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哪儿?”林秋实终于开了口,眼前的一切早已经远离了都市的喧嚣,应该是在郊区了吧,所以她才禁不住好奇。
“带你去吃农家菜,我很喜欢的味道,但是很少有时间来,今天想让你尝尝,我希望你可以喜欢,我也想让你知道一点我的生活和喜好。”马骏腾的言语中已经隐含了很多意思,他相信聪慧如她一定可以明了,这就是三十岁的男人面对爱情的方式,有一点含蓄有一点温情,“这一路我绞尽脑汁在想,你喜欢吃什么,我请你吃的第一顿饭应该是什么,是去吃一顿豪华的大餐呢,还是吃大众的洋快餐,所以我才绕着环路兜圈子,但是后来我决定带你去吃我喜欢的东西,因为我希望你可以对我多一点了解,除了工作以外的了解,对真实的我的了解,你明白吗?”
“我想你喜欢吃的东西一定很不错,农家菜的味道都是很鲜美的。”林秋实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很官方的客套了一下,她知道有些事情一旦开始就无法结束了,与其如此倒不如就这样不了了之,没有开始,便不会有结束。
“是啊,农家菜的味道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但是你知道吗,最开始吃的时候我并不觉得,那时候很小,父母还没有离婚,腾飞也还是雏形,我爸特别忙,忙到我们一家人一起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但是每个月他都会抽出一天的时间给我们,我们一家人就到郊区玩儿,吃地道的农家菜,现在想来那些日子才是最值得珍惜的,因为有些东西一旦失去了就永远都回不来了,后来爸的事业越做越大,我妈呢,你也知道是艺术家,一个企业家和一个艺术家,他们对于很多事情的态度是不同的,后来他们离婚了,我们就再也没有一起出来过。”马骏腾尽量用最平淡的语气诉说着那些过往,其实每一次回忆都像是用刻刀在石头上用力,每想起一次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记得更加深刻,有些东西即使过去了也永远都不会退色。他很少让自己去想这些事情,他觉得马骏腾应该是坚强的,坚强的人就不能总是沉沦在灰色的伤痛里,坚强的人只能勇敢的直面现在和将来,而过往无论是什么颜色都要学会忘记。但他却对她说了,对她说出自己内心最柔软的疼痛,就像一点点的揭开了胸口的伤疤,那些伤疤其实一直都在,只是有时候被自己刻意的掩饰,就算他已经三十岁,他依然是单亲家庭的孩子,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