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睿姐弟,等到下午林海也来给贾母拜过寿以后,又坐了一会也就告辞离开了。本来贾宝玉素喜姐姐妹妹的聚在一起,林黛玉要离开的时候,因为有林海的关系,再想到自己那个长得很好看的表弟冷下来的脸,也很吓人,所以贾宝玉虽然也有些舍不得,不过也没敢开口留人,再说虽然他还是很喜欢这个神仙似的妹妹,不过毕竟相外的时间少,这个表妹一向又对他不假辞色,荣国府上上下下都是顺着他、哄着他、宠着他,他虽然也愿意去做小伏低来迁就黛玉,但就是这样这个这个神仙似的妹妹也不给好脸色看,时间长了,终究也慢慢的淡了。
林睿请了一天,第二天还是早早赶回国子监。今年是考试年,很快就要到今年的秋闱了,在国子监的学生,有很多是准备要参加这届的秋闱的,家在外地的,也早早收拾行囊回家准备参加这届的乡试。林睿在国子监认识的人当中,就有不少也要参加这届的考试,姚昊、梅文俊都是要参加这次的秋闱的。
本来在林海看来,许景之今年才15岁,这么早就参加乡试不是太有必要,等到下一届年龄会更合适,不过许景之自己坚持要参加,并说如果这次能万幸得中举人功名的话,会试可以多等两届都使得,听他这样讲,林海他们就猜测到他应该是为了成亲的时候,能有个举人的功名好看一些。
国子监这几天因为很多监生要准备参加秋闱,颇有些人心浮动,不过对于林睿来说,这些都和他没什么关系,平日里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要说林睿在国子监这几个月来,是越来越适应这里的生活了,当然不习惯的地方不是没有,国子监的饭菜难吃是每个进入国子监就读的学生都知道的,但还有一样最难过的,可能别人也有遇到,不过绝对不像林睿这么严重。
林睿从五六岁开始早起练武,不过因为林睿生下就体弱,就是再练也成不了什么绝世高手,更多的就将这当作一种锻练,不过林海父子最初的目的也只是保养好林睿的身体,所以到没有特别失望。这么多年的坚持下来,林睿的身体十分健康确是事实,除了刚开始的的几年,现在受寒咳嗽都很少。
进了国子监,林睿也没将自己早晚锻练这个习惯丢掉,以前在林府的时候,专门等着侍候林睿的丫鬟婆子小厮一大堆,知道林睿锻练完以后就要沐浴,都是早早就准备好热水,但是在国子监林睿这个习惯就愁坏了跟着的小厮了。♀刚开始进国子监的时候,林睿没办法只能让跟着的人打些冷水擦擦,也幸亏刚到的时候是夏天了,后来林睿花钱请厨房的小厮每天帮自己烧热水,才勉强算是解决这个问题,不过就是这样也和在自家没法比,也只能这样克服克服了。
林睿闭着眼睛,靠坐在床榻上,甘竹站在一旁拿着帕子,慢慢的擦着他刚洗的头发。林睿模模头发,“差不多快干了,甘竹你歇着吧。”
“大爷,今天我给了这个月让厨房烧热水的银子7钱、今天的订餐一百二十文。”甘竹将今天的花费说给林睿听,林睿的月钱由他们管理,有什么花费也由跟着的小厮支付,不过有哪些花费他们还是会报给林睿知道的,这是林睿早早就定下的规定。
有时想想,感觉钱很值钱,他们在国子临平时吃饭不去那些高档的地方是很便宜,但也不是没有高档的酒楼,同样吃一餐饭,有几百文的,也有要用上几十两银子,甚至过百两银子的也不是没有。
想着昨天在宁国府参加宴席的时候听到的消息,曹尚书家的二爷,在京城最出名的天香楼,看上了一个刚挂牌的花魁,竟然拿出了万两白银给她赎身,这是遇到真爱了的节奏了?!
林睿昨天听了,也只是将这个当作一段风流韵事,听听也就算了,现在听到甘竹给自己报帐,再想想曹二爷的一掷千金,不能比呀!对曹二爷来说,这钱就不值钱了。
林睿都有些好奇,曹二爷不是曹家庶子吗?曹家现在也没有分家,这位二爷是怎么一下能拿出这么多钱的?
对于京城整个社交圈,曹二爷此举的只是给大家一个说长道短的机会,让人看了曹家的笑话,但这个消息在曹家引起了后果不亚于七级地震。
曹二爷曹伟祺在曹家绝对是一个特别的存在,他的生母当年是曹建外放作知府的时候,当地一个刚开始发达的商人花了不少金钱搭上的关系,然后将自己的女儿送上门给曹建作妾的,为的就是给自家找个靠山。
曹二爷生母卢氏虽然只是商家之女,不过是一个历害的女人,当年曹建接受这个送上门的商女,除了享了艳福,这个商家每年也送给曹家不少好处。曹建外放的那些年,卢家依靠着曹大人在当地的关照生意翻了几翻,卢氏自己生得漂亮,当然不漂亮也不会将她送给曹建,心机手段又足,外放那些年很是受曹建宠爱,卢氏个人迅速在曹宅站稳了脚跟,跟着曹建的第二年就有了曹二爷。卢氏也依靠着这些,当年从自己娘家给自己挖了不少钱财店铺。
回到京城以后,卢氏心机手段都有,也听人说过这些高门大户的当家主母的手段高超,但还是低估了出生世家大族女人的历害。她回到曹府以后,对主母伏低做小,绝不会去争宠撒娇,但就是这样也没有躲过陷害,在曹伟祺七岁那年怀孕后不小心流产,这次流产也使得卢氏从此缠绵病榻,没等到曹伟祺满九岁就离开人世。
卢氏在自己去世以前,很是利用了曹建对于自己流产这件事对自己的亏疚心理,也许也没什么亏疚,而是看中了卢家那些年送来的大笔钱财,卢氏要求将从娘家带过来的以及自己这些年陆续得的店铺、田庄都转到儿子的名下,并且在官府存档,说儿子作为庶子以后肯定是要分府单过的,有了这些钱财也算让他衣食无忧。曹建虽然更看重嫡子,但庶子也是自己的儿子,既然不能在仕途给庶子更多支持,这些钱财留给卢氏的亲生儿子让他以后生活的好一些也没什么,反正是给了自己儿子,所以到是在卢氏离世前给办妥这些了。
自从卢氏去世以后,曹二爷在曹夫人一味的腻爱娇惯下越长越歪,曹建不是没觉察,不过自己有两个嫡子,对于庶子真的不太在意,别给家族惹祸就好。其实从深里看来,这个曹二爷可能也不是不知道嫡母对他的捧杀,就算刚开始不知道,长大后也很清楚这些,可是为了保命,也只能如此。
曹家老大,快到知天命之年,有家族支持现在也只外放作了个知州,后面的弟弟也只是工部的一个郎中,嫡母和父亲都不可能让他一个庶子出头,所以也就无所谓上进了,自己过的快活就好,所以对于花万两白银给一个花魁赎身,完全没有心理压力,反正他有钱。
所以说曹二爷在曹家是一个特别的存在,嫡系一脉看不起他,但说到手中的钱财,就算是嫡系对他也有羡慕。曹家是勋贵世家的出身,一向子孙繁茂,就只说曹建,曹建虽只有三个儿子,曹建孙子辈的男丁现在已有了十多个,并且还在持续增加中。子孙繁茂是好事,但家财就越分越薄了,曹建这一房,现在大小主子就有三四十个,再加一些半个主子姨娘侍妾的更多,人多开销自然就更大了。
因为还没有分家,大大小小的主子也只能拿着分例过活,自然不可能过得如曹二爷这么自在。曹夫人当年不是没有打过这分财产的主意,不过曹二爷对别的不上心,但对于自己生母留给自己的财产看得死紧,硬是没有被曹夫人哄去。就算后来娶了曹夫人娘家一个远房亲戚家的儿女,也没有如别家将财册交给妻子,而是一直把在自己手中,让曹夫人暗恨的咬牙切齿也无可奈何。
曹夫人并曹家几个能主事的,都知道曹尚书现在的身体情况,不敢拿烦心事去打扰他。这次曹二爷为了个花魁一掷千金,曹家不少人都知道了,不过为了曹尚书的身体都瞒着他。大房的长孙为人自傲偏偏无才,对于自己的祖父对堂弟的看中是十分不忿的。
自己的二叔为个花魁一掷千金,他作为嫡长房长孙,现在不说和嫡系的堂弟比,连一个庶子都比不过,尤其不忿。自己喜好古董,看中什么几百两的东西,都要犹豫半天,不敢轻易下手。父亲外放,每年送回府的东西,绝大数都要归公中,作为庶出的二叔,反而握有大笔的私产,随便就扔出上万两,怎么想都不公平。
所以在中秋节的家宴上,一下就将件事捅出来了,曹尚书本来身体就不好,乍一听这个消息,当时就气得昏过去了。
曹尚书被太医救醒以后,看着跪在床前的儿子,颤颤微微的指着他,“孽子,孽子,咳咳……”曹建咳了半天,才接着说下去,“为了一个妓/女,你是不是要害死整个曹家?”
真是恨不得抽死他!为个妓/女一掷千金,还置了外宅,这个时候自己在皇上面前都要小心翼翼,怎么这儿子这么不争气,告诫过多少次,不指望他上进,但也别给府里惹祸,这是将自家的把柄往皇上的手上送?
“福宝不是妓/女,她只是家道中落了才伦落风尘,再说又不是什么大事”曹伟祺下意识的反驳,不过看到父亲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说话的声音也越来越低。
曹建气得胸口剧烈起伏,睁着眼睛死死的盯着他,“你,你……”你了半天都没有说出话,旁边的曹夫人忙坐到床榻边给他顺气,“闭嘴,老二,你是不是要气死老爷?”曹伟祺虽然觉得自己也没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但看着父亲和嫡母这样,也不敢再多说什么,只好低着头继续跪着。
曹建等到自己终于能顺利说话了,便对曹夫人道:“夫人,将那个女人打发走……”曹二爷一听要将福宝送走,急忙开口,快速说道:“父亲,福宝已经是我的人,如果不好放在外面,接回府……”
据说福宝这个名字是当年她在家的时候,父母对其十分宠爱而给她取的小名,曹二爷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女人,曹二爷的妻子是嫡母的远房亲戚,从来都是看曹夫人的眼色行事,自己反而不得她看重,这些年曹二爷房中也有不少女人,但只有福宝这个柔弱的女子是全心全意的依附着他,他是真的喜欢她,从她的身上找到了一个男人的自信和年轻活力,他不是不知道这些与情理有点不容,但如果不趁此机会将福宝接回府,以后就更难了。
曹二爷的话还没有说完,曹建躺在床上一时没奈得他何,曹夫人拿起手边的杯子扔了过去,一下砸在曹二爷的肩上。
“亏你说得出口,接回府?让一个青楼出身的女子进曹家的大门,以后曹家的子孙都不用议亲了,也不用出门见人了?”养大这个庶子无所谓,但绝对不允许这个庶子败坏曹家的门风,影响到自己的儿女。
曹夫人还真没想到,老二也算她看着他长大,虽然不着调,但这些年看下来也不是个蠢的,此刻竟然能说出如此天真的话,真是被这个青楼女人迷晕了头?!
曹建这时终于平静下来,直接对曹夫人说,“夫人,找人好好查一下那个女人的底细,如果没问题,就直接将人打发走,另外给老二去衙门请假,这段时间别让他出门,如果敢偷跑出去,不用回我,真接打断他的腿!”
“父亲……”曹伟祺一听父亲这样说,忙叫道。
曹建什么都不想再说,直接挥挥手,很快就有两个护卫进来,拖着曹二爷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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