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流逝
单小晚一身纯白色的厚厚羽绒服,腰间是黑色宽腰带,让她看起来纤细动人。
她有点不可思议地看着黑色风衣的邹牧,瞠目结舌地说道:“你刚才说什么?”
邹牧看着她乌黑明亮的大眼,认真地说:“我喜欢你,我要娶你。”
单小晚淡淡地笑了,眼眶中浮动着泪光,她说:“我已经31岁了,你不想找个更年轻的女孩?”
邹牧扶住她的双肩说:“我32岁,我只喜欢单小晚,我面前独一无二的单小晚。”
单小晚说:“我可能生不了孩子,你不介意吗?”
邹牧说:“我想给你温暖和快乐,无论你是否会有孩子,我都会爱你。”
单小晚这是第一次听邹牧说这么煽情的话。她安静地望着邹牧,两年前,她回到t市,就一直没在去加拿大,原因是什么,她自己说不清。只有一点,她可以肯定,她渴望朋友亲人的温暖。伴随郁之谦第二个孩子的出生,她当了孩子的干妈,是个漂亮的女孩。现在可以清晰的喊她“妈妈”,或许是郁之谦夫妇的授意,小女孩一直都是叫她妈妈。
邹牧这两年常常给她带些小礼物回来,经常假借孩子郁言浩的名义邀请她去游乐园,(当然这事是后来郁言浩小家伙告诉她的。)两个人有个共同爱好,自行车骑游,两个人有时会和其他爱好自行车运动的人一起去边县市来个短暂露营骑游。
单小晚不是没有发现邹牧从部队回来的次数频繁了,她一直认为是其他原因,根本没联想过会是因为她。她的潜意识里,邹牧是不喜欢自己的。从第一次见面时的严肃警告,再到后来邹牧常常和郁之谦一起出现在她面前,她把一切都归根是因为郁之谦的关系。如今邹牧告诉她,他爱她,要娶她,她还真是有点震惊。
邹牧看着单小晚一直沉默,心一下子紧张,害怕起来,他轻声问:“我吓倒你了吗?还是你真的对我没有一点感觉?”
单小晚的思绪被打断,她仰头望着邹牧很少表现出来的急切,慌张的表情,她怔怔地问:“你是真的喜欢我吗?不是因为想和我在一起,从而更好稳固郁之谦夫妇的感情?”
邹牧靠近她,轻拍了一下她的脑袋,温柔地说:“傻瓜。”
单小晚顿时迷茫,这是什么跟什么啊?
三个月后
阳光照耀在宽大舒适的房间,床上相拥着两个人,女子纤细光滑的手臂在洁白的丝被外,女子容颜娇好,鼻翼上有颗小小的淡淡的黑痣,正睡得香甜。
拥着她的男子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俊逸,不停地用下巴在女子的肩膀上轻轻摩挲。女子微皱眉,不满地嘟哝一声,枕着男子的手臂寻找一个更舒适的位置,丝毫没有醒来的意思。
男子宠溺地在女子洁白光滑的后背上轻轻一吻,然后小心翼翼,温柔地退离女子的身体,然后将被子替她掖好。
只着一条平角裤的邹牧,露出结实的胸膛,完美的月复肌,身材胜过男模,英俊迷人。他轻声穿好衣服,然后温柔地望了一眼床上的单小晚,轻声移动步子去往厨房。
自从三个月前,邹牧对单小晚进行表白,她只答应试着和他交往,虽然没有答应他的求婚,邹牧却有信心等到她点头戴上求婚戒指。
邹牧对单小晚有印象是从郁之谦每次和他碰面时必提的女孩。郁之谦带他去他们的学校,远远地指着扎着高马尾的女孩,她当时和其他女生一样都穿着校服,第一眼,他并没有觉得她有多么迷人,只是那双乌黑闪亮的大眼闪耀着动人的光芒。
第二次见她,是他到小区外的副食店买东西,意外地瞧见她站在马路对面,望着她的同学关梅梅的店铺,却没有进去,等他买好东西出来,她转身朝店铺相反的方向走去。他不知道什么原因,总感觉她好像不高兴,莫名其妙地竟然跟在她身后。他跟着她走过一条又一条街,她根本没有看周边的店铺,只是一个人微微低垂着脑袋,有时抬头看会天空。
直到她坐在广场面前的喷泉处,双手交叉抱于胸前,发愣许久,他当时看手表已经很晚了,他望见不远处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他准备去给她买杯热饮,然后送她回家。当他端着热气腾腾地女乃茶回来,却没有看到她的身影。他以为她是自己坐车回家了,他看了眼手中的热饮,转身回去。一个衣着破烂的流浪汉把广场上的一个易拉罐吵得嘭的一声响,然后装入蛇皮口袋中,还自言自语地说,这年头,真是社会风气败坏,三个年轻人居然欺负一个女孩子,唉,我这个流浪汉虽然邋遢了点,但……
他当时听到这个流浪汉的话,心中一紧,直觉告诉他,一定是她。他上前一把抓住流浪汉的手臂,详细询问女孩长相,流浪汉一直盯着他手中未喝过的女乃茶,他塞给他,然后流浪汉就描述了一下女孩子好像穿着校服。
他立即跑去找她,当他在一条胡同外听见救命声,他迅速冲上去,两手抓开压在她身上的男子,一脚踹开另一个男子,当时她已经昏过去,表情狼狈,衣裳不整,他迅速月兑下外套替她盖上,又把三个小流氓制服。他听见巷口有人喧闹的声音朝这边走来,他听到一个带头的男人说,一定要找到单小晚。否则你们全部滚蛋。
他知道是她的家人找来,上前揪住一个男子的衣服,让他叫喊,吸引他们过来。他则翻越过那道铁门隐藏在墙角,直到她的小虎哥叫她的名字,他才离开。
第三次他遇上她是在苏婉婷表姐的生日宴会上,她优雅迷人的装扮让他微微一惊,他看见她脸色极差,又带着点孤独悲伤的离开宴会,郁之谦很不放心,让他去看看。他感觉她很悲伤,一路上也是漫无目的地走着。最后,她发现他,很生气,他的话让她很愤怒,转身离开,或许他当时真的令她很不开心,脚上的一只高跟鞋走着走着甩了出去,他见她可爱又有点懊恼的模样,他觉得她似乎并不那么不讨人喜欢。
后来,他与她因为郁之谦的关系,见面的次数也多了起来。他记得似乎除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模样,以后的大多碰面,她都是处于狼狈不堪的境地。
他听到她说过两次,他不喜欢她,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她这么说,他就觉得心里很难过。那次她的脚扭伤了,在他家里住了两天,她感觉无聊时,总会缠着他说话,故意逗他笑,其实,他觉得她还是很可爱的。
当有一次郁之谦跟他一块喝酒,郁之谦醉了,吐出一句单小晚喜欢的人是她的叔叔,易南天。他当时很震惊,他以为她是一直喜欢郁之谦。但很快从后来三个人一起喝酒,她的言辞以及郁之谦的难过,他知道她有喜欢的人,却没料到会是她的叔叔。
郁之谦告诉他,她是一个可怜孤单的女孩子,从小没有父母,小时候还因家庭变故被卖到偏僻的山村。到了她八岁,才被她的叔叔易南天找到带回家。她与易南天是没有一点血缘关系,易南天跟她父亲曾经是朋友。
他那时才深刻体会她为什么会时常散发悲伤,当她说邹牧不喜欢她的时候,想必是很难过的吧。他知道她指的喜欢,是指朋友之间的那种,她是渴望朋友的温暖。因为她身边真没有几个朋友。
他当时对于她喜欢她的叔叔易南天是有点不理解的,毕竟是她的叔叔。后来,他想通了,一个从小养育她的男人给她的关爱以及宠爱,是让她感觉得到的惟一温暖,这种感情似乎是恋父情结吧。
慢慢地,他开始注意她,发现她喜欢郁之谦是因为郁之谦可以宠着她,疼她,给她温暖。而她从来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她对郁之谦从来都是拒绝成为男女朋友,只当好朋友。
他看到她为了易南天常常感觉难过,他的心莫名的疼痛。那次她突然出国,一走就是六年,他却开始疯狂地想念她,他从郁之谦那里知道,她出国的原因还是因为易南天,因为易南天拒绝她的爱。
六年后的意外重逢,他非常地惊喜,他看到她一个人跑到远离t市的小镇,他心里有点好奇,看到她匆匆跑走,他的心里有着淡淡的失落还有一点不安。
他很快回到t市,郁之谦告诉他,她最近很反常,他说他感觉肯定出了什么严重的事情,当郁之谦提议让他潜入易宅时,他答应了。
他在易宅的窗户外听见易南天给家庭医生打电、话,让医生替她检查是否怀孕,并且要求医生要保密还要不能让她察觉,当时他感觉真的出事了。他的心沉入谷底,他以为是易南天跟她已经到了肌肤之亲的地步。后来,郁之谦查出来,是日本的井上哲也强boa暴了她,当时,他听到这件事的时候,心紧紧地抽痛。郁之谦安排人枪杀井上哲也,他主动提出他去。那次,他差点就把井上哲也致于死地,似乎井上哲也早有防范,敏锐地察觉到什么,身体闪了一下,只是击中他的左臂。
后来井上哲也对于枪击一事十分愤怒,带走她,威胁易南天。郁之谦求他的爷爷郁恒驿出手帮忙,他又向司令求情,终于赶到日本。可是,再完美的事情也会出现意外,易南天被第四方人枪杀。
易南天死后,他和郁之谦去医院看她,她的胎儿因为受刺激,也流掉了。她脸色苍白,身体消瘦,意志消沉,还极度敏感,不愿意和任何人说话。很快她去了加拿大,不再回t市。他每年都会去加拿大看她,只是远远地望着她。当她回到t市,他非常高兴,他决定不要再错过她。
他想留下她,又害怕太过莽撞吓坏她,所以,常常借小家伙郁言浩跟她套近乎,慢慢地跟她建立以前的良好关系。他让小家伙求她留在t市,他当时也没有把握她会不会答应,直到两个小孩子的软磨硬泡,郁之谦夫妇的努力下,她答应暂时不去加拿大,在t市住上一段时间。
在她同意留在t市后,他常常找机会靠近她,她开始慢慢恢复过去的模样,不满的时候会叫他大木头,高兴的时候喊他邹牧,邹牧。他喜欢看她大笑,俏皮,生气时的模样。
他觉得两年来,她已经能在心理上认同他,所以,他才大胆示爱。面对她那句,“你是真的喜欢我吗?不是因为想和我在一起,从而更好的稳固郁之谦夫妇的感情?”
他当时真的是有点被她击败的感觉,他发现她真的是那种爱情后知后觉的女孩。这似乎不能怪她,她大部分的时间是花在对易南天苦苦的爱恋上,为数不多的一次恋爱,他是知道的,大学里交往过一个同学,结果还是失败收场。她在国外时,也没有谈恋爱,她的爱情世界里只有易南天。
他知道易南天在她心中的分量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减轻的,更何况他不会强求她忘记易南天。毕竟一个养育她多年的男人,就算不爱他了,那种多年来的亲情还是割舍不掉的。
他只希望她永远需要他,他便会意无反顾地站在她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