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一共七个人,走在前面的则是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一个大光头,就穿了一个大裤衩,光着膀子,身上纹着一条青龙,神情剽悍,体格健壮,一看就不是善类。
这家伙在这一地带可是有些名气,名叫孙红雷,因为身上纹着青龙,外号就叫青龙,道上的人都叫他龙哥,久而久之的,知道他名字的到是少了,青龙的名号则是越叫越响了,他可不是简单的小混混,而是属于那种真正的黑社会,手下有着上百号小弟,自己还经营着一个舞厅,很有些实力。
最主要的是青龙这个家伙还练过武,小的时候,武打电视电影的正火,这家伙不爱学习,然后就跑到了武术学校里面去学武,一般人即便到了武术学校,也学不了什么,孙红雷这个家伙竟然很有天份,而且还有一股狠劲,竟然也学了一身不错的功夫,一般三五个大汉那也不是他的对手,他在这里混的这么开,最开始也是打出来的,现在做了一些生意,手下又是一大堆小弟,所以就算是有些需要开打的事情,他也很少出手了。
今天孙红雷带着几个小弟在这边吃饭,吃完饭路过这里的大排档,大家还想烤几个肉串吃,他的两个小弟就看到了沈龙飞和赵欣月。
这两个小弟不是别人,就是那天想占赵欣月便宜,结果让沈龙飞打了一顿的两个小混混,那时他们两个人还没有跟着青龙,今天就是他们两个跟上了青龙,特意请青龙吃饭的。
上一次沈龙飞打了他们两个,他们自知不是沈龙飞的对手,也没想过报复,但是现在跟了青龙,胆子自然也大了,这时看到沈龙飞和赵欣月,就起了报复之心。
黄毛的家伙叫做王大平,红毛的家伙叫李大方,两人对望了一眼,王大平就对青龙说道:“龙哥,前几天,我们两个吃了亏,让那个家伙把我们打了一顿。”
“就他?”青龙瞄了一眼沈龙飞,看到沈龙飞戴着一个眼镜,身子骨看起来也挺瘦弱,虽然不像一个小白脸,但也不像一个能打的人,不由皱了一下眉头,道:“你们也太没用了吗,连这样的也打不过。”
王大平和李大方都是一阵尴尬,李大方连忙说道:“龙哥,这不是我们没用,是那个家伙真的挺厉害的,应该是学过武的。”
“哦?那到是有可能了,否则就算你们再没用,也不应该两个人还打不过一个的。”青龙点了点头,也引起了一丝兴趣,道:“既然你们跟了我,那我得让你们知道跟着我的好处,今天我就替你们出了这口气,以后跟着我就多多给我卖点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