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哥讲江湖 第五十四章 都是书的错

作者 : 书剑凋零

藏獒先生,因为在狱警吴义面前他是一个李姓人民教师——李老师。所以姑且称他为藏獒先生吧。

藏獒先生今天一早上起来,在宾馆房间就拿本小学语文课本,在那背唐诗宋词,“锄禾日当午,离离原上草”,哈就曹桂听着就生气,就这水平还扮教师呢。

其实昨天哈就更气,那个吴义已经怀疑藏獒先生的真实身份。这源于一本书——一本叫做《*》的小说。这本书害了藏獒。

那天晚上,吴义来王府幼儿园接孩子,冒名为李老师的藏獒已经早早的等在幼儿园门口了。

“李老师,快拿支烟抽”吴义迫不及待的走了上来。近几日,吴义感觉自己上班无精打采的,在执行看守严副市长这么重要任务的情况下,自己竟然在看守所玩幻化,眼前的严副市长不一会就变成了“李老师”,等擦擦眼睛看看,还是严崇。

藏獒递上了一支烟,吴义迫不及待的点着,深吸一口,从头爽到脚。稍微精神一点后说道:“李老师,我女儿的老师让这些孩子们明天每人从家带一本名著来,和小朋友彼此交流,而且不能带四大名著,你说带什么好呢”。这一下把藏獒难住了,藏獒从小混迹于社会,哪知道什么名著啊。忽然藏獒眼前一亮,小时候听说过一本书应该是名著,否则不会那么多人争着看啊。“我推荐《*》”,藏獒文邹邹的用了推荐这个词。

“阿嚏”吴义打了个喷嚏。“李老师,你就这样为人师表的吗,让小女孩带*去交流,亏你想的出”吴义急了,心想现在这教师一定光顾着成天办班补课挣外快了,怎么浑到这种程度。

“女孩看怎么了,俺姐也是从小看着*长大的,怎么了”藏獒感觉自己不能让吴义看不起自己,就又补充了一句,殊不知这世间又有多少事是欲盖弥彰、自己骗自己。

吴义瞪大眼睛瞅着李老师,他不怀疑,真不怀疑,这绝对是个精神病。藏獒不敢再说下去,这要是被看出破绽,前功尽弃啊。好歹吴义看在烟的份上,没再理会藏獒,这要一般人,他敢扒他皮。

藏獒回来后,哈就照惯例给了他六个叫做“美满”的耳光。然后让阿郎去街上买了一本唐诗宋词、一本三字经教藏獒,其实如果不是阿郎脸上那道横疤,哈就肯定不会让藏獒去办这件事。藏獒知道《*》是一本那个什么书之后,心里很那个什么,这人民教师当的真够格。

“窗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举头忘明月,床上郭德刚”藏獒背着背着就把词给改了,哈就气得“啪”甩上门就出去了,阿郎直接就抽过去了。

藏獒在酒店三楼背诗,李进在四楼磨刀,这两伙人谁都没离开世纪园。李进把血凝送给他的那把木柄匕首磨的铮亮,他发誓如果藏獒再敢挑衅他,他活剖了他。

白家齐在来江凌前,同女儿白小婉见了一面。看到女儿一脸幸福的样子,白家齐很高兴,穷养儿,富养女。从小只要是白小婉想要的,哪怕是天上的月亮,白家齐也敢弄把梯子试试。

但白小婉现在的快乐与父亲无关,父亲在他心目中就是个小偷。她的幸福来源于郝净。郝净回到临滨后两个人见了三次面。看看电影、靠在城里的老墙根上发发呆、彼此聊聊过往,郝净感觉白小婉并不像自己想像的那样——大小姐架子十足,难以驯服。相反的是她温柔体贴。是男人比较喜欢的类型。其实男人喜欢的类型可以是可爱懂事、可以是贤惠善良,这个标准统一不了,但男人公认的最讨厌的类型却能统一为:喜怒无常的,挥霍无度的,不分时间地点情况口不择言的,不给男人面子,在别人面前嘲讽笑话他的。凋零哥遭遇过,无论有无旁人在场,她都会口无遮拦,不让你颜面扫地誓不罢休,当时我四处找耗子洞=====想把她塞进去。

白小婉现在与郝净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但郝净对她只是简简单单的好感而已,对于两个人的“未来”只界定为6个月到一年时间,完成任务就全线撤退。但白小婉对于和郝净的未来定义却是幻想恋爱、结婚、生孩子乃至白头到老。

白家齐在商场中打拼多年,总结出一点:就是除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谁都不能相信,包括自己的老婆。现在他要让白小婉去做一件事,这件事看似很简单,却是他策划的整个商战局中很关键的一环。

“小婉,这是一张建行的存储卡,上面有三千万”白家齐从包中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了白小婉。

“爸爸,您给我这么多钱干嘛啊”白小婉很吃惊。

“你去北京注册一个矿业商贸公司,股东就爸爸和你,你先忙手续,该我签字时我就过去,其中你自己占90%的股份”白家齐想着也该锻炼一下小婉了,这孩子在国外学的是这方面的专业,注册公司的程序对她来说,应该不是问题。

“爸爸,您怎么又去北京注册公司啊?要做什么别的投资吗”白小婉很好奇,以前从没听父亲说起过。

“小婉,你去做就行了,这件事情不能让你曹叔知道”白家齐如果知道白小婉现在正在谈恋爱,如果知道恋爱中的那个男人是盛邦矿业二殿下江纵南的朋友郝净,他一定会补充一句“绝对不能让和盛邦公司有关的人知道这件事”可是白家齐没有那么大能耐,也玩不了穿越。凋零哥就感觉最近热播的那个电视剧《步步惊心》穿越玩得不是很好,如果是真穿越了,若曦见到四阿哥时应该跳起来说道:“哇,你就是小虎队的吴奇隆吧”。

白小婉点点头,说自己明天就去办。白家齐就是喜欢女儿说干就干这个利落劲儿,将来绝对是能干大事的人,这一点和白家齐很像。

与此同时,江纵北、周佳依回国后,打电话让血凝到了临滨市。江纵北本以为血凝会问起信妃子,奇怪的是血凝什么也不问。

“血凝,没想到你在日本山口组还曾经那么风云过”江纵北真的很崇拜血凝,一个曾经的冷血杀手。

“血凝,闫清歌是你的真实名字吧,名字好靓的”周佳依心里酸酸的,因为血凝的一番侠骨柔情。

“都过去了”血凝淡淡的说道。

“信妃子出差了,我把信留给了村木一郎”江纵北只能说信妃子出差了,也许这样说能让这个兄弟心里好受一些。在江纵北心目中,血凝早已经不是他的武门客,而是兄弟。

“哦,我知道了,谢谢”血凝神情很冷,看不出他的任何表情。此时血凝眼前掠过了那年、那月、那天、那晚,自己满身是血——是别人溅在自己身上的血,拉着那名舞妓奔跑在日本新宿的街头。

“闫清歌,有件事你去北京做一下,只有周助理咱们三个人知道,一定要保密”江纵北很严肃的说道。

江纵北究竟让血凝去北京做了什么,后来在与白家齐最后的商业一战时,凋零哥会告诉你。反正江纵北让血凝去做的这件事,是江纵北同白家齐争斗中,最为关键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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