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换成平时,我们早就操家伙先把这家伙放倒再说,但是三个月的恶仗打下来,杀过人,也见过了自己人的死,大家已经基本厌倦了无谓的争斗。所以面对这种无聊的挑衅,我们目不斜视,径直在吧台边上坐下去。
“要点什么,先生们?”
和我爷爷一个年纪的酒吧老板擦着酒杯问我们。
“黑啤酒,每人先来两扎,”铁牛说道,“再切两盘酸黄瓜,其他还需要什么自己点。”
我不喜欢欧洲的黑啤酒,因为那玩意儿虽然有劲道,但是实在太苦了,跟喝中药差不多,于是我要了两扎全麦啤酒,道钉和学霸也点了和我一样类型的酒。总体来说大家还是偏向理智型的,没点高度酒。
那边的大胡子二货还在和同伙没玩没了的嘲笑我们,也不嫌累,我啜了一口啤酒,麦穗的香味随着酒精渗透肺腑,让人的语言神经有些活跃起来。
“老板,你为什么没跑?”
我问了一句。
“呵呵,我的饭碗,我的家都在这里,我能往哪里跑?”
老板苦笑道。
疯子不知道是喝高了还是喝傻了,直接来了一句。
“边境上不是都有难民营吗?”
老板一下瞪起眼睛。
“放屁,那是人住的吗,被人拿一堆垃圾食品当狗养着,老子宁愿站在这里被炮弹炸飞!”
我们暗暗竖起大拇指——这老头,有种!
咳嗽了一下,老头直接从我们的盘子里掂起一块酸黄瓜丢进嘴里。
“顺便一说,要喝酒建议你们买回去喝,这儿可不是个喝酒的地方。”
“这儿难道不是酒吧?”
“是酒吧。”
“在这儿喝酒难道会中毒?”
“当然不会中毒。”
“那为什么我们要买回去喝?”
“因为,这些家伙脾气很烂,一喝醉就更烂,一个礼拜以来已经有四个斯拉夫人,两个哥萨克人,两个日耳曼人从这里被抬出去了……”
话音未落,我们就听见后面传来一声巨响,再一看,原来是款爷已经被一拳扁倒在地上,几个大汉正围着他乱踢,嘴里还骂骂咧咧地不干净。
“妈的,敢撞老子,活腻了你!”
老板叹了口气,又嚼了一片酸黄瓜。
“现在又要加上一个汉人了。”
我斜了一下嘴角,感觉身上痒得厉害,于是我向老板问道:
“这儿最大号的酒瓶是哪一只。”
“哦,是那瓶两升装的‘巴福尔将军号’朗姆酒。”
“给我来两瓶,谢谢。”
我掏出钱包,抽出一张大钞递过去,然后疯子要了两瓶,铁牛要了两瓶,学霸要了两瓶………
踢开椅子,我提着一只铁锤一样四方形酒瓶走过去,挤进人群,拍拍带头那家伙的肩膀,那家伙一扭头,露出一副让人恶心的嘴脸。
“干什么小子,信不信我连你…嗷!”
根本没耐性听他废话完,我手里的酒瓶已经抡圆了,一记落在了他的脸上,注意是脸,不是脑门,那家伙的脸皮顿时和酒瓶一起开了花,惨叫着昏死过去。
其他同伙先是一愣,然后一个个面露杀气,怒吼着向我扑过来,但是还没等他们的动手,教导团的人已经先他们一步扑上去,他们的后脑勺和脸上都结结实实被酒瓶结结实实砸开了花,全部横七竖八躺在了地上。
“娘的个蛋,杀光他们!”
有人大喊一声,于是周围的大汉们全部翻桌掀板凳的跳起来,个别富有群殴经验的还“唰唰”抽出了随身短刀,至少五十名气势汹汹的中亚壮汉组成了一面苍蝇都飞不出去的密集包围圈,而包围圈中间,则是二十九名看上去单薄很多的东方士兵。
但是我们也不是吃素的,在莫斯科被我们干翻的流氓酒鬼没一百也有八十,在短短几秒钟内我们就完成了战术安排。
“老战术,三人一组,别被打散了,尽量用家伙,陈老爹你的身手最好,我们两个一队。”
“成。”
一踢地板,我抢先动了起来,目标是一个刚窜过来的持刀大汉,这家伙刚刚跳过一张酒桌,估计没想到我们竟然会主动抢攻,当时就楞在那里,我飞起一脚踢在他的下月复,那个倒霉蛋被踢躬了起来,像个球一样飞了回去砸翻一大片桌椅。
这一身巨响好像比赛时的发令枪,其余的大汉狂吼着蜂拥而上,偏偏这时候酒吧播送的音乐切换成了劲爆的重金属,在歇斯底里的音响效果下,顿时整个酒吧里吆喝声还有拳脚着肉声响作一团。
交手只是一会儿,我们就发现这帮家伙和我们打过的毛熊不太一样,不但打得猛,而且不要命,我们的拳头也不软,有一个翻倒一个,来两个围起来打,很快第一批冲上来的全被放倒了,不过毕竟他们人多,我们还是慢慢被三五成群的分割开。
我的第二个对手是个长着一脸很有个性的长胡子的大汉,那家伙摆出一个拳击的架势,吐着怪异的音节左一拳右一拳的攻上来,动作是蛮标准,也有模有样,但是破绽多得我几乎不想去数。我干脆地一脚踢断了他的左腕,又飞去一脚踢断了他的右腕,最有迎面一脚把他踏了个满脸开花。
不过这帮人倒的确是够凶悍,被打成这样还像挨了一枪的恶狗一样,红着眼睛死命地冲上来和我拼命,我毫不客气的一脚横扫踢在他的太阳穴上,让他彻底歇着了。
“嗷嗷”
前后都响起了怪吼,显然都来了人。我小跑两步迎头一脚踏翻那个还没来得动手的家伙,然后借力一跃而起,借着在空中短暂的时间看清了敌人的位置,然后双膝向下,猛地跪下去,落在了这家伙的肩膀上!
“咔嚓!”
那家伙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轰然跪在地上,双肩骨骼全部折断,但是为了不引起是非,我没有趁势拧断他的脖子,在一个哥们操着板凳向我砸过来的时候,我马上一个翻身落下去,而那个断了肩膀的倒霉蛋当即被砸破了脑袋,血流一地。
趁着袭击者发呆的当儿,我飞起一脚踢在他的后背上,那家伙登时像装了火箭喷射引擎一样飞出去,和那人撞了个满怀,一起翻到一堆桌椅里去了。
我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刚好听见铁牛一声吆喝:
“陈老爹,接着!”
然后我看见一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家伙,被铁牛使劲一个大背甩过来,娘的,打架都那么懒,麻烦事都甩给我做。
我跳起来,凌空踢出两脚,那家伙一下被踢飞了出去,砸在墙壁上和一堆壁画一起烂泥似的掉在了地板上。这也是这场斗殴的最后一个尾音,整个酒吧除了我们以外,其他人都被放倒在地,除了款爷作为第一受害者被打成半个猪头以外,其他人也就是身上开了几个小口子,皮肤青一块紫一块,没什么大伤。
“呼,果然还是老板你说的有道理,酒还是买回去喝比较好。”
我们喘了口粗气道。
“唉,我说你们,知不知道惹了多大麻烦………小心!”
老板喊出来的同时,我也听到了无论多大的音乐也无法淹没的,子弹上膛的危险音节。我马上下意识地转一侧身,然后只听“砰”的一声枪响,一枚子弹从我的右臂擦了过去,划开了衣服还顺带打掉了一块皮肉。
原来是那个最后被我踢到墙上去的小子,此时正带着一脸近乎疯狂的仇恨用一把九毫米自动手枪瞄准我。生死攸关的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冷静地不可思议,马上一脚踢开身边的弟兄,然后滚倒在地,那小子的第二轮扫射把酒柜上的瓶子全部打爆。打光了大半匣子弹,这家伙还是不肯罢休,继续挥动手枪乱射。
现在我不得不感谢当初从反抗军那里学来的一个好习惯:因为随时要准备作战,反抗军士兵的配枪都是保持上膛状态,推开保险就可以射击,虽然安全系数不太高,但是对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很强。所以第一次拿到自己的正式配枪,我也按照这个模式做了操作。
还在躲避状态时我就已经握住了枪柄,然后抽枪,蹭开保险,瞄准,三个动作一气呵成,
“咕咚”
我着地时,刚好从一堆乱七八糟的桌椅缝隙里看到那小子疯狂的面孔,那小子也看到了我,马上把枪口转过来。
不过太慢了!
“砰砰”
我连射两枪,第一发打飞了他待发的手枪,第二发直接从眉心打碎了他的脑袋,他的脑浆顿时溅得到处都是,尸体直接被打飞了出去。
“艹,他杀了古拉夫!”
其他被放倒的大汉一片哗然,纷纷掏出枪来瞄准我们,教导团的人毫不示弱,也抽出了自己枪油未干的新枪指着他们。
“妈的,杀了就杀了,要不是那家伙手贱,他会死吗?”
“去你娘的,给我闭嘴!”
“你才闭嘴!”
“…”
两伙人大声嚷嚷着不断逼近,几乎把枪口戳到对方嘴里,气氛越来越差,眼看一场火并似乎无法避免。
就在这时,酒吧的大门被整个撞散了,探照灯的亮光闪瞎了我们的眼。只见被枪声吸引来的德普踩着满地瓦砾,挥动着装甲机枪出现在我们面前。
“妈的,怎么回事,放下枪,都放下枪,不然老子毙光你们!”
虽然大家都很火,但是还没神经错乱到能用一把小手枪和装甲机枪对射,于是所有人很配合的丢下武器,互相瞪着,被机甲兵押了出去。
“这是什么?靠,已经死了,妈的,喝个酒都能出人命!先把他们都关到禁闭室去!”
机甲兵头头用一句话决定了我们今晚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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