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岚掰了掰杨得巳的手,最终还是远择放弃。
两人都不知道,他们前脚从院中走出,八字胡就已经从炕上爬了起来,尾随到了客栈门口,见他们走远后,八字胡又返回了屋中,叫醒了另外的三人。
老七喜酒,可是酒量甚至并不如这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八字胡,这时依然迷迷糊糊,另外两人虽然也是依然有些酒意,却要比老七强上了许多。
叫醒了他们三人之后,八字胡马上带着几人出了客栈。
他从自己的包袱里拿出了一只小粉蝶,随手一挥,那道粉蛾便向着杨得己和白岚的方向追了过去。
四人一面追赶着粉蝶,那瘦子一面说道:
“二哥,这小孩儿当真是未见过什么世面,自作聪明,枉想就用几碗酒就把我们灌醉了。只是他却根本没有想到过,咱们四兄弟当中,最好酒的是老七,可是酒量最好的却并不是老七,而是二哥。他更想不到,咱们四人,除了老七之外,其余的几人早已经借着上厕所的时机,服下了解酒丸。””
“酒,什么酒?还有酒吗?老哥,老五,老八,咱们再干一大碗。还有那小兄弟,我老七看的上的人真不算多,你小子勉强还算做一个。”
老七迷迷糊糊的,被瘦子和另一人托着,嘴里还在嘟囔着。
“这个老七。”被称做老八的那人也是笑着摇了摇头。
“二哥,他们坐着马车,咱们托着老七,肯定不如他们快,不至于追不上吧?”
“放心好了,刚才我已经用雌蝶粉涂在了那本书上,只要他们不把那本书丢掉,就算他一夜跑出一百里,也逃不出我的手心。”二哥自信地说道。
原来,这个八字胡早已经料到了杨得巳和白岚会想办法逃走,所以早在他们翻看那本《白头山志》之时,八字胡早已经将一种特治的用于追踪的药涂在了那本书上。
那种特治的药是利用了磁蝶的体液治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