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娇纵恰当好处,既不会让人生厌,也不会让人觉得无趣,反而惹人怜爱极了。
于澄明猛的回神,心神波澜不兴,淡淡的道,“四小姐想问什么?”
他对这个女孩子比较忌惮,看似天真,其实心眼最多,比起那个木讷的二姐,不知道狡猾多少倍。
幸好她不是专门针对自己,麻烦的是方子玉,省了他许多心思。
李芬芸一扭头,粉女敕女敕的小脸在阳光下娇艳欲滴,小嘴微微嘟起,一派小女儿的娇态,“于大哥,我们两家是世交,你太客气了,不如直呼我们的名字吧,二小姐四小姐的,听上去太生分了。”
换作一般男子早就神魂颠倒,骨头轻飘飘找不北,任由对方予取予求了。
只是于澄明没有怜香惜玉之心,丝毫不动心,面无表情的道,“叫惯了更顺口,女孩子的闺名除了至亲之人,不便让外人直呼。”
他不是傻子,既然对李家起了防备之心,就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免得将来夹缠不清。
李芬芸小脸一红,暗恼在心,好一个木头桩子,本小姐主动卖好,你居然拒人于千里之外,要不是看在你是于家的下一代家主的份上,肯定不会饶过你。
心里再恼,面上丝毫不露,似娇似嗔的道,“于大哥,你也太古板了,我们都是江湖儿女,何必学那些小家子气人家,拘泥世俗礼仪呢。”
于澄明嘴角一扬,淡淡顶了回去,“礼不可废。”
真是可笑,江湖儿女是比一般人家爽朗些,但不能没规矩,一般礼节还是要顾的。
可到了她嘴里,一切规矩都成了废话,这样的女孩子谁敢娶回去?
听了这话,方子玉心中暗自警醒,一定要跟李家的人保持距离,切不可被糖衣炮弹迷惑,做下让自己让家族蒙羞的事情。
李芬芸的脸涨成猪肝色,羞窘的无地自容。
这人太不识相了,句句跟她对着干,于家公子原来是这副德性,怪不得一直没有成亲呢。
不懂得讨好女孩子,不懂得怜香惜玉,将来谁跟着他,谁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