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钟灵听到张氏的话,放弃与春杏儿纠缠,跨进了院子,撅着嘴,老大不乐意:“娘,你看她那是什么态度?”
张氏冷笑道:“整个国公府都是墨华居那边的,这态度不是很正常?你给娘记住,这个世界上娘可以毫无保留的对你好,剩下的人都不可信,所以往后成了家,与夫君相敬如宾便好,牢牢掌握住银子和权力才是依靠!看看娘如今,只恨你哥哥毫无争夺之心,才能墨华居那边那么嚣张。”
“娘……你不是,这个国公府是我跟哥哥的吗?怎么会这样?”
回想当年,她只恨自己太过痛恨佟氏,看她因为自己儿子放荡不堪而痛苦,她就一阵快意,以至于让越墨华这个杂种一直活着,一直活着,直到现在,成为了国公府的主人,她一败涂地……
自从圣旨下来,越付山一直将自己关在书房中,吃喝都有下人送,他一步也不曾踏出过书房的门。这些年,他承认自己做的过了,他更知道京城的世家贵族没有不在背地里嘲笑他的,说他宠妾灭妻,说他治家不严,说他行事荒唐……
这些他都不曾在意,只因为这些都是佟氏该得的,那样一个心思恶毒的女人,活该得到这样的下场。
当年事情,老国公是知道的,所以才一直放任张氏在府里胡闹,不过是愧疚罢了。只如今,二老一回府就做出这样一番动静,一点征兆也无,半丝情分都不给张氏留,到底是为国公府的面子,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他缓缓打开抽屉,拿出里面的一幅画像,女子长得与佟氏有五分相似,只是五官的轮廓更加柔美,宛若江南烟雨中的一抹淡紫,神秘的吸引人去探究,温柔的叫人沉溺,婉约而又灵动,尤其那一双眸子,即使只是纸上的画像,也澄澈如一汪清泉,让人难以撇开视线。
“雅馨……”
越付山伸出手,在那副保存完好边角却已经有些泛黄,显然是有些年头的画轻轻抚模,宛若轻触自己的情人一般,小心翼翼,而又温柔呵护。
那一声轻唤,含着浓浓的眷念温情,透着彻骨的相思,仿佛要把画中人印入脑子里一般。佟雅馨,佟雅兰的庶姐,却是越付山此生至爱的人。
她只比佟雅兰年长两个月,却是被佟母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佟雅馨的生母是佟夫人身边的一个陪嫁丫头,趁着佟老爷醉酒爬了床,没成想一次就有了佟雅馨。
而之后佟母也怀孕了,那丫头却是挺着个肚子总在佟母面前晃荡,整日里刺激佟母,有一次还差点让佟母落了胎去。
庶出的女儿,占着长女的名分,这让佟雅兰每每见着这位庶长姐都极其不舒服,平日里见着了也会耍些手段让她难受一下。
之后,二人十五及笄,到了择婿的年纪。因着佟母的娘家是林家永平侯府,佟府在那个时候已经在走下坡路,可永平侯府却是圣眷不衰。由永平侯府牵线搭桥,最终是给佟雅兰定下了辅国公的嫡长子越付山。
虽是盲婚哑嫁,但婚前在两家人的安排,总是能见着面的。因为女孩子出门不易,更不能专门出门去看男人去,所以只能是越付山前去佟府了。
先跟同老太爷聊了一会儿,便由小厮领着,进了前厅与后院之间的花廊。
三月芳菲,桃李杏花满枝头。
女子身着一身紫色的长裙,站在杏花树下,一只胳膊微微抬起,似是要摘下枝头的那一支杏花,嘴边扬起温婉的笑,迷蒙的花瓣雨中,晃花了越付山的眼。
一眼相见无终身。
杏花枝下,萌动春心,而后便是一段孽缘的开始。
张氏媚柔,佟雅兰,佟雅馨并着国公府的嫡长子,三个女人一个男人,上演了一段虐恋情深,最后男人的最爱死了,要娶那个成了恶毒的代名词,还有一个是要娶的那个的闺蜜,一番深情款款的劝解,最终同佟雅兰一起入了国公府。
故事很狗血,却也很阴谋。本该早就结局,却在几人之间梗了大半辈子……
当年的那件事情那么明显,怎么可能错怪了佟氏?老爷子如此作为,不过是为了国公府的脸面罢了,是他想太多。
果然如张氏所说的,第二天,她就将府里大大小小的事物都移交给了笙歌,自己手里一件庶务也不曾留下。
对此春杏儿很是感慨,这张氏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洒月兑好说话了?
晚上笙歌正在屋里与春杏儿还有弄影一起核对账本,探雪在一旁学习着。越墨华回来时天色已经很晚,看到笙歌还没有休息,立刻奔过去,连衣服也没来得及换,就塞了一个手炉进了笙歌的手里道:“你现在肚子里可有一个小家伙呢,怎么一点都不知道爱惜自己?”
笙歌见越墨华回来了,就让春杏儿将这些账册都收起来,虽然里面还有许多漏洞,但夫妻之间的感情即使是细水长流型的,也是需要时常培养偶尔激情黏糊一下的。
她懒懒的斜在榻上,手里抱着一只暖炉,身上盖着一床锦丝棉被,眼波流转,神色慵懒,却是勾人的紧,她笑看了眼越墨华,而后吩咐道:“你们几个都下去吧。”
“是,夫人。”春杏儿抿着唇,同想容和探雪一起退下了。
越墨华无奈的摇头,“你现在需要多休息,亏自己还是个大夫,哪里有这样不会照顾自己的?”
笙歌撇撇嘴,懒懒道:“不想动。”
越墨华更是无奈,走到榻前,弯腰正想抱起笙歌,却又忽然停下手里的动作。笙歌眼皮轻抬:“怎么了?”
“我去换身衣裳再过来,刚从外面回来,寒气重。”说着他在笙歌额头印上一个吻,转身时又说道:“回来的时候外面下雪的,先给你说,明天不许上外头去听到没?”
笙歌点头:“知道了知道了。”
越墨华这才满意,放过了笙歌,自己进了里屋。笙歌看着越墨华的背影,唇角勾起,这一刻心里胀胀漫漫的全都是不可言状的幸福感。
许是怀孕的缘故,她都感觉到自己似乎变得更加柔软了,喜欢笑,开始慢慢变得喜欢说话,喜欢这种有人陪着、宠着、爱着、护着的生活。
越墨华换好衣服出来时,笙歌还盯着那个方向看着,目光悠远透着幸福。他快步走过去,揽住笙歌问道:“在看什么?”
“看我的幸福。”
说着,还冲着越墨华眨了眨眼睛,那意思似在说:笨蛋,说的就是你,我的幸福就是你啊。
而某人在愣了足足有一刻钟之后,才反应过来,顿时一阵狂喜的将笙歌小心翼翼的从榻上抱了下来,俯身在她的额头个脸颊印下一个又一个的浅吻。
然后将她放在榻上,自己则朝着里屋的大床走去,“床上还冷着,我替你暖着。”
笙歌笑笑,但愿这样的幸福,永远都是属于我的!越墨华抱着笙歌躺在床上,门口忽然传来一阵哭闹声,本来越墨华想着就算吃不红烧肉,吃点肉渣渣也成啊,谁能想到,他都已经伸出那双手了,却被人给硬生生的挤下来了……
他只好压下自己心里的绮丽心思,沉声问道:“外面怎么回事?”
“回爷的话,是小少爷非要过来,说是要跟哥哥和嫂嫂一起睡。”
笙歌听着,一口口水呛着,猛一阵剧烈的咳嗽,尼玛想跟哥哥嫂嫂一起睡!听着就觉得真的好有奸情啊,哥哥嫂嫂加上小叔子,一起睡……这几个关键词加在一起,好引人遐想,思想奔腾潜力,威力无边。就连越墨华都脸黑了。
越墨华知道,如今的弟弟性子愈发的执拗起来,看门口的动静,越墨华知道自己这个弟弟无事时还好,一遇上事情,其实很容易发作的。
最后,小夫妻俩还是不曾亲热解馋到,因为越凡宇那较真的性格让人头疼,最后还是做了二人的超级闪亮大灯泡。
一张宽大的红木床上,越凡宇躺在越墨华和笙歌的中间,小手轻轻覆上笙歌的肚子,嘴里嘀咕着小侄子快出来的话,进入了梦乡,没过多久,正处在嗜睡期的笙歌也睡着了,只留下越墨华在一旁咬牙。
这种组合,怎么看怎么怪异好么?
忽然,越墨华想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这以后要是生个儿子出来,也这么粘人,这该怎么办?要是像这小子一样,越墨华觉得自己铁定忍不住得揍人!
第二天笙歌才知道,原来自己这个小小叔子大半夜的非要过来跟自己挤一张床是佟氏这个正经婆婆吩咐的,原因就是为了让她也能沾沾味儿,到时候生出个大胖小子出来。
笙歌只能无语凝噎……
早饭的时候,是跟佟氏一起吃的。
餐桌上摆着的,都是适合孕妇吃的吃食,笙歌看得出来,为了这顿饭,佟氏也是费了不少心思的。不管这是为了自己肚子里的那块肉,还是为了什么别的,笙歌心里总是很感动的,当即吃了不少下去。
佟氏看笙歌胃口极好,便打趣道:“看你胃口这么好,肚子里的乖孙将来岂不是要成为大胃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