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良婿 第一百四十二章

作者 : 鸢时

“阿娘万福。”

看着凌氏微微发福的身影,韶华依稀可以想象凌氏年轻时定然是个十足的大美人,而且这种美是充满阳光活力,热情洋溢的。

在这一点上,和羌氏有些相似,只不过羌氏是出自能歌善舞的罗布族,在男女感情方面十分支持热情主动,也就是说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动向喜欢的人求爱。所以对于罗布族的女子来说,只有她们瞧不上的,没有她们不敢追求的。甚至有人说,当初辛茂山就是被羌氏那妖娆美艳的舞姿给迷住的。

凌氏轻轻挑起眼皮,看着一脸笑意的女儿,忍不住想起已经出门的绾华,酸了一句:“你还记得我这个阿娘,我还以为你认了大房的亲。”果然还是亲手养大的女儿比较亲,至少绾华从小到大,除了生病外,雷打不动地每日请安是绝不会少的。

可是绾华出门后,凌氏总觉得日子少了点什么,后来经一提醒,才发觉,少了一个会陪她身边的人。

因为有绾华在,凌氏对韶华还算宽容,只要不过分,几乎都算是由着她,也算是补偿这么多年没把她养在跟前。所以如果不是绾华过来唤她,韶华常常忘记要去给凌氏请安。没有对比就没有落差,凌氏现在才觉得绾华真心件贴身小棉袄,韶华顶多是件披风。

韶华心里暗暗叹气,然后蹭过去抱着凌氏的手撒娇:“阿娘,只有您不要我的时候,我哪敢不记得您啊,这不是过来给您请安了嘛。”

“真是多谢你特意了。”看她偷偷做鬼脸,凌氏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凌氏也没料到,韶华时而机灵,时而无赖的性子,竟然是丈夫心底最疼的。兴许多年前的那一幕都在夫妻俩心底烙成了伤痕,凌氏只好笑着搂住她,问道:“我问你,你是不是对大媳妇家的郎君有意思。”

韶华心道:果然又是这一句。

“阿娘,你们怎么个个都这么说,我没有啊,我只是过去看看大嫂。我听说她怀着身子挺辛苦的,所以就去陪她说话领,跟攸宁也是碰巧遇上的。”

“是哥哥!”凌氏义正言辞地纠正。

“啊?”韶华有些反应不过来。

凌氏伸出手指,戳了戳她的脑袋,嘴里轻声说:“真是没大没小,人家攸宁今年都十七了,你怎么可以直呼他名字,让将军夫人听见了,非得说你没教养。”她实在想不明白,韶华这性子到底是肖了谁,她记得家中兄嫂并没有和韶华这样的。

韶华心里一个咯噔,莫名地感觉心怦怦起来,“什么意思?”

“说你傻,你倒是有眼色,三天两头往这里跑。说你精,你却连句话都听不懂。”凌氏再次感叹,心有灵犀这个词并不适合每一对母女。看着韶华无辜地眨了眨已经,她只好说道:“大媳妇今儿早过来请安,说要回娘家一趟。还说起将军夫人对你身为好感,问我能不能带你一块回去。我是想她这回回娘家,一家团聚,你一个外人去凑什么热闹。不过,如果真是将军夫人让你去的,你便跟去吧。”

这下子,韶华真的是惊呆了。

“让、让我、去将军府?”也就意味着她可以见到辛茂山和羌氏?

尽管早知道他们回京,可是他们没上门来,韶华又出不去,心里惦记着,却苦于找不到办法见一面。所以好不容易见到攸宁,只好假借攸宁的手,把她的心意传达给辛茂山他们。为了每次都能去煦园听攸宁讲着这些年川北的变化,讲着辛茂山夫妇的事,韶华故意提到李勋卓打算在凉城落脚,果然引起攸宁的兴趣。

可是现在却得知,自己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见他们一面,一种游子归乡阔别多年的心酸涌上心头。

“你不想去啊,那我就让……”凌氏见韶华沉默不语,以为她心有抵触。

没想韶华立刻抢了凌氏的话题,半身撑着凌氏身前的桌子,激动地说:“不、不!我想去,只是有些意外,太意外了。”凌氏被吓了一跳,好在韶华再次借口凌老爷子的故事,才得以蒙混过关。

等到韶华离去,凌氏让崔妈妈准备好礼物,让韶华一并带去将军府时,崔妈妈忍不住问道:“夫人,真的打算把五娘子许给定西将军府?”

凌氏轻轻盖上茶盖,悠悠地说了一句:“且看再说。”缓了一会,又道:“总好过兴勇伯府,我听说万岁爷都赦免了二皇子的禁令,可是对兴勇伯府却一句不提,只怕被当替死鬼了。”她有些意外,李勋卓和绾华竟然先后对她提起严恺之的事,想到韶华受伤时,兰芝经常过府,凌氏才恍然大悟。

崔妈妈道:“可再怎么说,兴勇伯府和皇贵妃也有一段亲。”

凌氏扬起嘴角,轻笑了一下,“谁不知道兴勇伯夫人和皇贵妃只是姨表姐妹,这亲能亲到哪里去。”严格说来,就是带了一点裙带关系的臣子家属罢了。

崔妈妈好意提醒凌氏,韶华在李勋卓心中的地位。“可是老爷说了,要五娘子喜欢才好。”

凌氏不以为然地摆摆手,“老爷的性子你难道还能比我不清楚,他宠一个人的时候,为讨她高兴,说星星都不敢摘月亮,哪会想到其他的。伯府这名头是用兴勇伯的冤情换来的,严恺之自己都说不愿意袭爵,光是个什么四君子的名头能有什么用。五娘不懂,我这当阿娘的还不清楚吗?”

自从苏氏走后,李勋卓和凌氏的感情有些僵持,但也因为没人从中挑拨,倒也不会像从前一样。对温香虽有宠爱,但总不如从前对苏氏那般,所以李勋卓更多心思房子啊生意上,经凌氏提醒,也开始用心给韶华攒嫁妆。在李勋卓心里,既然以前已经欠了韶华许多,那么在嫁妆上就绝不能再让她受到委屈。

崔妈妈喃喃自语:“当初那道人说过,五娘子是个福厚的贵人,看来还真是。”

……

“大姐,你说你那二婶子会不会让韶华和你一起回去。”攸宁咬着桌子上的酒酿红枣,总觉得和之前的不是一般味道,一边摇头抱怨,一边把那盘红枣给吃光,末了还要说一句:“果然口感差了那么一点。”

“口感差你不也全部吃光了。”辛子萱没好气地说。

“做人总是要有追求的嘛。”虽然他的追求是低了点。“今天韶华怎么没过来,我还以为会有其他好吃的。”

辛子萱摇摇头,彻底败给这个吃货弟弟了。“你做什么这么着急。依我看,她八成把你当女婿看了,估计会同意。”

“当女婿?”攸宁吓了一跳,立刻摇头摆手,果断拒绝。“不会吧,我可不敢招惹,那丫头,逗着玩就好,娶回家我还不得找罪受。”

攸宁发现,韶华不但准确地抓住他的胃口,就连他脖子往下三寸的软肋都被发现了。因为小时候玩闹摔伤了脊椎,养好伤以后意外发现那一处骨头,一用力按下去,全身就酥软无力,简直就是他的逆鳞。所以后来他都不与人近身打闹,就是比武,擅长的也是骑马射箭,刀剑还能接受,赤手空拳他坚决不打。

辛子萱对弟弟的自恋也是很清楚,于是泼了他一头冷水。“只怕你想也白想,她心里早就有人了。”

攸宁显然大吃一惊,“是谁这么倒霉?”

虽然他对韶华无视自己的容貌有些惊讶,也有些不满,攸宁心里存着一个韶华不过是个孩子,所以不懂的念头。可是想到面对连男子看到他都觉得脸红耳赤的自己,韶华竟然是因为心有所属,才能淡定无视。忽然间,攸宁觉得有些赌气,忍不住好奇:莫不是这个人长得一张比他还要美艳的脸,才会勾了韶华的心魂。

辛子萱没去搭理攸宁的心神纠结,只是感叹了一声,“她跟墨儿实在太像了。除了这副皮囊外,性子也像,习惯也像,连喜好也一个样,若不是二叔叔亲生女儿,我都以为她就是墨儿了。”辛子萱总觉得看到韶华时,总是心神不定。

“真有这么夸张吗?”攸宁被辛子萱的语气给勾住了,他皱起眉头,忽然眉峰一振,一脸不可思议而犹豫不定的表情,然后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大姐,还记不记得白山上有个传说,一只狐狸要是修炼了九百年,就会变成狐妖,若是过了千年大劫,便成了狐仙。狐仙是可以直达天庭,位列仙班,但是狐妖只能在人间游荡。据说狐妖这最后一百年都喜欢化身为人,潜伏在世间修行。她能读懂任何人的心事,说不定,她就是知道大姐你心里想念二姐,所以才故意装出来的。”

攸宁的嗓音十分有磁性,若是旁的女子听到他这样说话,早就心神凌乱,不能自拔。

可惜,在他面前的不是别人,是自家长姐。

一听开头两句,辛子萱就知道他要说什么,看他故作神秘的模样,忍不住嘲讽一句。“够了,你这个故事在京里欺骗了多少小娘子了?”

攸宁见辛子萱并不上当,索性装傻。“咦?大姐你怎么知道的。”

辛子萱得意洋洋地笑道:“因为这个故事是我编的。”

攸宁一口气险些噎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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