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在香港 第三十章 凤凰夜总会

作者 : 美羊羊爱上灰太狼

油麻地位于香港九龙半岛南部,行政上属于油尖旺区。

其实,油麻地之名与油麻地天后庙有密切关系,因为当时天后庙前的土地是渔民晒船上麻缆的地方。不少经营补渔船的桐油及麻缆商店在那里开设,故被称为「油麻地」。

油麻地位于香港九龙半岛中部,与旺角紧密相连,连同尖沙咀,一起组成九龙最繁华著名的“油尖旺”区。油麻地历史悠久,是九龙的早期属地,著名的天后古庙和庙街就位于此处。比起旺角来,这里更具本土气息,人们很大程度上仍旧保持着香港传统的生活方式,是香港旧日生活的探询地。

与香港其他旧区一样,这里的楼宇多数都“曾经”是以地下和二楼为商业用途,其余的楼层大部都是住宅。这里还有着香港最著名的街区之一:庙街!庙街因天后古庙而得名。每天晚上庙街的马路会摆满售卖各式各样货品和食品的摊档。后世,由于货品价格比较便宜,而且街道充满地道特式,庙街成为了香港的一个重要旅游点。而许多看过香港电影的人们,自然也都知道庙街是社会上混的人经常出没的地方。刘德华就曾经演过一部非常有名的《庙街十二少》。

不过1949年的时候,油麻地还远没有后来那么繁华。这里其实也是大陆难民们的聚居地之一,棚户区非常集中,只是这里的难民来的比别的地方的人要早一些,比起其余难民聚集区的居民,他们已经更加融入香港社会。而同样的,融入香港之后,油麻地的居民们也就成了许多声色犬马的娱乐场所的消费群体之一,进而使得这里的势力错综复杂,争斗屡见不鲜。

这里有一家著名的夜总会叫做凤凰夜总会,就在油麻地的边儿上,靠近弥敦道。

林子轩自从来到香港以后了解过很多香港过去的事情,他知道弥敦曾经也是香港总督之一,只是那已经很久以前的事儿了。不过林子轩依然很佩服这位老兄,因为在历任香港总督中,弥敦基本属于不怎么出彩的人物,而且他的任期还很短暂,就因为在任期内建了这么一条大道,把自己的名字紧紧的刻在了香港这块土地上。虽然后世许多人已经不知道这个弥敦到底是什么意思,但至少这个名字作为香港的标志被保留了下来。

“凤凰夜总会!”

这个时候香港的高层建筑并不是很多,一般高点儿的也就是个四五层左右。梅兰夜总会当然也不例外,它只有两层,不过面积要远远大于其余的夜总会,门脸在外面看上去也不小,算得上豪华。

林子轩从吴老四哪儿租车出来之后,就直接奔这儿来了,林子轩得到消息那个让人打了罗嘉文一顿的幕后黑手就在凤凰夜总会里,林子轩虽然答应过罗嘉文不追究他被打这件事,但是林子轩必须知道出手的人是谁,所以私下里一直让人打听,还别说有权有钱就是有好处,林子轩将要打听的事一传出去,等着拍他马屁的人纷纷出动,这不刚过去一天就打听到了。

林子轩在外面观察了一会儿,发现这里出入的人群不少,绝大多数都是穿西装的,门外还有几辆轿车停放,牌子也都不赖,是美国货!

“看来这个夜总会的档次还不低!”

林子轩越发感觉这里的老板不简单。林子轩临来之前就已经将这家夜总会的背景调查的一清二楚,知道这家夜总会的老板是一个女人,而且是和自己有着很大仇恨的女人,虽然他的男人死了,可是毕竟还留下了一些家底,林子轩不由得很是感慨,在香港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再死了男人后,居然只靠着自己就能经营下这么一片基业,没点儿魄力和能力显然是不可能的。

“先生,来玩玩儿?”

走进夜总会,迎面就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儿冲鼻而来。林子轩深嗅了一口,发觉这香味儿似乎并不是什么香水。不过他也懒得去深究,看着里面的人大部分都在跳舞,没人注意到他,就找了一个靠边儿的座位坐下。正想招呼服务生,结果就看到了一个只穿着薄薄的露肩晚礼服,胸前亮出好大一块,脸上浓妆艳抹的女人已经站到了自己的面前。

“你是侍应生?”林子轩瞧了瞧这个女人,眯眼笑了笑。

“侍应生?嘻嘻……”那女人走过来坐下,肩膀靠在了林子轩身上,一只手更是直接搭到了他的胸前,不住摩挲:“先生,你的眼光可不怎么样哦!”

“你最好放尊重点,我是来找人的,不是来这里玩的!……”林子轩将这个女人那滑溜的小手给打掉,一本正经的说道。

“找人,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来找人的?”女人轻轻一笑,再次靠近了一些:“来这里的男人,可不都是来寻乐子的?可别以为你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就不一样。”

“那这个东西一样吗?”林子轩说着将手枪拿出来漏了漏后笑着说了一句,又开口道:“这里的老板在吗?”

“你说莲姐呀?”女人很明显没有从刚才的状态中回过神来,略微的一怔:“警官先生,莲姐从来不招待客人!”

“我找她有事儿,如果你能把她找来,这张……”林子轩抽出了一张钞票在这女人面有晃了晃,看着女人有些发直的眼神,再次微笑:“你明白了?”

“区区一百块,就想见我们莲姐?”女人似乎很不屑,可话没说完,她却突然伸手朝着那张钞票抓了过去。不过很可惜,林子轩的手更快,一百块钱凭空又回到了口袋里,外面只留下了林子轩的笑容:“不劳而获可不行,见到人再说!如果你快的话,我还有奖励。”

“你也太小气了,你就不能先付钱?”女人娇嗔道。

“呵呵,没办法,我被你们女人骗多了,所以我改成了不见兔子不撒鹰!”林子轩微笑道。

“小气鬼!”女人轻打了林子轩一下,又指了指他刚才装枪的位置道:“你可是个警察唉。一百块算什么,用得着这么计较?”

“你不打算帮忙?”林子轩又问道。

“帮忙是当然要帮的了,只是……”女人媚笑一声,突然把身体整个儿粘到了林子轩身上,两团白晃晃的巨大更是直接就顶在了林子轩的胸前,似乎要把他整个人都顶到了沙发里面:“像你这样警官可不多见,不过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一看就是个猴急的家伙,我在楼上有个房间,要不……”

“你很有料!但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下,又低头看了一眼正顶着自己的那两团白肉之间深深的沟壑,林子轩发出了一声惊呼道。

“呵呵”女人吃吃一笑,很是自豪的挤了挤他,然后伸手向上指了指:“当然了,如果咱们现在上去试一试的话,我保证你会喜欢上我的?”

“你就这么急不可耐吗?别忘了你可是女人呀!”林子轩笑道。

“女人怎么了,谁说女人就不能急呀,我们也有正常需要。”女人娇嗔一声,伸出手指又在林子轩胸前戮了一下,大腿虚抬,碰了碰林子轩早就已经蓬勃而起的部位:“呵呵,我看急的人是你才对!”

“呼……”林子轩舒爽地呼了一口气,闭着眼睛,大感陶醉。

“走啦!”女人起身,拉起林子轩就要走。不过可惜,林子轩纹丝不动。

“我找莲姐!”

“……”女人怔住。

“不打算帮忙?”林子轩继续微笑着问道。

“你是不是男人?”女人好像有些恼了。使了这么多劲儿,这家伙居然还想着什么“找莲姐”?

“当然是男人,正宗中国原产,绝无虚假!你刚才不是验过了吗?”林子轩调笑道。

“有病!”

终于确定林子轩并没有兴趣寻花问柳,女人气呼呼地把手一甩,转身就走。

“喂,帮我找到莲姐,这张……”林子轩在后面又晃了晃手里的钞票。

“你自己留着买棺材吧!”

“……”看着女人气急败坏离开的样子,林子轩一阵失笑。没想到在香港头一次进夜总会居然就被个女人调戏了!幸好这女人妆画得太浓,有些让人倒胃口,要不然,自己岂不是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一个妓女!这要传出去了自己的一世英名可就全毁了。

“正事要紧!女人还是以后再找吧!反正这时候的香港还允许纳妾,比后世可强多了。”摇摇头,把刚才那**的感觉祛除干净,林子轩长出了一口气:“美好的未来就在前方等着,万万不可就此沉沦呐!”

“是你!”

林子轩并没有在座位上呆多久,那个因为勾引不成而气急离去的女人终究还是忘不了他手里的那张钞票,很快就找到了莲姐。一名警察,在香港华人警察圈子里有很多,一般是各个警察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莲姐虽然有这一带还算吃得开,但也不愿轻易得罪这样一个人物,所以,很快就找了下来。可惜,夜总会幽暗的灯光并不能有碍她的视力,只是一眼,她就认出了林子轩。

“钱!”林子轩站起身来,刚想跟莲姐打个招呼,不料,陪着莲姐一起过来的那位却突然一步插到了两人中间,然后直接就朝林子轩伸出了那女敕白的小手。

“哦!”林子轩干瘪地一笑,将刚才的那张钞票放到了对方手上。

“谢谢了。”那女人很是高兴的说道。

“你个小骚蹄子,为了一百块就把我卖了,还不赶紧给我滚。”莲姐很是生气的说道。

那女人对着莲姐笑道:“我知道莲姐的为人最好了,是不会让我们饿死的。”说完就扭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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