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丈怒道:“你二人斗胆喝酒吃肉,败坏我佛门清规戒律,本当重罚,但我念你二人是初次犯戒,且年纪又小,所以才罚你们一月闭门、抄写佛经,原是为了让你们净心自修,悔过自新。即便你们真的不能全数抄完,那又何妨?不想你二人竟错上加错,先犯饮酒戒,又犯妄语戒,谁知今后你们是否还要邪婬、偷盗、杀生啊?今日我若不严惩尔等,岂不是纵容了你们?拉下去!寺规处置!”
唐贺一见这阵势,心里暗叫一声苦,都怪自己多言,不但二十日抄经辛苦白费,还害得这两个小和尚受罚。想那寺规森严,百十戒棍下去,这两个小和尚哪里还有命在?心下自是大大的不忍。
“方丈且慢!”唐贺叫道。
“不知施主有何指教?”方丈问道。
“请容小生说几句话,方丈再打不迟。”唐贺上前一步,朗声说道。
“素闻方丈为人慈悲,可是今日这百棍之令却着实让小生寒心。试想这两个小师傅年纪还小,要真是百棍打下去,他们也得去见阎王了,那方丈岂不是也犯了杀戒?方丈几十年修为,不就毁在自己手上了?出家人当戒嗔念(注)。方丈如此动怒,可不是违背了大悲的真义?”唐贺侃侃而谈。
注:嗔,即嗔恚,指仇视、怨恨、损害他人的心理。它是佛教所说的十类罪业即“十恶”之第九条,佛教宣扬消除恶业,渐行善道,才能通至乐果。
唐贺自天天抄写佛经之后,已深受佛法熏陶,心中早已对佛家百千妙法心生热爱,见方丈如此行事,便鼓足勇气抢白了方丈一通。
那方丈自来受人尊敬,不想今日竟被一少年书生教训,老脸登时憋得猪肝般酱紫,却又无半句话应对唐贺,只要他一开口,那岂不正应了唐贺所说‘犯了嗔念’了。好在这方丈修行数十年,倒是也得了一些真义,回头一想唐贺说的不无道理,自己险些坠入业障,因此,不但不怒,反而对唐贺另眼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