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席鸿最近几天有些反常,很早就起床,洗漱打扮一番,把头发梳理的光溜溜特有腔调,然后满面春风的去上班。
以前,他喜欢睡懒觉,不到时间来不及,即将迟到的时候,他不会起来洗漱、吃饭。每次都是胡乱扒拉几口饭,然后火急火燎地赶着上班去。
每次,李敏看着他跌跌爬爬的狼狈样,摇着头自言自语地说,难怪书上说喜欢睡懒觉的男人,没有上进心和野心,看来是说对了。
联想吴席鸿最近的表现,是不是人到中年,突然之间有了危机感。以往每年同学聚会,看到别人都是事业有成,混个一官半职的,自己还是一个科员,脸上无光,倍感羞愧。是不是受到刺激,想进步啦?
吴席鸿手里摇着宝马车的钥匙,走进办公室。映进眼帘的还是那个高挑忙碌的身影,扫地,抹桌子,擦椅子。
也怪了,吴席鸿一看到这个才毕业新进单位大学生,顿生好感。她的勤快,她尊称他为吴老师,每次只要看到茶杯里面的水喝完,马上会放下手里的事情给吴席鸿续上水。这样的年轻人不多,眼睛里有活。
有一次科长正好进来,看到她殷勤地给吴席鸿倒水,弄得吴席鸿难为情,科长不要以为他倚老卖老欺负新人,把人家当使唤丫头。这孩子是心甘情愿服务的,怪不得吴席鸿。
吴席鸿对她说,“你不要叫我老师,就叫我的名字。”她瓜子脸露出娇女敕的羞涩:“还是叫你老师,以后还请你多关照。”
她胆怯怯的文雅让吴席鸿有了怜香惜玉的责任感。他大大咧咧地说:“一个办公室等于同道中人,你是新人,我应该罩着你,放心吧!”吴席鸿这话说得俨如黑社会的老大。
吴席鸿看她怎么都顺眼,就对她的名字十分不满意。她叫张金凤,好老土的名字,一琢磨就知是农村考进大学,留在城里到了我们单位工作。不过,这个山里面飞出的金凤凰为人很朴实,而且长得清秀,温文尔雅的软侬细语散发出淑女的气息。她看你的眼神宛如一缕春风拂来,惬意舒坦。
自从张金凤到了办公室以后,吴席鸿就没有到过隔壁卞雯雯的办公室去过,当然,卞雯雯也没有福气再坐他的宝马车。随之而来,每个办公室都流传着卞雯雯所见所闻传出的消息:吴席鸿绝对是个怕老婆的主。
吴席鸿一丁点都不在乎这些传言,他只要坐在办公室里,透过张金凤的肩膀和后背,欣赏着她纤细的手指飞快地敲击键盘象弹奏钢琴的动作,就觉得心旷神怡。
以前吴席鸿希望每天早点下班,现在他倒是希望科长进来宣布:今晚加班。他有几次在下班时间守车旁等张金凤,“我送你一下。”但她都委婉地推辞,“住得不远,不麻烦了。”说完自己走开。一阵失落。这个时候,只要让卞雯雯看到,她都会用手捂着嘴送来嘲讽的眼光。
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让张金凤彻底地把吴席鸿当作自己的大恩人。
王行长今天特别高兴。女儿从美国打电话来,说孟董事长的儿子到学校找到她,邀请她到大峡谷去看瀑布。临走的时候还留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二万美元。女儿说,够她用一段时间的了。女儿说董事长的儿子不仅长得高大帅气,说话还温文诚恳。没有一点青年得志的张狂和西方社会浸泡的*。在异国他乡有这样一个故乡人很温暖,闲暇的时候聊一聊,免除了孤独和想家的寂寞。女儿还撒娇地说,老爸为女儿安排考虑的真周到。
王行长心里很感激孟董事长办事够快,够情谊。他拿起电话,拨通了李敏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