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胡月月静立在粥铺前,橘色的羽绒服裹在她的身上,背着一个双肩背包,虽然看起来有些臃肿,但是贵在俏皮可爱的紧。金色的阳光落在她的身上,让人看起来又有些不真不实。
没有那么惊艳绝绝,却又是让人一见难忘。
宋天琅的眼眸之中尽是精光闪烁,他刚才说的可都是算数的,就是她了——胡月月。
齐四停好车,望向宋天琅,又看了一眼站立在粥铺前的胡月月。老大那是狼一般的眼神承载着势在必得。
走到丰六和孟三身边停下,三人眼神对碰之后,无声的交流。
孟三挑眉:老大这是玩真的?
齐四耸肩:已经很明显了。
丰六皱眉:老大做出什么决定,我支持就好!
孟三和齐四齐齐的鄙视了丰六一眼。就把视线转开,警戒在宋天琅的周边,锐利的视线堪称X光一般再一次扫视着四周。
胡月月昂首望着面前的粥铺。看着牌匾上的名字,只觉得心下一阵的酸涩——当归粥铺。
当归——当归不归,娇妻改嫁。
在胡月月的记忆里,这是中药当归一个典故。
相传有一对新婚夫妇,青年要上山采药,对妻子承诺三年后归来。可是谁知一去,一年无信,二年无音,三年仍不见归来。
而妻子因思念丈夫而忧郁悲伤,得了气血亏损的妇女病,后来只好改嫁。
谁知后来她的丈夫又回来了。她对丈夫哭诉道:“三年当归你不归,片纸只字也不回,如今我已错嫁人,心如刀割真悔恨。”丈夫也懊悔自己没有按时回来,遂把采集的草药根拿去给妻子治病,竟然治好了她的妇女病。后来,人们才知道这种草药根,具有补血、活血、调经、止痛的功效,是一种妇科良药。
而更为了汲取“当归不归,娇妻改嫁”的悲剧教训,便把它叫“当归”。
以示后人,到了归期一定要归来。
胡月月想这家粥铺的主人一定是期盼着自己的心爱的人归来,所以才会用当归作为粥铺的名字。
只是——
回首望向宋天琅,抿唇一笑,“你确定要带我来这里吃吗?”
“是,”宋天琅望了一眼当归粥铺,又把视线落在胡月月的身上,“有什么奇怪的吗?”
“你以前经常来这里吃?”胡月月不答宋天琅的问话,却问了个看似无关紧要的问题。
宋天琅挑眉,“以前还小的时候,女乃女乃带我来过这里。而这里的粥的确很好吃我到现在还记着那个味道!”他其实带胡月月来这里,一是因为也想为女乃女乃秦素云带回去一份,二是感觉胡月月肯定会喜欢吃这里的东西。
胡月月眼角有些抽搐,嘴角可疑的有些憋笑。瞧见宋天琅投递过来的视线,她觉得浑身有些凉飕飕,于是咽了一口口水,轻咳了一下道:“你可知道当归是什么?”
“中药!”底气十足的回答,宋天琅走近胡月月的身边,不由分说的直接拉起她手,紧紧的攥紧在自己的手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