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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英镑?”
陈丽蓉似乎被少年口中说出的数字吓到了,张真一见状,顿时便知道自己似乎有些痴呆了,这是九一年的时代,而不是二十一世纪,这个时候一万英镑就相当于十来万的人民币,年薪十万在中国好像还没发生。不过想到那本书的成绩,既然说了也就不打算改了。
“怎么?陈小姐是觉得少了吗?”
陈丽蓉顿时无语了,没想到自己竟然被人误解了,想到自己一个学期在英国不过一两千英镑的开支,心里突然有些萧索起来,一向有着优越感的女孩,此刻却彷佛被狠狠地敲了一记。
“没有,既然你肯付给我一万英镑的话,那我会把你的事情办好的,至于其他的花费,我自己会垫付,后面有结果了我再向你报销。”
陈丽蓉略微沉默了片刻便再次回复了自信,随即两人便在陈丽君的办公室内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
一个星期后,在遥远的大西洋彼岸,英国伦敦,这座位于英格兰东南部的平原跨过泰晤士河的世界级城市,由于受到北大西洋暖流影响,在九一年的街道上,显得并不是十分寒冷,却一如既往的裹着浓雾。
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里,一个长相并不类似于传统英国人的中年男子裹着厚厚的呢绒大衣,正在一脸焦急地等着出租车,手中的茶杯被吸了又吸,浓浓的雾气遮掩了道路的视线,整条大街上都堵满了车辆,行人匆匆。
“**!”
男子突然愤愤地来了一句国骂,随即将纸杯狠狠地扔进了身旁的垃圾桶里,随即抬眼扫了一子的四周,见没人发现,再次骂了几句。
“**!**!”
这个身穿一袭黑sè西装的男子正是布鲁姆斯伯里出版公司的创始人,纽顿-卡奈(客串),星期一的伦敦显得特别拥挤,但是今天对于纽顿来讲,却是一个不能拥挤的早上,因为公司里今天打算召开一个极为重要的会议,作为一家最近几年才创立的出版公司,布鲁姆斯伯里一致致力于拓展自己的市场,但是却一直处在出版界的二流梯队。
今天的这个会议就是为了探讨突破公司目前的发展局限,如果自己这个创始人迟到的话,恐怕会对公司的士气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才出现了街头上的一幕。
看着越来越多的出租车被堵在了路上,纽顿顿时有些无奈了,只好顶着浓浓的雾气,一头扎进人流里,从公寓到公司坐车需要二十几分钟,纽顿足足跑了半个多小时,不停地抄近道,满脸暴汗地出了电梯走进公司门口,看了看表,时间正好--过去十分钟。
“wow,mygod,**!”
来不及换衣服,只是轻轻地拭去了身上的水珠,男人便一头扎进公司的会议室中,在座的公司管理人员见老板一头冲了进来,有些尴尬地笑了笑,便埋头装作看面前的文件,纷纷一言不发。
“hi,伙计们,这该死的的天气,竟然堵车了!
“老板,这是您今天的rì程安排,包括会议时间已经—已经过去了十二分钟。”
一位年轻漂亮的女郎走进会议室,长着独具英伦特sè的jīng致面孔和一头金灿灿的金发,将一份文件递给男子,看了看手表便说道。
“谢谢你,桑迪。”
“伙计们,很抱歉,今天迟到了十分钟,那么我们这就开始会议,自从我们公司八六年成立以来,业绩一直不是上升得特别快,五年来一直处于二流层次,这对于一个新的出版集团来说是不能忍受的,我们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商讨出对策,超过麦克米伦,赶上阿歇特出版集团、兰登书屋英国公司、企鹅和哈珀-柯林斯这几家老的公司。”
男子的声音一传开,桑迪便扭着身子往外走去,轻轻关上会议室的大门便回到了办公室中。
“叮铃铃!叮铃铃!”
一串电话铃声响起,女郎伸出修长白女敕的手指握起白sè的电话机,出于礼仪xìng地说道:“您好,我是桑迪-克雷德泽。”
“桑迪,我是本,我这里有一本刚刚一个漂亮的东方女士邮寄来的书,我感觉很不错,打算亲自去跟那位女士商量签约出版的事宜,说不定这本书会带来让我们想不到的惊喜,我想给纽顿看看,不知道那伙计在不在。”
桑迪在心中略微想了一下,就记起来本是公司编辑部的一名业余编辑,一般的书公司是认为编辑觉得可以签约出版就行,但是本好像是公司的三位创始人之一,这不得不令她有些惊讶,什么书竟然能让这位副总亲自签约。
“纽顿先生正在开会,您现在应该在会议室才对,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还在办公室里。”
桑迪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了一句,作为公司的副总,此刻竟然不在会议室,而在编辑部里看书,这位副总真是有些让人捉模不透,其实本今天的确是应该开学,只不过因为昨晚看一本从诺丁汉快递来的新书有些入迷,整晚都没休息,早上同样迟到了。
半个多小时候,一位身材有些臃肿的男子,不过三十多岁,手中拿着一本书便走进了总裁办公室,过了十几分钟这才一脸兴奋地走了出去。
纽顿有些疲劳地按了按额头,想到本一副要找自己拼命的样子,实在是有些头疼不已,这位伙伴总是那么充满激情,作为公司的创始人之一,纽顿当初从遥远的美利坚来到英伦时,本就给了自己不少的帮助,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更是做出了不少的努力,但是这家伙却有一个不好的地方,那就是总喜欢在编辑部里跟那些中年的熟妇们呆在一起。
不仅仅如此,还给自己找个了业余编辑的名头,好让他厮混在编辑部里,几年以来,一直在向自己推荐一些新书,虽然不排除主观的意思在里面,但是毕竟签约出版一本书却不是仅凭他这个业余编辑的眼光就行了,但是没想到这一次,这伙计竟然肯跟自己打赌,如果这本叫什么“哈雷”什么的书不火的,宁愿再也不进编辑部,这就让自己有些头疼了。
舒展了一下脑中的思绪,纽顿满脑子的公司发展计划和前景规划顿时便被暂时放下了,随即拿起桌上的那本并不十分厚实的书,简约的素描封面,什么都没有,翻看第一页,上面写着作者的名字,看着有些不像英国人的名字,甚至欧洲人的名字都不是。
“ZhenYi-Zhang?”
有点像中国人的名字,最近几年由于香港的问题,中英一直在紧张,英国的民众也多了一些对中国的关注,纽顿一眼便看出这事中国人的名字。看来那位伙计这次要输掉了,中国人能写出什么好东西,而且还是用英文。
“HarryPotterandtheSorcerer‘sStone”
再次看了看封面上的名字,纽顿随即看了一眼作者的自序和一位名叫“mingfengli”的人写的序言,竟然发现这位作者还是一位十一岁的少年,顿时就有些吃惊了,据这两篇序中的说法,少年似乎是喜欢看《指环王》的缘故,这才写了这本书,但是在纽顿的印象中,中国人的少年难道英文这么好?不会是找人代写的吧。
带着几丝好奇和质疑,纽顿便揭开了第一页的正文,随即便慢慢地看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