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江湖世,锦云身家。(
少年时,才貌双修。
洒金开,初拾旧遇,
叹离殇,忆傻成痴——
七字批文之楚千枫,大爱无疆!
德崇皇帝十七年,西领国土,朝阳守府远郊。
“驾!驾!停!”
一辆四骑马车,装饰精美,厚重,一看就是极其富贵人家的家当,拐着山路转来,匆忙停在路中央。
“宁叔,怎么了?不是着急赶回府城参加父亲大人的寿宴吗?怎么停下了?”
马车内,温润如玉的少年声音,渗着少许疑惑,问向赶车的中年男子。
“回公子,路、路中央有个死人!”
中年男子勒稳马车后急急跳下去查看躺倒在路中央奄奄一息的昏迷女子。
“喔?死人?在本公子眼里,似乎还没见过死人呢,也罢,让本公子来瞧瞧。米儿,扶本公子下去。”
马车里的少年话语,虽然轻狂,却不妄尊。
一句没有见过死人说的轻敲坦荡,沉稳安妥,给人一种踏实可信的依赖感。
“是,公子。”
车帘用了铜挑自内划开,名字唤作米儿的小童踩着阶台走下马车,恭敬的把手臂放在马车帘下一弯,躬身静候在旁。
随后,一只修长纤美的白润玉手搭在小童送出的臂膊上,一名小小少年,金冠束发,锦衣华服,踩着阶台优雅走下,由小童伺候着走向路中央那名女子躺着的方。
“公子,今日是府主三十五岁生辰,您若是因为它故扰了府主的兴致,恐是不好吧。此等闲人之事,还是少些理睬为妙。”
中年男子看到少年下了马车,赶忙在旁劝阻着。
谁都知道他家公子的脾气,若是心情好了,逮谁救谁,若是心情不好了,千金难求他家公子出手。
可是,眼前的女子身份来路不明,即使救了之后扔在这里,也定是活不长久的。
若是带回了府里去,岂不搅了府主的生辰喜事?
府主不非得扒了小公子一层皮不可?
“呵呵,无妨。本公子见她面黄体瘦,肌肤枯燥无光,衣衫确是脏污了些,但好在没有血迹沾染上面,看来,应该没什么大事。”
掏出帕子挡住口唇,少年走到昏迷女子面前,没有伸出手指去触碰那女子的脉门,只是浅显的观望了几眼,心底当下有了几分捉模。
“啊?都气息快要全无了,还算没什么大事?那公子,咱们是不是这就起程回府了?”
中年男子站在少年身边,见着少年连碰都没去碰,单凭眼睛观瞧了一番就能确定病因的本领,由衷的感叹着。
它家公子这几年在外修习医术,果然没有辜负全府上下的期盼重望,比当初离府时没少长进啊?
“呵呵,江湖上传闻,咱们西领的苏家,最近出了两位犹喜用毒且天赋极佳,关系极好的小公子,他们最喜好的就是以自家人为入毒药本,试炼新的毒材,录入祖族药毒谱,而那些被苏家人自用备毒的苏家自己人,怕是若无解毒的本事,那就只能等死,顺天由命了。宁叔,咱们回吧,苏家的家事,本公子可没闲功夫管。”
一对染了水墨色的瞳眸,散着几缕打量的光茫在昏迷女子的身上转了几转,少年站起身,丢了捂掩口唇的帕子在那女子的身旁,向着身边的中年男子挥挥手,低身上了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