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路翼一疯就是一整天,晚上我们在路边摊吃了顿烧烤。路翼说他还是第一次坐在路边吃东西呢。我嘲笑他是大少爷,一点都不懂得我们小老百姓的生活贫苦。
他深有觉悟,说从今天起节俭生活。我当时就赌他一准没两天就坚持不了。他还不服。于是,我举出张圆这个典型的例子。他发誓说会以行动证明。
吃完烧烤,路翼把车停在了一个停车场,然后陪我一直走回了学校。路过文化公园,我停了几秒钟的时间,抬头看了一眼余丛住的公寓,想起以前他叫我不要去外面吃东西的话,因为不卫生,怕我会容易生病。
后来听了他的话,我真的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在外面吃过东西。他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我都清清楚楚的记得,那时候无论他说什么,我都像听圣旨一样的去照做。
尽管很多方面自己并不喜欢,但依然会勉强自己做不喜欢做的事情。只为了两个原因:一是我想他开心。所以不会做他觉得不好的事情。二是我知道他的出发点是为我好,所以从不管自己的感受如何,只告诉自己他是对的就行了。
“还是很喜欢他?”路翼看穿了我的心思,虽然只逗留了几秒钟的时间。
他好像越来越了解我了。在他面前,我总是忘记了掩饰,忘记了假装。
我点点头,觉得自己很不争气。明明答应自己那么长时间了,居然还是被他占据着整颗心。
“唉——”路翼手指交叉在一起抱在后脑勺,拉长了叹息声。
估计他也无语了。
该做的都做了,还能怎么办?
“不过,我不会跟他再有任何交集的。”这一点一如当初般坚定。
我想只要忘记的心不动摇,很快,他就会从我心里面慢慢消失的。
“嗯。”路翼点着头,好像是在告诉我,他相信我。
我笑了,因为他相信我。我更加有坚持下去的力量。
“其实,喜欢他也没什么不好的。”路翼想了想,又说:“不过,他那人好像捉模不透,挺复杂的,你呢,又太简单。他不太适合你。”
虽然路翼前面的那几句话,我并没有在余丛身上有深的体会,但他最后的那句“他不太适合你”,我很同意。无论从身份差别还是性格差异上,他都不适合我。
对,不适合。
我没让路翼把我送到学校门口,怕被同学看见了误会。在这方面,还是不得不忌讳的。路翼心里大概也明白,所以没到门口,他就停下了脚步,说看着我进校门他就走。
我笑他神经,都快到校门口了,还能有危险什么的嘛。他说那可不一定,正因为是靠近学校,而学生又都很单纯,所以犯罪分子才频繁出没。而且还倚老卖老说什么他社会阅历怎样的丰富,吃的盐比我吃的米还多!
我装作狂吐不止的样子。
最后,我在他的目送下,进了学校大门。
今夜心情不错,临走时还跟路翼摆手说了“BYE-BYE”。回忆起来好像只要跟他在一起的时间都是开心的。没想到我竟然会跟当初的“无业游民”、“花心大萝卜”真的成了好朋友。想想还挺戏剧性。
如果他不是那么滥情,女朋友多多的话,倒是个不错的男朋友人选。看他长得有一点小帅,用现代话说又多金,为人也仗义。要是没有余丛,搞不好我会喜欢上他呢。
可惜一切只是假设,完全不可能成立的。第一,他的确很不专情,容易出轨。第二,余丛已经在我心里了,连我自己都赶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