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意的声音从暗道传来。
“小姐,你都不带点东西走吗?”
“我有什么要带的?”
“当然有啦,你不要换洗衣服吗?还有你平常最喜欢扇的那把羽毛折扇,还有你平时最喜欢戴的那对耳环,还有……”
“夏意……,你没听过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吗?这叫潇洒,哎呀,你不懂的啦。”
“……”
三年后。
风和日历,艳阳高照,乾清城的大街上突然出现了这样一道靓丽的风景。
五名白衣飞舞的俊美男子排成一字型,在街上悠闲的逛着,引来路人的频频侧目,其中除了中间一名长相秀美,身材稍矮的男子一副兴味浓后悠然自得的在东张西望外,其他的四名男子皆是一脸的不自在外加不耐烦。
“冬凉……,我想吃冰糖葫芦……。”
嘿嘿,没错,这五人就是我和春夏秋冬。
冬凉听到我的话,冰冷的脸上嘴角抽了抽,无奈的摇着头去给我买冰糖葫芦。
转转眼珠,看着这个我离开了三年的城市,三年前的离开并不代表永远,所以我又回来了,一切都没变,还是和以前一样,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祥和宁静的微笑。
还记得三年前,爹早就料到皇上想让我进宫的举动,所以早在我10岁生辰那天开始,便把黑衣侍卫交给了我掌管,更是在暗地里从小就给我培养了个替身,谁知,我凭着在现代时学的管理手腕,硬是把个黑衣侍卫队发展成了一个人人都敬畏的黑卫派,有遍步各国的精密情报网,更是大肆招揽了许多奇能异士,而且更是凭着独特的方法把这些不服主的人整的服服帖帖的。
而且三年前我离开后,本想利用我在现代学的经营管理学想在古代做点小生意,满足一下小小的虚荣心,补贴一下黑卫派的经费,谁知,这小生意一不小心就被我给搅和成了遍布全国的大生意,就我知道的算一下,现在我已经有了十家大型酒楼,十二家被我改装成现代式酒吧的青楼,还有二十个大型赌场,这些都是属于我直接管理的大型买卖,而一些小分店或者是一些小型的布装,我都交给了春日他们负责,而且那些大型买卖说是我在管理,其实我除了时常去视察,察察帐或者偶而出些招生意的小点子外,基本上也都被我推给了春日和玄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