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早上九点,“晶典”出版社的员工们陆陆续续打卡上班。
这是一间颇有历史的爱情小说出版社,坊间俗称为言情小说,所有的出版刊物皆走粉女敕女敕的梦幻路线,充满爱与梦想……姑且不问它的制作过程如何惨烈的话。
任婕宜二十七岁,算一算大学一毕业,除了在一间参考书出版社任职不满一年外,她人生最精华的岁月全耗在这儿,似水年华虚空度。
她高中第一次接触言小,从此着迷,觉得那些梦幻闪亮的情节让她的人生充满不一样的光明,教人欣羡、向往,后来是年纪大了,禁不起太多折腾,至少言小中间再苦再悲,主角都会好好活着在一起,谁教她就是个心灵脆弱的阿桑?
只可惜,幻想是美好的,现实是崎岖的。
她拖着一早被高中同学炸烂的焦躯来上班,才刚登入MSN,真正跟她要好的高中同学莫薇亚便在彼端敲她。“我今天收到你们美编发来的设定了。”
“喔,如何?”莫薇亚是Soho族,专职插画,与他们出版社签约进行封面绘制的工作,不过通常都是美编在跟她接洽,难得她会用这事找她。
“什么叫要笑得冷酷又温柔?衣服要Armani的衬衫?谁看得出来啊!还有女主皮肤要白,白到近乎透明?而且只穿白色?老天,她知不知道这样印出来画面会超白,变成阿飘……”每次一收到设定,一堆天花乱坠天方夜谭的要求,搞得她头都大了。“这画出来还是人吗?”
任婕宜干笑……那是她的作者。“不然我再问问可不可以加点别的东西好了。”
“这个我会跟美编说……倒是要告诉你,我要结婚了。”
“喔买尬!”任婕宜惊叫,好险人在MSN彼端的莫薇亚听不见。
今天什么日子!她瞥向月历,四月早过了,时值八月,莫非鬼门开,大家都被鬼上身?“真的假的?”
“真的真的,和老大。估计在年底……你会来吧?”
她……她可以说不吗?
“一定一定。”唉,她俗辣,不可能推拒,何况莫薇亚确实是她闺密好友,两肋都能插刀了,金钱当然是……痛得她唉唉叫。
任婕宜叹息,把好友讲的日子在行事历上注记。
不翻开还好,一翻开,就发现从九十九年开始,她几乎三个月就跑一场婚礼,跟她同龄的朋友有的甚至是三个孩子的妈了,她嘛……妈的倒是没少骂过,当妈至今还没机会,更没对象。
仔细一数,真不知自己这一、两年究竟参加了多少婚礼、包了多少礼金、拿了多少喜饼、胖了多少公斤。
偏偏至今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如果要把世上的女人分类为“受男人欢迎”跟“不受男人欢迎”两种,她无疑是属于后面那一个。
她样貌不差,有一张粉润圆巧的脸蛋,眼睛大大的,双眼皮深邃,睫毛挺翘,双目有神得像会说话一般。纤秀的鼻梁下是圆圆的鼻头,菱唇自然上扬,搭着可爱讨喜的眉眼,整个人好似随时在笑,可一旦认识她久了,就会知道那不过是傻笑而已。
曾经她大学时的男性同学帮忙分析,说她的身上充满一种浓浓的村姑风情,任婕宜至今没搞懂那是什么,总之那位先生的说法是这样的。“人不是有所谓的费洛蒙吗?就是那种会吸引异性的激素,你的话……大概就是村姑蒙吧,看到你就像看到小时老家附近耕田插秧的姊姊……”
说罢,好似怕她打击过大,同学很亡羊补牢地竖起拇指附加一句。“很亲切喔!”
她一点都不开心好吗?
总之不管那叫什么村姑蒙的东西是否真实存在,她没男人缘是事实,这辈子大概只有自己被炸没有炸别人的分,简直就是空袭战争中无依无靠的百姓……
好,既然如此——
“我、要、工、作!”工作才是一辈子的伴侣!毕竟她还是对这个行业有憧憬,才会在各种苦难下捱了过来,热情热情热情!让她来唱一首热情的沙漠吧~~
结果这份热情,维持不到三天就“咻”一声地熄灭了。
因为她是个三分钟热度的村姑。
初应征的时候,任婕宜兴致勃勃,干劲十足,身为编辑能做自己喜欢的书,真是再幸福不过了,直到实际入行,她才恍悟自己以前究竟有多天真单……蠢。
“晶典”每个月出版三十本言情小说,两本近年当红的对岸原创小说,配置九名文编三个美编一个主编,其余还有业务企划等工作人员,扣除负责原创的两名编辑,平均一个编辑负责约八位作者,一个月得做四本稿子。
乍看之下这样的阵容很好、没问题,可实际运作起来,却是水深火热、困难重重。
首先,做稿是编辑的基本,没什么好讲的。
但做稿之前要有稿,这件事就很难搞。
他们得先与作者经历三百万次沟通,敲定写作内容、截稿日期,才能安排档期,而在确切拿到稿件前,各种状况层出不穷,作者家里有事、身体不适,发生拖稿或者取消出书,编辑就要想尽方式找萝卜补坑,接下来就是一连串死赶猛赶。
不赶的时候,同样有一堆杂务要忙,开编辑会议、撰写企划、与经销商沟通、检讨卖量、搞定作者。
总之到最后,编辑压力过大,掉发、胃溃疡、压力性皮肤炎的不在少数。
真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坏事,这辈子才会来当编辑。
任婕宜趴在桌上,一边校稿一边扪心自问,这时编辑部里一位相当资深的前辈走了过来,手里拿着稿子“砰”一声坐她旁边,咬牙切齿。“我快疯了。”
“……啥?”
“你知道那个XX作者,她说她下个系列要写什么?”年过三十五岁依然保养得宜的美人前辈,此刻表情扭曲,一脸很想捏爆橘子的模样。“帮派,而且是现代。”
“噗!”任婕宜嘴里一口女乃茶差点喷出来,她呛咳。“咳咳咳咳咳——好——好复古。”
“真是够了,她知不知道她之前写那什么枪战卖量很差啊?是差到谷底的那种差喔!什么『读者风评很好啊』,靠,读者的风评能全信吗?她懂不懂什么叫现实!现实!Reality!她的卖量都打对折了,我今天又被主编叫去念了一顿,跟她说这个不好不要写,她给我闹脾气不回信……拜托,我是帮她不是害她!”
前辈怒火燎原,比沙漠还火热,任婕宜只得宽慰。“要不你就让她写啊……”
前辈闻言,恨恨瞪她一眼,好似在嫌怪她成不了钢……这也是事实。“像你这样得过且过的真的很轻松啊,反正稿子来了就做,如果可以我也很想这个样子啊!”
自知踩到了前辈的雷点,任婕宜惦惦。
前辈是她进“晶典”后负责带她的人,她作风直率,能力卓越,推行过不少成功企划。确实在推销作者及争取活动广告的积极度上,她敌不过出版社几个资深文编,企划的idea也多数都是她们在发想,可她用她的方式,希望给予创作者最大的空间及自由,让她们的稿子质量水平维持,才有长久可言……
前辈敏锐,一下子就看出她心声。“喏,看到没?『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她伸出左手,给任婕宜看戴在无名指上熠熠发亮的婚戒。“就算是同样等级的钻石,没有营销宣传、名气不够的你要不要?敢不敢买?”
不过任婕宜的重点在别处。“这……哪儿来的?”
“……搞半天你注意到的就只有这个?”前辈无言。
任婕宜这个人,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个性也是圆圆的,傻气、迷糊、神经粗得已经不只是电缆线,而是晒衣竿,就算有什么不满也只会嘟起嘴来哼一声,没两下就散了。
思及此,前辈好气又好笑,忍不住捏了她女敕女敕的脸一把。
任婕宜痛叫。“干……干么啦!”
美人前辈勾唇一笑,道:“我要结婚了。”
“噗!”这次,任婕宜真的喷茶了……虽然她感觉自己喷的是血。
“你脏不脏啊!”前辈一脸嫌恶地把手抽回,拿卫生纸擦拭。
“你你你……你要结婚了?!”
“是啊。”
有没有搞错!她不敢置信。“你不是说要嫁给工作一辈子?你的义气呢?我们的桃园单身公寓呢?粉红老人院呢?你家的猫呢?”
别看编辑这个工作听来漂亮,忙起来可是昏天暗地,朝九晚五只是喊爽的口号,实际上一个月有半个月都在死在线奔驰,根本没时间经营感情,多数不是早已成家,就是抱持一辈子单身度过的打算了,尤其这位前辈,更曾在出版社招募伙伴,说没对象的干脆集资在桃园买间公寓,一起养老。
“居然叛团?你……你太没义气了!”任婕宜悲愤交加,大起胆子数落人家。
“蛤?”前辈一脸见到鬼。“任婕宜,你白痴啊,难道你真的打算为这种工作卖命奋斗一辈子?”
“……”
“我是很热爱工作没错,但我更向往正常人的生活,每次做稿赶得要死累得要命以后,能有个人照顾我……总之跟你说你也不懂,我想换个方式度过我的人生,不要再是这个样子。还有,我的猫还是我的猫,重点是我养的是母猫!就算人猫可以通婚,我也不想搞同性恋!”
说罢,前辈抽出夹在蓝本里的喜帖给她,语重心长。“你啊,拿出一点干劲来吧,你不是一直很想结婚?工作跟找男人都是一样的,机会是降临在懂得争取的人身上,只会傻愣愣地坐在那儿,你就真的准备包袱,等着『一个人』到桃园终老吧!”
前辈施施然地走了,任婕宜看着被她放在桌上红得刺目的帖子,感觉自己满口鲜血正自嘴角溢出。
连续接到三封炸弹,呜……她上辈子是炸弹魔吗?
晚上,任婕宜躺在床上,一边把前辈给她的喜帖翻来覆去地看,一边吃上个月拿回来的喜饼。
还是红帽子好吃啊……这一、两年累积下来的经验,都足够她发表一篇精辟的喜饼感想文了。
她四肢一摊,望着天花板。二十七岁的年纪,正值女人最具自信光辉闪闪动人的时候,她却觉得自己像极了小时候晒在阿嬷家门口的鱼干,进门的人无一不用嫌恶的目光瞟过。
“我也想好好工作啊……”只是现实的高墙总教人一再倒下。和前辈讲完以后,她就接到作者电话,谈及卖量下滑的事,对方言语里隐约透露对她这编辑不够积极活跃的不满,使她再度陷入沮丧里。
前辈说的没错,一部作品即便写得好,没有活动企划包装推广,在这多媒体横行的时代,又有多少人愿意注意?现实如此。但一想到连工作能力出色,甚至一手捧出天后的前辈都产生倦怠了,不禁让她对眼下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迷惘。
真的要这样过一辈子?
任婕宜摇开脑里的负面念想,翻身坐起,准备把喜帖塞回信封里,却发现里头还摆了一张小东西,她疑惑掏出,竟是一张婚友社的名片。
她愣住,翻面一瞧,是前辈龙飞凤舞的字迹。“机会是给争取的人,施主别再胡乱放生,有空去看看吧。”
她哭笑不得。前辈你真贴心啊……
事实上,对于感情,她也非一开始就采取放生策略。刚大学毕业那一年,她甚至起誓,在民国百年以前,要找到一个喜欢的男人,然后把自己嫁出去。
那时以为时间充裕,可以慢慢来,所以没强求,不料至今浑浑噩噩地过了五年,蓦然回首,唯一跟她有过亲密关系的异性是朋友家里养的公猫,还是被她强“抱”得逞的。
人生逼哀啊……
“对呴,要买牛女乃。”她想起这件更重要的事,每天她都要喝很多杯女乃茶,要茶很浓、女乃很多的那种,那是她一天的活力来源,不喝会死。
所以即便已深夜十一点,她还是认分地走到衣柜前,换衣服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