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商业大亨 第九章 有燕窝吃了

作者 : 沈淚盈

顾清梅笑道:“小孩子糖吃多了容易坏牙齿,你别老给他们买糖。”

“反正乳牙会掉,有什么关系。”顾清阳把那个蓝包袱递给顾清梅,“这个给妳。”

顾清梅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燕窝,给你补身子用的。”

“燕窝?”顾清梅惊喜地打开包袱,天知道她最喜欢吃燕窝粥,这可是美容养颜的滋补圣品,还以为穿越到了这里以后,就没得吃了呢。

包袱里有一个红色的锦盒,打开之后,里边是一团团雪白的燕窝,大约有三十片,她认得这是上等的白燕,忍不住问道:“这些燕窝值不少钱呢,四哥,你哪来的钱买这个?”

顾清阳的神情有些不自在,不过还是答道:“不是我买的,是人家送的,妳留着吃吧,听说这个东西要隔水炖,大概炖上一刻钟就行,炖好了可以拌些水晶糖吃。”

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三两银子递给顾清梅,“二嫂帮妳绣的那幅盖头拿去喜铺卖了,这是三两银子,妳收着吧。”

顾清梅微微皱起眉头,“那盖头是二嫂绣的,怎么还把钱给我呢?”

“二嫂那人妳还不知道吗?向来都只有她吃亏,从来都不会亏了咱们,给妳就拿着吧,等咱们将来出息了,再还她这份情也不迟。”

“这钱还是你拿去吧,帮我在城里买些东西,下次休沐的时候给我带回来。”顾清梅也没跟他矫情,把燕窝放到炕琴的顶上,往里推了推,藏了起来,免得被大嫂和三嫂看见,回头又说闲话。

这几天,大嫂和三嫂偶尔会过来,三嫂还好一些,虽然说话也有些不着调,但是不那么让人厌烦,倒是大嫂,总是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什么胡话都往外说。

顾清阳问道:“妳要我帮妳买什么东西?”

顾清梅道:“我想买一些画工笔画的工具,各种笔,颜料,调色用的工具,笔洗,还有纸,我打算好好的画些花样子出来,看看是不是可以卖给绣庄,赚些钱。”

顾清阳顿时不高兴地皱起眉头,他不喜欢妹妹太累了,“妳头上的伤还没好呢,王二哥说妳最好静养一年,不要再做这些劳心费神的事情。”

顾清梅知道三哥疼自己,于是笑道:“我只是画些花样子,以后不绣花了就是,家务活也尽量少做,这还不行?”

顾清阳皱着眉头瞪着她,也不说话,她忍不住嘟起嘴巴,伸手捉住他的胳膊轻轻摇晃,撒娇道:“四哥……”

前世的时候,她极少同长辈撒娇,如今撒起娇来却也轻车熟路。

“好啦!”顾清阳一向宠爱这个妹妹,知道让她闲闲的养病,什么也不干,实在是有些无聊,于是道。“那我下次回来的时候,把东西给你捎回来。”

“谢谢四哥!”顾清梅笑颜如花,差点一激动扑过去亲他一口,不过好在及时想到这里是古代,不是二十一世纪,若她做出这种事情,肯定会把四哥吓到,这才打消了念头。

顾清阳起身道:“我去帮娘干点活,妳好好歇着。”

顾清梅点点头,目送着他出去。

顾清阳走进东里间,夏天的时候,他都是自己一个人住在东厢房的,不过冬天,为了省些柴火,便在爹娘的屋里歇了。

月兑了身上的披风,他仔细地叠好,放到炕头上,然后从衣箱里找出一套深蓝色的粗布棉袍,一件老羊皮的坎肩,把身上的文生公子袍换下来,这才来到堂屋,掀开缸盖看了看,里边只有半缸水,于是拎起扁担和木桶,出去帮忙打水。

整个顾家庄只有村东头有一口井,全村人打水都要去这里。

帮家里把水缸里的水都挑满,他也出了一身汗,自己打了些热水,洗了一把脸,看到顾刘氏忙活着要做饭了,开口道:“娘,我帮妳烧火!”

“不用了!”顾刘氏心疼小儿子。“你进屋歇着去吧,在书院里整天念书多累啊,好好歇歇。”

顾清阳答应了一声,转身去了西里间,坐到炕沿上,叫过顾少瞳,“少瞳,过来,把《千字文》背给四叔听听。”

“我也会背,我也会背……”顾少华一听四叔要考姐姐,马上凑过来表现起自己,女乃声女乃气地说。“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哎呦,我们少华也会背《千字文》了!”顾清阳赶忙把顾少华抱到怀中,狠狠地在他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那四叔可得好好奖励奖励少华。”

顾少瞳不屑地撇了撇嘴角,“你统共就会背这么两句,还敢拿出来现,去去去,一边待着去!”

“我不!”顾少华不依地搂紧了四叔的脖子。“姐姐坏!”

顾少瞳张牙舞爪的,“臭小子,居然敢说我坏,看我不揍你!”

顾清梅笑道:“好了,少瞳,看吓着他。”

顾少瞳这才作罢,规规矩矩地站在地上背了起来,“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仄,晨宿列张……”

一直背了多半篇,才停了下来。

顾清阳夸奖道:“真不错!今天晚上,四叔给妳讲下边的。”

“哎——”顾刘氏走进来,从炉子上拎起铜壶,不满地说。“女孩子念那么多书有什么用,再过几年找个主就嫁了,又考不了状元,瞎耽误工夫。”

顾清梅微微皱起眉头,本能地不喜欢娘的这番说辞,这分明就是重男轻女。

顾清阳道:“娘,话不是这么说,万一将来少瞳嫁到读书的人家,却大字不识一个,多让人笑话啊。”

顾刘氏满脸不屑的神情,“笑话啥,会操持家务活不就好了,难道读书的人家还指着媳妇子挣功名不成?”

顾清阳又道:“若是少瞳将来的夫婿喜欢识字的媳妇呢?”

顾刘氏兀自嘴硬地说:“若少瞳将来的夫婿喜欢识字的媳妇,也轮不到少瞳嫁过去了。”

顾清阳和顾清梅看着她掀开棉帘子,拎着铜壶走出去,不禁相顾无言,都有些无可奈何。

这个娘就是这样,一会儿明白一会儿糊涂的。

顾清梅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问道:“四哥,我识字不?”

这可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若是她不识字,将来做事情,难免就要遮遮掩掩的,那样的话可是很麻烦的。

顾清阳听她提及这个问题,露出不高兴的神情,“还说呢,当年让妳跟我学识字,妳就因为听娘的话,说什么都不肯学,现在成了睁眼瞎子。”

顾清梅的心顿时拔凉拔凉的,不认识字,将来的话,岂不是连账本都没法子看了?

顾清阳笑道:“不过妳要是现在开始学还来得及,只是我现在要去书院念书,没那么多时间教妳,不如让少瞳先教你,把《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都念一念。”

顾清梅顿时松了一口气,“好啊好啊,那咱们从今天开始吧。”

“急什么?吃了饭再说!”

因为在城里念书的小儿子回来了,顾刘氏特地去杂货铺买了五十个大钱的猪肉,炒了个猪肉白菜炖粉条,好给小儿子补补身子。

吃了饭,顾清阳在顾清梅的屋子里,就着油灯,教顾少瞳念了几句《千字文》,见顾少瞳都能背下来了,便回了东里间去睡觉。

转过天来,顾清阳又是一大早就起床,把家里的水缸都挑满,然后帮着顾刘氏把养在后院的鸡给喂了,鸡蛋都捡了,又用铡刀切了草料,拌了黑豆面,把顾云白赶脚用的小毛驴给喂了。

顾刘氏早上起来之后,则忙活着做早饭,顾云白吃了以后,便扛着锄头去下地了,家里赁的地,去年秋天的时候都种了麦子,如今天气暖和了,地里的雪都化了,杂草也都长了出来,他隔三差五的就该下地去收拾那些杂草了。

顾清阳也扛了把锄头跟了出去,刚到门口,就被顾云白给呵斥了一句,“回去!”

“爹,我闲着也是闲着,干点活还能锻炼锻炼身体呢。”顾清阳辩驳了一句,扛着锄头向自家的耕地走去。

顾清雷也扛着锄头从隔壁的篱笆院里走了出来,招呼道:“二叔,整地去啊?”

“嗯!”顾云白应了一声,他平常老实巴交的,话特别少,别说跟子侄,就连跟媳妇都没话,整天就知道闷头干活。

在家帮顾云白下了一天地,傍晚时分,顾清雷赶着驴车把顾清阳送到了城里。

五天后,顾清阳又回来了,是顾云白顺道去接的他,这次回来大包小包的带了不少东西。

他把东西全都拿进了顾清梅的屋子,“梅子,妳要的东西我都给妳买回来了!”

“真的?”顾清梅正盘腿坐在炕上,脚边摆了一块青砖,拿着毛笔,蘸了水,在青砖上练字。

穷人家,买不起宣纸,用这个法子练字是最省钱的。

等到水印干了,就可以写新的。

见四哥回来了,她笑着穿了鞋子下炕,“我瞧瞧都买了些什么?”

顾清阳却一眼便看到她写在青砖上的字,顿时有些惊讶地说:“梅子,这是妳写的字?”

顾清梅抿唇一笑,“是啊!”

前世,她是由祖父一手抚养长大的,祖父这个人是一个十分传统的人,除了用心培养她成为家族的接班人之外,还教她书法,所以她前世便写了一手好毛笔字,也认得一些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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