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要穿成这样?”大街上乔伊很不爽地偏头问着身侧的北阡陌。
如今的他,早已改头换面,不但易了容,且还换了一身招摇过市的穿戴,一件贵气的狐裘裹身不说,手上还戴了五枚造型各异且光芒璀璨的戒指,一副典型的暴发户装扮,但其形容却是极为俊俏。
只在街上这么溜了一圈,就引来不少女子的目光。
比起他的招摇过市,易容后的乔伊就稍显平庸了些,相貌路人不说,甚至连穿着也差了一大截,粗布青衫,配着发鬓上的灰色布巾,完全一副跟班小厮模样。
“方便行事。”北阡陌低语浅笑间,招摇地举起手臂,让那戒指在阳光的照耀下折射出几道璀璨而刺眼的光芒。
乔伊羡慕嫉妒恨,很不服气地道:“为什么我要是你的跟班?”明明她才是有使命在身的那个主角好不好。
“因为我比你强!”
“那好啊,那两百万两你来挣好了!”乔伊顺手撂挑子。
北阡陌当然不会上当的接过,冷笑着瞥了她一眼后,聪明地转移话题道:“我要是你就不会将时间浪费在这些小事上,还是多花点心思想想怎么才能挣到那笔钱吧!”
经他一提醒,乔伊这才记起自己出来是办大事的,便不再作声,低着头边走边思索,她要做点什么好呢?
在古代到底干什么比较挣钱?
抢钱庄?她好像没那本事。
做鸡……看看自己现在这一身打扮,做鸭还差不多,可惜没颜,估计生意好不了。
想了一圈,都是行不通。
蓦然抬起头,一团绯红映入眼帘,‘迎春阁’三个大字就在那团绯红的正中间,在阳光的照射下耀武扬威地闪烁着光芒,匾额下是来往络绎不绝的客人。
“公子慢走……要常来啊……”
“哟,公子可算是盼到你了!”
耳畔是迎客妈子尖利做作的声音,偶伴假笑连连。
“这里怎么这么多人?”乔伊拉着北阡陌的衣角小声问,“是妓院吗?看来生意不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