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她绑了两个羊角辫,还没有碰疼她的伤口。(http;//认真看了两眼后,他有些沮丧,“编得不好啊!”
她心里暖暖的,甜甜的,握着小辫辫开心极了,“好看!”
他有些难为情地模着头笑了,“糖好吃吗?”
“嗯!”她拼命点头。
“那我明天再给你带些来,现在我送你回家!”说完,他蹲在她面前,示意她爬到他背上。
她有些害羞,但还是很利落地爬了上去,他的背还算不上宽厚,可是已经初具男子汉雏形了,至少对她来说,他的背,真的就如山一般稳靠。
在她的指点下,他一直把她背到了家门口才放她下来,进门后还做了一番自我介绍,大抵是说,他叫宁震谦,从北京来这儿体验生活的,就住在村支书家里,今天正好遇见她摔一跤,还摔破了头,所以把她送去卫生院处理了伤口,现在送她回来。
爷爷一个劲地谢他,还留他吃饭,他还真老实不客气地答应留下来,还对她眨了眨眼。
他就这样金光闪闪地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对她而言,就像从天而降的天神。
他给了她很多好吃的糖果,每一颗都甜甜的,她的心也因他的出现而甜甜的,于是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糖糖哥”,可是他很不喜欢,但她偏要叫,他也无可奈何。
他叫她囡囡,因为爷爷叫她囡囡,却不准林昆他们叫她胖囡囡,否则就要揍他们。
他一到来,便成了这村里的孩子王,所有的皮孩子都臣服在他的玩具、礼物和拳头之下,他不准他们再欺负她,于是她过上了好日子。
那个夏天,她跟着他下河上树,每一天都笑得很开心。
虽然每次林昆他们也都跟着一起,虽然她很不喜欢他们,但作为孩子,怎么不贪玩?只要能和糖糖哥一起玩,就算林昆他们再讨厌,她也忍着。
她从没说过这么多话,把心里的委屈、害怕、还有她和林昆打架的辉煌历史都说给他听。
他听了会乐呵呵地笑,还喜欢模她的头,“看不出来囡囡这么厉害!”
那个夏天,爷爷的病又犯了一次,仍是村里人帮着把爷爷送去卫生院的,其中多了一个他。他还把爷爷的病历寄去了北京,后来,北京那边就寄了回信过来,随信寄来的还有药,听村里人说是从国外来的药,是世界上最好的药!
他把药交给爷爷和她,告诉他们怎么吃,还说,如果吃了有效,他会让爸爸再寄的,就算他回了北京也会寄!
后来她慢慢地听人说起,原来他爸爸是北京当大官的,年轻的时候在这个村子里待过,有一次发洪水,是村支书救了他,所以对这个村感情很深,这一次把儿子送回来,就是要让他体验农村生活,同时表示自己不忘本。
只是,北京来的客人终归是要回北京的。
暑假结束的时候,他便要走了。
那一日,很久没哭的囡囡哭了个昏天黑地,一直到车来接他了,她还抱着他的腿不肯撒手。
旁的大人都觉得奇怪,一向孤僻内向的囡囡怎么会对他这么深的感情?没有人会了解他对她的意义,幼时的她孤独、敏感、像上足马力的小马达,随时会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又像一只战战兢兢的小刺猬,稍一逗弄就竖起浑身的刺,众人只道她古怪泼辣,没有人了解其实她是因为害怕,因为怕,才会充满警惕,随时攻击,众人亦怜她孤苦,可是,她要的不是怜悯,是真正的温情和自然的贴近。
宁震谦的走近带给了她想要的一切,在她心里,他就像最温暖的太阳,让她孤僻的世界不再阴暗。他给了她强有力的保护,给了她贴心的照顾,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他充当了她幻想且渴望的一切角色,父母、兄长、朋友……在爱的世界里缺失太多的她把所有亲人的光环都戴在了他头上,叫她如何舍得他走?
初遇时她哭,他塞给她糖,走时已没有糖果,同样是孩子的他有些无措,只好蹲下来抱着她哄,“囡囡不哭了,下回哥哥来的时候再给你带很多糖,行不?”
她的眼泪瞬间止住,他还会回来吗?惊喜之余抽泣着问他,“糖糖哥,你真的还会回来?”
“会啊!明年暑假我再来!这里可好玩儿了,比北京好玩儿多了!”青涩少年的他,对于农村这个广阔世界里的一切都着迷极了,成日里山上河里放养,比大城市方寸天地里狭隘空间有意思得多,他还真不想回去呢!
虽然知道离别是必须的,可想到还有再见的希望,她心里总算好受了些,但是还是有些惴惴不安,小手抓着他的衣服不放,因为爷爷曾不止一次地告诉她,妈妈走的时候答应过的,一定会回来接囡囡,可是,妈妈到底没有再回来……
汽车的喇叭在催他上车了,林昆那些人见她这样又开始嘲笑她,唱他们自己编的“囡囡歌”,“胖囡囡,山药蛋,爱哭鬼,没人要!爱哭鬼,真可怜!”
宁震谦当时就横了他们一眼,还挥了挥拳头,把他们吓得都住了口,拉着她的手说,“囡囡胖怎么了?胖才可爱呢!像你们一个个瘦猴子似的,见一次想揍一次!谁说囡囡没人要?我要!我告诉你们,囡囡就是我妹!我不在的时候你们要敢欺负她,等着我回来收拾你们!”
一番话把陶子又给惹得泪眼汪汪的,她不敢相信地问他,“糖糖哥,你真的要囡囡吗?”在她心里,“要”这个词的含义就是在一起,像她和爷爷一样。
“要!当然要!”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也许,当年他的一声“要”只是小小男子汉的英雄情节在作祟,转过背可能就忘了,可是,听者有心,她的心里,却惦记了好多好多年……
他终于走了,临走,又把托司机带来的药交给了陶子,因为爷爷吃了效果很好,他就让司机来接他时带了几个疗程的,吃完这些,应该会大有好转吧……
从此,陶子就陷入了无尽的等待之中,一天一天地问爷爷离暑假到底还有多久。在她看来,等糖糖哥回来是比等妈妈回来接她还要靠谱的事……
在这样的等待中,他总算没有失约,之后每一年的暑假他都会来,带着她爱吃的糖果,带着漂亮的学习用品。
上学后,她学会了写日记,从最初的每日一句,到每日一段,再到成页的篇章,全都记在他送的本子里;他送的文具盒,她小心呵护着,一直用了六年,还像新的一样,后来,被林昆洒了好多墨水在上面,她怎么擦也擦不去,很久没再和林昆打架的她,冲上去就把林昆按在地上暴揍了一顿,打得林昆目瞪口呆,而她,却抱着文具盒哭。
林昆好半天才搞明白原来她是为了小震哥送的文具盒而伤心,心里的感觉十分别扭,当即就把自己的甩给她,“有什么了不起!谁没有啊?这也是小震哥送的,给你吧!还是去年给我的呢,比你那个新多了!再加上这些行不行?都给你!全是小震哥给的!”说完,他还把好些笔记本和水笔扔给她。
抱着文具盒的她,心中却空落落的,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她一直以为自己在糖糖哥心里是不同的,她甚至以为那些漂亮的本子是糖糖哥精心挑选的,却原来不是……
后来,她还知道了,村里一起玩的所有孩子都有他送的学习用品,是他的父母出于对山区孩子的关心而买的……
这种落差,她很长的时间里都没能缓过来,自己最为珍视的东西在对方眼里不过寻常之物,是比当年林昆他们欺负她更深的伤害……
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她对暑假的期盼,毕竟,那是她最欢乐的时光……
她的夏天,从六岁开始就有了他,一直持续到她小学毕业,他伴着她度过六年最炎热的日子,她上初中的时候,考上镇里的中学,爷爷也随着来到了镇上,似乎,已经没有再返回村里的必要了,可是,初一那年的暑假,她还是疯了一般往村里跑,然而,那年,他没有来……
林昆说,他以后不会再来了,因为他课业紧,暑假都要补课。
他真的就从她的生命里消失了,好像过去的六年,都是一个梦一样,梦醒,一切都如落花流水,无影无踪了……
可是,每年夏天,她还是会回村里看看,哪怕功课再忙,她也会坚持这个习惯,明明知道是空等,明明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她也不曾改变……
她会重走他们曾走过的山路,会站在曾一起游过泳的河里发呆,也会在他们爬过的树底下坐很久很久……
她自己都没想到,时光荏苒,那些远去的欢乐和温暖却怎么冲不淡,带不走。往事如烟这个词对她是一点用也没有的,时间沉积得越久,她反而越是怀念……
她想,也许是因为她生命里值得珍惜的东西太少,所以才会对这个人,这段往事如此牵念,直到她十六岁那年……
已经上高中的她,和从前大不一样了。所谓女大十八变,她圆滚滚的身材如柳条一般抽枝发芽,长高了,也瘦了,甚至瘦得不像话,头发也再不是两个冲天羊角辫,而是粗粗的一把,束在脑后,扎成最朴实的马尾。
她的身上,再也没有当初胖囡囡的影子,偶回村里,村里的人都说认不出来了……
高中的暑假必然是要补课的,那天中午,她在食堂刚打了饭准备吃,林昆火急火燎地跑来,拉着她就跑,说,“小震哥回来了!赶快回去!”
她听了将饭盒一扔,一脚高一脚低地跟着林昆就跑,她这个优等生,甚至完全不顾下午旷课的危险。
两人坐的班车回到村里,下车后一口气往林昆家跑。
远远的,她就看到了他,站在林昆屋前的谷坪里。
尽管多年未见,她还是能一眼就认出他来!他比上一次相见又高了不少,壮实了不少,也比从前更黑了,可他挺直的身板,坚毅的轮廓却依然和当初一样,只是,好像更成熟了,现在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了!
他考上军校了吧?她还记得,他说过,等他当了解放军叔叔就更能保护她了呢!
不自觉的,眼眶里就热热的,差一点冲上前去叫他糖糖哥了,可是,迈出的脚步却在见到他身边的女子时停住。
那时的他已经有一米八几了吧,而他身边的女子也很高挑,至少一米七五,短发,漂亮,虽穿着简单的中性牛仔和t恤,却掩饰不住浑然天生的优雅气质,和他站在一起就像两棵临风的树,配极了……
最重要的是,他的手还紧紧地握着她的手……
她的心里就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突然变得很难受。这,是她第一次尝试这种感觉,不禁刺痛,还伴随着浓浓的酸楚。
村里许多人络绎不绝地来看他,有瞅见他身边女子的,打趣着问,“小震,这是你的谁啊?”
他低头看了一眼那女子,表情是她从未见过的温柔,而后,便见他笑了,笑得如此自豪而满足,“是我女朋友,叫芊琪……”
那一瞬,陶子的天空暗黑一片……
她想,她再也没有勇气往前多跨一步……
“囡囡,走啊!”林昆拉着她,欲往前走。
她胸口又酸又涨,眼泪差点夺眶而出,低着头,尴尬地掩饰着自己的不自然,喃喃地道,“我忘了,我还有好多作业没做呢,下午要交!我还是先回学校去了!”
“哎!你怎么这样啊!不是天天惦记着小震哥吗?小震哥来了你又不去见?这回不见,以后就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了!小震哥只呆两天就要走!”林昆在一边干着急。
她凝泪看向别处,眼角的余光却在宁震谦身上流连,他已经由握着芊琪的手改为拥着她肩的姿势……
仰起头,拼命让眼泪往回倒流,太阳强烈的光线却刺痛着她的眼,“谁说我惦记他了?爷爷说了,没有什么比学习更重要的事!”
“你这个学习狂!你真是疯了!”林昆气恨地骂她。在学校里,谁都知道她是学习狂,可是也没必要疯到这种程度吧?已经溜出来了还惦记着作业?
只是,没有人知道,她之所以这么疯狂努力地学习,就是为了心中的理想——她要考北京的大学!而为什么一定要考北京的大学,她并没有细想过,只是记得他的话,囡囡,来北京上大学吧,北京也有可多好玩的,我带你去看故宫,带你吃烤鸭!
然,那一刻,忽然之间,这伟大而坚定的理想就变得苍白而渺茫了,从未动摇过的信念开始松动,她问自己,为什么一定要考北京的大学?
低头酸楚地一笑,她对林昆说,“我先走了,别跟他说我回来过,拜托你,一定别说!”
在林昆不解的眼神里,她走了,然而,她却没有真的离开,晃了一圈后,又回转来,躲在没人发现的角落,偷偷看他。
他带了许多礼物来,正在给乡亲们派发,送给林昆的是一台电脑,那在当时的村里还算得上是个稀罕物,林昆开心极了,退休的村支书却说这太贵重,不肯收。
他笑着劝说,“不贵重,要谢谢你们前几年对我的照顾,那时候不懂事,给你们添了许多麻烦,现在想起来真是丢脸!还有,我爸说了,他的命都是您救的,难道他的命还不值一台电脑吗?”
说着,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搜索,似在问林昆,又似在自语,“咦,囡囡呢?怎么不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