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只抱了妈妈的照片,她跑出了家门,无论爸爸在后面怎么喊她,她也不再回头,她唯一想做的事就是离开这里,永远离开这个冰冷的地方。
然而,在家门口,只顾着横冲直撞的她撞到了一个身上,这个人便是和爸爸一起回来的陆向北。
陆向北每次总能在最合适的时间出现……
他看见了她流血的手指,他看见了她咬破的嘴唇,也是他,带着她离开了童家。
他带她去医院包扎伤口,请她吃了一顿可口的馄饨,陪她去墓园看望妈妈,还在妈妈墓前奉上了一束白菊。
她说她不要回家。
于是,他把她带回他的公寓,很小,很整洁,他允许她把妈妈的照片放在他的书桌上,然后,捧着她的手,对她说,“念念,嫁给我。刚才在墓园我对妈说了,请她允许我照顾你。我可以带你离开那个家,在你受伤的时候我会带你去包扎,你肚子饿的时候有热热的馄饨吃,你孤单的时候我陪你去看妈妈……”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直看着她的眼睛,他的瞳孔很黑,黑得见不到底,可是却很亮,像两颗黑曜石,闪着庄严沉稳的光。
这是世上最朴实的求婚,他没有说爱字,没有说天长地久,可是对当时的她来说,每一字每一句都说到了她心坎上,她不需要爱,不需要承诺,只要一个属于她自己的家,在她受伤的时候不用害怕,在她想妈妈的时候会有人陪她,而他,已经称呼她母亲为妈妈……
于是,她傻傻地看着他,“你……只有馄饨吃吗?”虽然她承认,刚才去的那家店馄饨很好吃……
他笑了,很清淡的那种,不细心的话根本看不出来他在笑,他很深很深的瞳海里,有白荷在风中轻轻开了又落,“当然不,傻瓜!”
于是,她嫁了。后来回想,他叫她傻瓜的时候,眉目舒展,声如和弦,她的心,跳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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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后,她再细细回想,其实陆向北每一次的出现都是那么的凑巧,凑巧在她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或生死攸关,或萎靡自弃,而他就那么形象高大金光闪闪地来了,在最恰当的时候,说了最恰当的话,成为最恰当的人。
她不知道,这是否就叫宿命,如果陆向北换一个时候向她求婚,她未必会答应,但,陆向北确实给了她想要的——一个属于她自己的家,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哪怕把丝袜内衣都扔在餐桌上也没人数落她;自她嫁给他以后,她的手指也没有再受过伤,而当她想吃馄饨的时候,他会买给她,比如现在……
她瞪着眼前空空的馄饨碗,感觉肚子还没饱,可是,这已经是最大碗的了吧?
她笑,也许是自己太贪心……
是的,人,不可太贪。
是她不要爱情的,只要一个家,一碗热馄饨,不会再有人欺负她,这些陆向北都已经给了她,她还要求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