛一只手伸进前襟掏出了一枚乌漆抹黑的物什,大拇指随意触碰几下,“咚、、、”地面凭空出现了一个大缸。
“恩?牛姥爷他们的法术你也会?”见到这神奇一幕,一如从前牛匕所使。
“呵呵、、、”莫沛笑道“这并不是法术,而是、、、”心中一动,“有些事过会再说,这一缸是胫骨竹露水。你先躺进去疗伤,要不然你一身伤势,再耽误下去,病根深重还何谈救夕儿。”
突然想到的言辞,果真有用。本来不愿接受莫沛好意,听到夕儿!这些顾虑全跑到九霄云外去,眼瞅着满身伤痕,莫亦痕始终在忍耐,胫骨露水的神奇之处自己可是深有感触,每每受伤可都是仰仗这玩意。
全身仅有一条短裤,莫亦痕走到缸前置身其中。
身体被液体浸满,阵阵麻酥刺激伤患处,舒爽感袭入大脑,全身轻松不少。
少年竟乖乖听话了?莫沛大喜过忘,虽说知晓主要在“夕儿”这。
莫沛兴奋的继续往下讲,“胫骨竹可遇不可求,退而求其次普通修炼魂士,筑基阶段大都选择紫杉露水,虽说效用没法和胫骨竹露水媲美,起码代价不会太大,仅仅为筑基就花费重金,多数人宁愿用次一点的紫杉露水,紫杉城就凭借这种筑基宝液一跃成为大衍王朝的原料供应地,无比繁华各界人士一般都在此集聚。”
“剑寻欢,剑倾城名义上说都属于剑氏一脉,再给你说说剑氏—这是一个古老宗族,据传起码繁衍超过成千数万年,家族人数不多,最繁荣的时期都没超过百数,宗族里统一姓氏为剑,哪怕是剑氏女子与外人结合,孩子也必须姓剑!剑氏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每个剑姓成员,在没有顿悟自己独属的剑心前不得归宗,不论外人怎么说,都不能说自己属于剑氏宗族。剑氏之所以人数始终不多,关键就在这里,剑心对于剑氏代表一切!成功者却是寥寥无几”
莫亦痕头次听到还有这样的奇闻异事,试探性问道:“要这样说,刚看见的两人顿悟剑心没?剑氏与莫氏相较谁强些?”
莫沛耸肩道:“剑心哪有这样容易顿悟呀,不过方才两人,我那大哥剑寻欢倒还真是其中之一!再说莫氏,也只是依附于大衍王朝,人家剑氏可是传承万年的古老宗族,完全没有可比性嘛!”
“哦!”莫亦痕也是觉得稍显讶异,谁曾想一个姓氏如斯强大。
莫沛道:“不过嘛,他这个剑心,真是怪异,甚至于奇葩!”
奇葩?莫亦痕心想:“看来事情没这么简单。”
“我这个大哥,出生在剑氏宗族,父母都是宗族剑心强者,从小修炼享受的都是最好资源,还和族中娇女从小定下婚约,可是谁曾想当他以十八岁的年龄打破宗族历史最小的顿悟年龄时,自己独有的剑心竟是,竟是、、、”莫沛实在忍不住笑出声,“呵呵,竟是寻欢,顿悟瞬间他才真正明白自己人生意义。顿悟剑心后剑寻欢提出出宗寻遍天之娇女,这在当时的剑氏宗族掀起了轩然大波,当代族长一怒之下将我这位大哥逐出宗墙,还把他的妻子软禁要求她毕生不得出宗,没过几个月剑氏派人寻到在外漂泊的剑寻欢,将一初生婴孩交给他,这就是你口中的“娘娘腔”—剑倾城,得知这是自己的儿子,于是剑寻欢带着初生的剑倾城来到紫杉城,一人抚养至此。”
莫亦痕恍然,“那小子身世原来是这样的。”
“按照常理剑氏宗族只要顿悟剑心才有资格修炼至高剑技法卷,这才是真正的剑氏中人得到承认的唯一凭证,我这大哥可就苦了,明明顿悟了剑心不但什么法卷都没修习还被赶了出来,可就凭借他之前所学也不是大多数人能够抗衡的,足以笑傲紫杉城”
“那剑氏里他的父母妻子一点也不担心,就没去找他?”莫亦痕用正常人的思维固执的认为失去家人总会担心,总会拼了命寻找,自己不就这样吗?
“人和人总是不一样的,何况那个宗门更是激进,剑氏宗族族规甚少,万年中只有两条,一是之前提到只有顿悟剑心才有资格称为剑氏之人,第二条:有需求修习法卷能回宗族,学完后也要立即出宗,一生在外炼心,全凭己身生死不论,死了就死了。这样就不难解释繁衍数千年剑氏一族人丁总也兴旺不起来。”
“剑寻欢带着小倾城常驻紫杉城,打出了个“寻欢剑”称号,一个人就代表了一方豪强。”
莫亦痕继续发问,“那你又是怎么和他认识的?”
莫沛道:“和剑寻欢相熟也是凑巧,刚来到莫家镇我还始终颓废,其间巧遇剑大哥,我将自己的经历如实相告,可能是我们成长不尽相同吧,我们一见如故就此结拜。”
“那个小白脸呢?最后怎样了?”不知道为什么,莫亦痕得知剑倾城身世竟会衍生出怜悯可怜的心情,可能殊途同归吧,与剑倾城相比自己比他幸运,我起码还拥有十三年亲情,他呢?莫亦痕顿时觉得小白脸也并不是那般可恶。
“你说剑倾城?哈哈、、、”莫沛抑制不住笑声,“那小子活的可比他爹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