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女婿 第六百六十二章 命中率好高

作者 : 虎臣

苏木毕竟是新科状元公,他考中了大主考,其实别人也不感觉到意外。而且,他又顶着大名士的头衔,不中,才是咄咄怪事呢!

可自家的事情自家最清楚,苏木知道自己这半吊子的国学素养在满眼都是大知识分子的所在,根本就算不得什么。即便后天如何努力,底子在那里,一辈子也追不上同时代的学问家们。

中了也就中了,这事苏木也只能用自己人品爆棚来形容。

不过,如果自己考中的若是北京或者北直隶,甚至山东什么的大主考也好啊。但最后的结果是,他被派去了陕西。

那地方实在有点远,以这个时代的交通条件,一来一回,就得四个月,再加上秋闱那一个月,小半年过去了。也就是说,苏木明年五月份就得离京。

这事叫苏木很是郁闷,可表面上却不得不装出一副欢喜的样子接受同僚们的恭贺,还自掏腰包请大家在京城最高级的酒楼上吃了一顿。

苏木人品坚挺,人家康海的人品更硬,直接得了江西的大主考一职。那地方在国朝一百多年以来,几乎承包了一半的进士名额。得到这个消息,将翰林院的其他人嫉妒得眼珠子都绿了。

吃完酒,人有些微醉,苏木心情好了许多。

转念一想,陕西那地方人接地灵,是个出人才的地方。比如康海,比如李梦阳,还比如刘瑾可都是关中人。明年去陕西,搞不好还能收不少优秀的门生。罢,也就是半年而已,还是去吧!

出了酒楼,苏木脑袋有些发晕,突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究竟是直接回府还是去胡莹那里。

作为一个现代人,这两个女人在他心目中地位同样重要,可以说,两边都是他的家。

苏木伸出手去,从路边的树枝上扯下一把树叶,一片片数起来:“云儿、莹儿,云儿、莹儿……云儿……咳,还是回府去吧!”

扔掉手中的树叶,一回想起几个女人同自己在一起的旖旎风光,苏木心中荡漾起来。

自从穿越到明朝之后,苏木爱惜羽毛,在男女之事上一向受得很稳,从来不出青楼楚馆。如今成了亲,加上又是青春年少,却识得其中滋味,同三个女人的感情更是浓烈。

回到家之后,天还没黑,苏木先去书房喝茶醒酒。

今日却是一个粗手大脚的丫鬟过来侍侯,苏木很是奇怪,问:“小蝶呢?”

要知道,在苏府,书房可是一个神圣的地方。而且,苏木又喜欢干净,看书的时候也不喜欢有人来打搅。所以,他在书房的时候,一般都是小蝶过来侍侯的。

丫鬟道:“回老爷,姨娘她肚子疼,在床上起不来。”

苏木这才“哦”一声,问:“可要紧?”

他这才想起来,小蝶最近身子不好,请了郎中过来诊脉,说是痛经,每个月那几天人特别难受。

丫鬟:“姨娘吃了热汤,已经歇了,也不算是病,休息两日就好。”

“这小蝶,怎么得了这个毛病?”苏木心中担忧,皱眉摇了摇头。

那丫鬟开始烧火给苏木煮茶,无奈手脚实在太笨,老半天也没弄好。

苏木更是郁闷,挥手让她出去:“算了,还是我来吧!”

正弄着,吴夫人就带着刚才那个丫鬟过来,微笑从苏木手中接过舀茶叶的小铁锤:“还是妾身我来吧,虽然比不上小蝶的熟练,却也是能喝的。”

苏木笑道:“其实我也就是这几天喜欢古法煮茶,权当试个新鲜。其实,这古法煮的茶没泡茶好喝,色香味却差了许多。汉唐时的煮茶之所以被炒茶代替,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吴夫人小心地敲着茶饼,道:“各花入各眼,其实古法茶饼经过发酵之后,饮之,对人的肠胃却是有好处的。已经入秋了,再喝绿茶,却要伤了脾胃。”

她侃侃而谈,苏木听得不住点头。

又定睛看去,却见吴小姐的皮肤比起往日又白皙了许多。这女人经过人事之后,整个人都容光焕发起来,皮肤上也散发出一种若有若无的光泽,看起来如同一尊羊脂白玉。

又看到她细长的手笔和葱藕一样的手指,苏木感觉下月复有股热气涌起。

忍不住伸出手去抓住她的右手:“云儿。”

正在这个时候,吴夫人突然轻呼一声,猛地站起身来,走到痰盂前,就“哇”一声吐出一口口清水来。

这一吐,只吐得满眼都是泪光。

苏木被这突然出现的一幕惊得呆住了,半天才走上前去扶住她,急问:“你这是怎么了,可是受了凉,快来人啦,请郎中!”

“不用,不用。”吴夫人用手绢擦了一下小嘴,微笑着说。

“怎么不用,都吐成这样了。”苏木顿时火了:“这病可拖不的,否则拖成大病可如何是好?”

见苏木气得额头上有请筋突突跳动,吴夫人笑了笑:“老爷,看你,怎么急成这样?”

“我能不急吗?”

旁边,那丫鬟突然尖叫一声:“夫人这是有喜了?”

“啊!”苏木如中雷击,半天才摇着吴夫人的手问:“究竟是不是?”

吴夫人娇羞无限,红了脸,低声道:“前两月,妾身的月信就没来,以前身子本就不好,也不敢肯定。这几日突然反胃,想来是的。”

苏木:“那,更要叫郎中了,快去请!”

这个消息让苏府上下一阵大乱,很快,赵葫芦就带着轿子飞快出门,将郎中请了回来。

最后,郎中凭了脉,说了一声:“恭喜,贵夫人这是喜脉,估计有三个月了。”

“哈哈,哈哈!”苏木放声大笑起来,这个惊喜来得实在太突然了。

说句实在话,他虽然是个现代人。但骨子里却是极传统的,很有点封建余孽的意思。比如,他就喜欢那种儿女成群的感觉。

对他来说,孩子是越多越好。

笑完,苏木一把抱住吴夫人:“辛苦夫人,你身怀六甲,还是早些睡觉,注意身体。”

吴夫人怀孕的消息自然惊动了小蝶,小蝶也欢喜得笑了起来,连念了十来声佛。、

见老爷抱住夫人,小蝶忙上前拦住,严肃地说:“老爷,从现在开始,你得跟夫人分房睡,这可是吴家的规矩。”

苏木大奇:“怎么要分房,没道理的?”

小蝶一张脸通红,良久,才小声道:“须防备伤了小孩子。”

当着这么丫鬟的面,不但小蝶,连苏木也大觉尴尬。

当晚,苏木就同吴夫人分了房。

小蝶也因为痛经,没和苏木在一起。

受到自己将要做父亲的好消息的冲击,苏木这一晚上睡得也很不塌实。

他在床上想,吴夫人都怀孕三个月了,最多明年七月就要生。我若是去陕西做考官,岂不错过了儿子出生的日子。在医学落后的古代,女人生育就如同在鬼门关里走上一回。在这种紧要的关头,我这个做丈夫的,自然要同她在一起才对。

不成,得想个办法辞了这个差事。

第二日,苏木去了翰林院,正好,杨廷和也在那里。

苏木就旁敲侧击地问,大明朝历史上又没有乡试的大主考最后没能去主持考试的?

杨廷和不疑有他,语气很是生硬地说从来没听说过,能够主持乡试,这可是莫大的荣耀,只要没死,都要不辱君命。

“宣德四年广西乡试,有个主考得了重病。为了怕他死在任上,朝廷特意赐下棺木,以锦缎覆面,直接放在考场上。至今,依旧传为美谈。”

说到这里,杨廷和看了苏木一眼,“怎么想起问这个问题?”

苏木无语,听老杨所说,你做大主考的,如果死不了,就得去考场。看样子,要想辞了这个差事,可能性不大。

而且,官场上所有人都视主持一省乡试为最大的荣耀,自己若是不愿意去,只怕要被人当成神经病。

想到这里,苏木更是郁闷到死。

到了下午,从翰林院出来,按照习惯,他今日要去胡莹那里的。

等到了胡家,却突然看到胡顺大开中门,乐呵呵地,亲自将一个六品官员送出门来。

这人苏木却是认识的,正是太医院的御医。

苏木先是一呆,难道胡家又人病了。

然后又笑了起来,国子监和文章,太医院的药方,这可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两样东西。得了病,请太医来看,胡顺不是糊涂了吧?

原来,太医院的太医与其说是医生,还不如说是官员。在太医院要想混得风生水起,并不需要你有多高明的医术,首先你得懂得做官,其次要懂得看人下方子。

说句不好听的话,太医院本就是皇家医院,病人不是天子、皇后,就是公卿大夫,你若是下错了药,一个不小心叫大人物们吃出毛病来,就算有十颗脑袋也不够砍。

所以,太医院的方子大多温和,能不能治好病不要紧,首先不能吃死人。

所以,他们手下开得最多的就是小柴胡汤。

什么大枣、苟且、党参之类的滋补品,更是用得麻利,为的就是一旦病人有个好歹,将来追查起责任来,还有个交代——这些药可是吃不死人的。

这个太医也认识苏木,见了他,就一拱手,高声道:“原来是苏学士,恭喜,恭喜!”

苏木一头雾水:“你恭喜我什么?”

“恭喜苏学士就为人父了,刚才胡大人请下官过来给胡夫人看病,下官一看,正是喜脉。已然珠胎暗结两月有余了。”

“啊,胡莹怀孕了!”苏木吃惊地张大嘴巴,两个老婆同时有喜,命中率好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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