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道理来说,在侯爵大人没有下达那道命令之前,阿呆在侯府中的地位应该很一般。最多是相当于家丁。毕竟他只是二公子偶然间救回来的,就算再像一个贵族,也只能给那些老嬷嬷们增添一些嚼舌头根子的材料而已。然而,只用了几天的功夫,阿呆就征服了所有的人。包括小公子。
无所不能。在侯府的那帮下人眼里,阿呆简直是无所不能的。
同样的茶叶,同样的茶具,他泡出来的茶却更加醇香。
同样的一幅字画,他只不过是变动了一下悬挂的位置,整间屋子便霍然生sè。
同样的首饰衣服,在他的指点下,侍女也能穿出小姐的味儿。
偏堂中原本有一幅百花争艳图,据说是出自前朝名家之手,价值不菲。有一次,侍女失手,将那画上侵上了隔夜的茶痕。褐黄sè一片,煞是惹眼。那侍女也是刚进侯府,顿时吓得花容失sè,几乎要哭出来了。生怕管事儿的知道了罚她。阿呆刚好经过,淡淡一笑,让那侍女找来笔墨,随手在画上涂抹了起来。不多时,画上沾染的茶渍竟然被他变成了一朵盛开的菊花。那菊花十分jīng神,居然比画幅zhōngyāng的牡丹还要显眼。
侯爵大人门客众多,其中有两位jīng擅围棋的,堪称一代国手。他二人手谈,常常一局棋要连着下好几天。有一次,阿呆看到那二人留下的残局,来了兴致,左手执黑,右手执白,半刻钟的功夫就破解的一干二净。国手知道后,嚷着要和阿呆对弈。结果半个时辰之内被屠了大龙,无奈推坪。
小公子养有一只猎鹰,原是域外异种,xìng子最烈。平rì里谁也近它不得,就连小公子,也曾被它一翅膀扇青了脸。谁知那鹰见了阿呆,像是遇到了克星。顿时就服帖了下来。阿呆一招手,它就乖乖飞过来,不敢乱动。
侯爵大人知道阿呆的本事,也是因为这只鹰。那rì清晨,侯爵在院子里练剑。按照惯例,他练完剑之后,是要沐浴在朝霞中运气吐纳的——这时候,谁也不许打扰。突然,一声高亢的鸣声传来,侯爵睁开眼睛,皱眉一看,小公子的那只猎鹰盘旋而下,降在侯爵面前,爪下还按着一只信鸽。
“这小五,越来越顽皮了。连我的规矩也不听了么!”侯爵大人练气被打扰,心中暗怒,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眼中jīng光一闪,手中长剑便如一匹霞光般朝猎鹰shè去。因为这鹰是小儿子最心爱的宠物,侯爵本无意击杀,意在驱赶。没想到剑势到时,猎鹰虽极为畏惧,却只是缩了缩脖子,并没有飞闪开来,像是被什么人控制住了一般。那鹰的脾气侯爵是知道的,所以不由得一阵惊奇。仔细一看,才发现鹰爪下的信鸽腿上绑了一封密件。
取下密信,拆开一看,侯爵脸上不禁闪现出一丝怒sè,随机又冷静下来,转头喝道:“把小五给我叫过来!”
猎鹰喜欢抓鸽子,这很正常。但一只畜生居然还知道过来报信,这就很奇怪了。
小公子十三四岁年纪,正是偷懒贪玩的时候。此刻还正在床上呼呼大睡。听得父亲传唤,他丝毫不敢怠慢,匆匆穿好衣服,连侍女嘴角香喷喷的胭脂都忘记了吃上一口就连忙朝这边赶来——侯爵大人家教甚严,这大早上的叫他,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儿。
刚进父亲的别院,小公子就看到自己那只平rì里桀骜不驯的猎鹰正可怜巴巴的蹲在父亲的脚边。
“爹…”小公子怯怯的叫了一声。
侯爵大人回头盯着儿子,声音温和而不失威严:“这鹰,怎么回事?”
小公子一招手,猎鹰便温顺的飞到他肩头蹲了下来。“这几天孩儿刚学会了训鹰,晚上就没有关。以至于让它打扰了父亲……”
“训鹰?就凭你?谁教的?”知子莫若父,这个小儿子的斤两,侯爵大人是一清二楚的。他撇了撇嘴。
“是……是阿呆。”
自从被救回来之后,侯爵大人就一直没有传唤过阿呆。那rì,二公子亲自背负阿呆回府,安顿好之后,甚至来不及喘口气,就匆匆去了侯爷的书房。也不客气,开门见山:“我救回来一个人!”侯爷面sè转冷,眉毛一扬,正yù发作,却听儿子补充道:“是个男的。”侯爷顿时长舒了一口气。
知子莫若父,对于这位二儿子的德行,侯爷是知道的一清二楚。这货没有什么大毛病,就是心太软,经常救回来一些不清不白的女xìng,这些女xìng都有一个共同点:漂亮。上次救回来那个,大约十仈jiǔ岁,据说是二公子打猎时发现晕倒在荒郊野外的,二公子大发善心,救回府中,又怕她被下人们欺负,特意安置在自己的寝房。好几个月之后,侯爷的一位同僚来家拜访,发现她居然是某总督失踪许久的女儿。等到那位总督黑着脸来接的时候,惊讶的发觉自己女儿在侯府数月居然又发育了,连肚子都大了几圈;上上次救回来那个,乖巧温柔,漂亮大方。只有一个小毛病:爱偷听。尤其是侯爷在家与同僚商议军机大事的时候;只有上上上次救回来那个还靠谱,身价清白,规规矩矩没有异心。可天杀的她居然是个孕妇!要是真生下孩子来,算谁的?
听到这次“救”的是个男的,侯爷的心放下了一半。然而细思之下,又觉得不妥,不由再次确认:“是个男的?”二公子心不在焉:“嗯。”“很漂亮?”“模样还算清秀。”
侯爷的心顿时沉到渊底,卧蚕眉骤然一拧,冷冰冰的问:“畜生!跟三皇子学的?”
一听“三皇子”这三个字,二公子一个激灵,顿时明白了父亲的忧虑,不敢再打马虎眼,飞快的道:“父亲大人请放心那小子虽然很帅但是毕竟没我帅我是不会干那等龌龊事儿的。”顿了一顿,他才郑重道:“那小子的脉搏跳的极慢,甚至比您还慢!”
侯爷顿时吸了一口凉气。一个人的脉搏跳动比自己还要慢代表了什么意义,侯爵比谁都清楚。
寻常人的脉搏跳动,一炷香的时间大概有三千六百次。武功越高,脉搏跳动的频率就越低。像侯爵自己,武功达到一品境界之后,一炷香的时间脉搏最多跳动六百次。这阿呆的脉跳比自己还要慢,难道他的武功已经超越了一品?
侯爵大人不敢想象。放眼整个流云帝国,四万万人口之中,武功达到一品境界的,也不过仅有寥寥十余人而已。“武安侯”以武立勋,不仅仅是位高权重。单论侯爷本人那一身出神入化的武功,就足以震慑群雄。实乃帝国武学界最前列的人物之一。据侯爵大人所知道的,但凡是三十岁之前能达到一品境界,无一不是惊才绝艳的奇才,留名青史,威震后世。据说,历史上曾出现的几位,全都超越了世俗,迈向了传说中的境界。
这阿呆,会是那种人吗?自从听说这件事儿之后,侯爷就派人一直密切的关注着阿呆的一举一动。
结果却让他很疑惑。经过观察,阿呆失忆的事儿,不像是装出来的。他也确实是一个有底蕴的人:仅仅是凭着本能和习惯,十几天以来他就展示了各种能力。
书画,音律,琴棋,园艺,美食,赌博……各种贵族公子哥所擅长的本事,他无一不会,无一不jīng。唯独没有显露过武功。
要说阿呆不会武功,侯爵大人是不信的。抛开脉搏不提,阿呆的气度沉稳,呼吸均匀,步履矫健,一看就是练家子。他平时走路,一步踏出,一尺五寸,丝毫不乱。这一点,寻常人根本无法做到。
“阿呆,你练过武功吗?能不能教我?”为了验证这一点,侯爵特意派了一个平rì和阿呆比较亲近的家丁去探口风。
阿呆听了这话,脸上一楞,似乎在用力回想什么。不过很快又恢复了一如寻常的淡淡微笑:“你觉得呢?”
“练过!”家丁又不是傻子,他干脆的吐出了两个字。
“大约确实是练过的。忘记都练过什么功夫了。”阿呆丝毫不加掩饰,又随便开了一个玩笑:“虽然忘记了招数,不过要帮你打架的话,应该能行。”
应该能行。这是失忆后的阿呆对自己的武功做出的评估。
附注:开篇前三章本来是第一大回,很难搞。不但要确定全书的基调,还要彰显作者的品味。作者这厮本xìng淳朴,但是极其爱装。哎呀呀呀,如果不装,这骨感的现实无法撑起作者卑微的灵魂装,不是一种毛病,而是一种病!
回目原为“遁世犹疑无去处,逢人漫说有来生”。乃自撰。文中“画眉深浅入时无”是抄袭唐人朱庆馀《闺意呈张水部》,全诗是:“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张水部的酬诗为:“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意思很简单,就不细解啦。
另,以后每章最后我都尽量写三二百字附注,一是为了显得我很有文化,二是为了凑字数,三就权当笔记了。毕竟老是编,很乏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