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前提示:
这是小小早期的作品,构思不怎么成熟,也就是说,这是篇小白文,希望亲们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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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了,这颗宝石就先由我保管了吧!”
一身夜色的洛清欢跳到房顶上,
一手拿着闪闪发亮的宝石,一边笑嘻嘻地说道。
根本没注意,这颗宝石正在散着淡淡的紫光。
下面的警察时不时地发出几声猪嚎,一部分人也从下面企图爬上来。
抓又抓不到,又不能开枪,就算开枪,以清欢的身手也能轻易躲掉。
清欢从这栋房子蹦到那栋房子。
吐吐舌头,爬死你们,又不是不还给你们,至于这样吗?
见过为了生存而行窃的,就是没见过为了增强自己的运动细胞而行窃的。
可偏偏清欢就是这样的人。
“不陪你们玩喽,本小姐去也。”
清欢说着就蹦过一栋栋房子,消失在夜色中。
留下那一群警察叫苦,又要挨局长的K了,
这个女的他们已经抓了好几年了,虽说还没什么大损失,
但谁也不能保证她不会变成真正的贼。
苍天啊,大地啊,您老快让那贼消失吧。
为了抓那小贼,我们好多案子都没解决呢!
局长气得直跺脚。
清欢偷偷模模地回到卧室,换好衣服,躺在沙发上,
把玩着手里的宝石,时不时地嘀咕:
“真不知道那帮警察干什么吃的,这么珍贵的宝石也被偷到了手,
老爸也忒没用了,教出这么些个饭桶来。”
清欢的老爸公安局长是也。
清欢东瞅瞅,西瞅瞅,突然看见宝石正在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