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名灵感,姓李斯特。
李斯特步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工业时代,那时候人类还挤缩在紫耀一上,大大小小的政权数以百计,战争对那段时期的人类来说,可谓家常便饭。直到现在的大一统时期,人类内部的矛盾也没有彻底消失,李斯特家族也继续扮演着联邦守卫者的角色,据说在紫耀一上还有一座李斯特博物馆,用以陈列那些见证了历史的老家伙们。
从古老的火绳枪到新锐的电浆枪,从手动填发到自动控制,从铅弹到能量弹,从光学瞄准到生物磁场导引,李斯特集团的前进步伐始终紧随科技进步之后。
李斯特集团下属许多军火公司,最出名的就是李斯特步枪公司。
综合多种因素,李斯特步枪被分为十三代,李林手中的这把属于第七代,这是李斯特公司生产的最后一代纯机械结构自动步枪——那些附带的光电设备都是后来添加上的,李林得到“灵感”之后,就把它们拆掉了,对真正的枪手而言,这些设备不是得力助手,而是阻碍。
第七代李斯特步枪是服役时间最长的枪械。
李林对枪械的偏好受到哥哥很深的影响,他们都喜欢复古。当然,李斯特七世——哥哥这么称呼该系列——本就有着枪中皇帝的美誉,精致的仿若工艺品的结构自不必说,精度、射速、威力等也丝毫不逊于它的后辈,对于相信自己的双眼胜过智能校准的人来说,李斯特七世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可惜,除了物资匮乏、装备落后的北原人,李斯特七世也只能在靶场和体育比赛中,才能够发挥余热。
说李林手中这把是李斯特七世也不完全恰当,这把枪由枪械大师手工制造,枪管和八代类似,更粗更长,独特的九条膛线也使得子弹的转速更快、更加精准。
李林沉默的将贫铀步枪和标准步枪弹混搭着填入弹匣。贫铀弹外观比标准步枪弹略长,弹壳上喷涂着紫色哑光漆,看上去富贵典雅。贫铀弹的破甲能力很强,是枪手的最爱,但它价格昂贵且有价无市,李林手里一共只有十几枚,没想到这么快就要用到。
“继续?”高盛问道。他的手里同样是一把李斯特步枪,卖相却比李林手里的灵感强多了。
鬣狗率领的车队越来越近,为首的一辆距离李林潜伏的地方已经不足一公里。
“再等等……”李林目不转睛的盯着那辆雪地龙,没有贸然开枪。不是对自己的枪法缺乏信心,而是因为在这个距离,子弹的威力不足以击穿装甲。
在二者的距离缩短到五百米的瞬间,高盛和李林一先一后的扣动了扳机。
“砰!砰!”枪声中,目标化成的火团,紧随其后的车辆纷纷刹住。
“竟然……成功了。”高盛目瞪口呆。他对自己的枪法有信心,但是李林的想法太匪夷所思,他要做的并不狙杀司机,而是引爆燃料箱。
鬣狗团的车辆装甲厚重,挡风玻璃前也安装了防弹栅,即使贫铀弹也很难贯穿,就像一只只穿山甲,紧贴月复部的燃料箱是唯一的弱点。
想要从正面击中雪地龙的燃料箱,在高盛看来是不可能做到的,但在李林化腐朽为神奇的枪法面前,不可能成为了可能。
“继续。”
高盛顾不得惊讶,咽了口唾沫,扣下扳机,一颗颗耀眼的照明弹如同流星一般飞向鬣狗团的车队。♀
借着照明弹的光茫,李林再次开枪。一颗子弹啸叫着飞出枪口,从一辆车的底盘下飞过,击中地面弹射而起,准确的撞上车月复的燃料箱。剧烈的高温和弹射后依然强大的动能瞬间击穿了不算脆弱的燃料箱外壳,引发了又一次爆炸。
……
……
沉默的看着越来越远的火光,和依然缀在后面但是距离明显远了很多的追兵,大羚羊的车厢内突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真他妈……太厉害了!”
“不是真的吧,这样也行?”
“百发百中啊!你怎么能做到?”高盛瞪大了眼,看着正在擦汗的李林,直至此刻依然感到难以置信。他在第一军校的射击水平不算最好,但也算中游偏上,即使如此,也没听说过谁能靠地面弹射狙击目标。仅仅狙杀数百米外的移动目标已经很难,更不要说弹射了,角度,路面硬度等等都是必须考虑的因素。高盛相信即使有光脑辅助演算,也很难做到这点,但是李林做到了,凭借的只是一双肉眼。
“第一枪是运气,第二枪是实力。”李林没有得意,也没有谦虚,平静的说道:“熟悉了就没有什么难的。”
李林的话道出了本质,神枪手也需要碰运气,但是运气和实力比起来,显然后者更重要。没有千锤百炼出的丰富经验,运气也不会垂青。
……
……
损失了两辆车,并没有让鬣狗们放弃,依然紧追不舍,只是拉开了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
“老大,要不咱们别追了?”
“放屁!”刀疤脸反手抽了小弟一个嘴巴,脸色阴沉的注视着远处奔跑的大羚羊。
对方的神枪手让他心有余悸,他何尝不想放弃,但是不能。
康恩死了,他成了团里的老大,但是这个位置不是那么好坐的,要维持人心不散,必须寻找一个目标。最合适的目标就在眼前,复仇只是一个口号,根本目的则是收拢人心。
康恩出事的地方没有找到范升的尸体,刀疤相信范升没有独自逃亡的勇气,不是逃了,那就是降了。
范升的背叛无可指摘,换做刀疤自己,在义气和生命之间,也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但是他手里掌管着鬣狗团大部分的财富,所以这个人必须抓回来。
没有资金,等待鬣狗团的只有解散的下场。
“老大,”刚挨了一巴掌的小弟小心翼翼滇醒道:“刚刚又有一辆车跑了。”
“哼!”刀疤冷笑道:“这些无情无义的家伙不用理会,早晚有收拾他们的一天,告诉还跟着的弟兄,干掉前面的家伙,所有收获按人头分配!”
刀疤的话引来一片欢呼。
“还是刀哥够意思,最讲兄弟义气,老大的位子早就应该刀哥来坐!”
“刀哥,你放心,兄弟水里火里跟定你了!”
“还有哪个不要脸的想做叛徒趁早滚蛋,将来遇见了,我第一个给他好看!”
“有我在,还轮不到你说这话!”
对讲机里乱糟糟的声音传来,刀疤冷笑着,情义?别开玩笑了,说是利益还差不多。《》
“快到塔松河大桥了。”小弟提醒道。
刀疤看着远处的大羚羊,不认为对方能甩月兑追赶,前方时不时还会传来枪声,但是距离很远,对鬣狗团的车队无法造成任何伤害。刀疤相信对方的枪手不会不清楚这点,但还是在做着无用功,这让他开始怀疑,也许刚才那两枪真的只是运气?
……
……
塔松河大桥快到了。
李林时不时的向后射击,没有再用贫铀弹,也没有调用内息。利用内息外放增加枪械威力的方法他还没搞明白。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这样做没有意义。
李林显然明白这个道理,枪打的很随意,甚至懒得瞄准,很多子弹都打到了天上去。高盛不清楚李林的用意,虽然认为李林是在浪费子弹,但是聪明的没说什么。
李林每隔一段时间就开几枪,这样持续了两个小时,高盛终于忍不住问道:“你这样做除了给对方指路,还有什么意义?”
“就是在指路,但不是给他们。”李林说着,断断续续又开了几枪,就在这时,远方突然传来一阵枪声,仿佛与李林遥相呼应。
枪声就是回应。
并不一定要从嘴里发出,才算是语言。旗有旗语,枪,自然也有枪语。联邦先进的联络工具让人忘记了枪械还有这样的用处。
枪语,并没有固定的含义,与其说是语言,不如说是约定好的暗号。联邦早已忘却,北原人接触枪械时间太短,也只有少数人熟悉和掌握这种语言。
李林知道塔松河大桥一带正好有人懂得这种语言,而且他们一定会帮忙。
“停车吧。”
……
……
“老大,对方停车了。”开车的小弟兴奋的叫道:“他们的车没燃料了,兄弟们准备好,别再让他们跑掉!”
“嘿嘿,早等不及了!”
“男的打死,女的留着,谁也别跟我抢……”
“都别吵!”刀疤冲着对讲机喊着,问开车的小弟:“你听见什么声音没有?”
“什么声音?”小弟一脸茫然。
刀疤示意他放慢车速,侧耳倾听,隐约听见一阵低沉的声音,他打开车窗,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突然脸色大变:“快!倒车!赶紧离开这里!”
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高盛在电影中听过这样胆词,只觉得俗不可耐引人发笑,此刻才理解了暗藏的杀机。
李林说到了塔松河大桥就能解决追兵,高盛问他难道会有援军,高盛只是开玩笑,没想到一语成真。
现在不用李林解释,高盛也明白了他的意图,那些打出的子弹,就是一支支召唤千军的穿云箭。
滚滚黑云,自四面八方汹涌而来,远远看着翻滚的黑云将追兵淹没,即使针对的不是己方,高盛等人依然脸色发白,心中的震撼久久平息。
李林带着几人迎了上去,离得近了,高盛才看清,那滚滚黑云是一头头高大健壮、毛皮黑亮的牛。
众人赶到的时候,战斗早尾声。在肩高两米、体重近千公斤、长角如刀的黑牛面前,车辆就像玩具一样,被接连撞翻、挤扁。
普通枪械很难对强壮的黑牛造成致命伤害,鬣狗团的挣扎苍白而无力,很多人打开车门仓促逃窜,来不及反抗就被奔跑的牛群踩成肉酱。躲在被撞翻的车里的人,很快意识到这同样无济于事,黑牛的牛角虽然无法刺穿车辆外面的装甲,但是牛背上的人可以。
“鬣狗团完了……”刀疤身体卡在被撞变形的车里,绝望的看着骑在黑牛背上的男人掷出碟矛在视线中一点点放大,刺破挡风玻璃,然后……没有然后了。
“荒人……”这是停留在刀疤嘴边的,最后的字眼。
……
……
常人口中的北原人,指的是北回归线以南的土著居民,不包括荒人。
荒人是个特殊的民族,是北地荒原游牧民族的统称。
在古老而漫长的岁月中,荒人一直是南方列国眼中的梦魇,甚至建起一道分割大陆的墙,用来阻拦荒人南下的脚步。在联邦人从天而降之前,魔族的称谓一直属于他们。联邦一度征服北原星,却从服过荒人,不仅如此,对荒人的了解也不比地道的北原人更多。
李林一行,除了他自己,只有作为记者的邵飞隐约听说过这个民族。
“荒人以游牧为生,信仰兽神,这个荒人部落信仰的是黑牛神,除了公认的强者,谁敢骑到牛背上,都被视为挑衅,不死不休。”李林拉住盯着黑牛跃跃欲试的萧心妍,提醒道。这个女孩儿看着柔弱,胆子却很大,不但不害怕,还想骑到牛背上。
鬣狗团的幸存者很快被找到杀死,一些荒人在搜集战利品,一些荒人呼喝着带领牛群离开,一个首领模样的男人骑着黑牛迎面而来。
看着李林和那名男子用从过的语言交谈着,高盛捅了捅邵飞:“你这个表弟究竟什么来路?”
邵飞苦笑着,难以回答。从相遇的那天起,李林一直在刷新着邵飞对他的印象,实力强大,见多识广,这和他的年龄毫不相称。邵飞觉得自己给李林编造的联邦移民身份漏洞越来越多,三个纨绔放在一边,萧心妍和范升显然多多少少已经产生了怀疑。
没人点破,邵飞只好闷声不响的装傻充愣。
……
……
有牧草的地方,就是荒人的家。现在是冬季,牧草枯萎,荒人才会停下流浪的脚步,在一个地方定居下来。
天亮时分,众人抵达了这支荒人所属的部落。
距离比想象的要远,渡过塔松河,还要向北行进近百公里,很难想象他们是在这么远的地方听见了枪语,并且毫不犹豫的赶去救援。
邵飞拿这个问题问李林,李林回答说:“耳听百里对荒人来说是最基本的生存技能……荒人重视承诺,听见了一定会来……”
黑牛部落是个大部落,由数千顶帐篷组成,最大的帐篷直径十几米,小的只有两三米。
车辆在距离部落数百米外停下,同行的荒人大汉跳下牛背,领着众人向部落里走去。
“帐篷是荒人的财产,但是大小和财富无关,除了部落酋长,拥有多大的帐篷,意味着多强的实力。”李林指着大大小小的帐篷介绍道。
“换成是你,能住多大的帐篷?”萧心妍好奇的问。
“不好说。”李林只是听闻,没有跟荒人较量过,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不会比我的小。”荒人大汉回头说道,他的北原语很不标准,但是众人都能勉强听懂。
荒人大汉名叫纳图,是部落里的勇士,负责带队救援的就是他。纳图身高两米,虎背熊腰,一手牵着牛,一手拎着铁矛,衣袖挽起,露出坚实的肌肉。
健美大师查尔斯看了看纳图的胳膊,再看看自己的,羞愧不已。纳图手里碟矛长近两米,考虑到重力因素,这支铁矛起码有四五百公斤,远超联邦举重纪录,但是在他手中却轻若无物,这样的力量简直令人难以想象。
如果查尔斯知道长矛的材质并非钢铁,而是一种比铁的密度大得多的金属,不知道他会作何感想。
纳图说李林的实力不比他差,李林笑了笑,不置可否,萧心妍则瞪大了眼,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打量着李林,问道:“真的呀?”
“他的枪法很好。”纳图说道。归来路上遇到了一支狼群,在李林精准的点杀下留下几十条尸体逃走了,令纳图对李林刮目相看。黑牛部落也有枪,但是射术精湛的很少,能做到弹无虚发的一个没有,在荒人眼中,无论长矛、弓箭还是枪,都是武器,能把一种武器的威力发挥到极致的,哪怕是敌人,也是值得尊敬的强者。
李林不是敌人,而是客人。
荒人好客,但是能让他们当成客人的很少,贵客更少。
对面,聚集着许多荒人,见到他们到来,男人们吹起牛角号,女人们捧出一碗碗的马酒,看上去十分隆重。
纳图视线扫过人群,部落里的长老除了患病在床的几个,全都来了,这让他十分惊讶,他是带着另一支小部落加入进来的,他和他的族人来的时候,都没有受到如此隆重的欢迎,不知道李林等人究竟是什么来路,十八支黑牛号,这是祭祀兽神的时候才会动用的啊。
李林大步走到人群面前,接过女人捧上的酒碗,一口气连干三碗,无论男女脸上都露出真诚的笑容。
其他几人有样学样,都不习惯酒的味道,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忍耐着喝完,抬头才发现根本没有人注意他们。
荒人的视线大多集中在李林身上,纳图领着李林走到一个老人面前,用荒人特有的语言说道:“兽神在上,尊敬的客人,这位是我们部落的酋长,纳拉汗。”
“兽神在上,尊敬的长者,困顿的旅人感谢您的帮助。”李林手按胸口,用荒语回答道。
“年轻人,欢迎你的到来。”老人慈祥的打量着李林,问道:“你和哲里那慕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的兄长。”
两人的对话在人群中引起一阵惊呼,小孩子和后来加入的族人大多一脸茫然,不清楚哲里那慕是谁,长者们却记忆犹新,看向李林的目光充满了喜悦。
“哈哈哈,好呀,”老人大笑着,对周围的人说道:“今天是个好日子,感谢兽神,让我的孙女回到身边,又带来了远方的朋友,燃起祭祀之火,让我们感谢兽神的恩赐!”
“感谢兽神!”人们异口同声的喊道,庄重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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