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巴传奇 第七十四章 回信

作者 : 肖琰

读完春艳的来信,傻巴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惆怅,怎么办?春艳有怀孕了,自已还是个学生了,八字还没有一撇。如果让学校知道,不知会怎么处理。而且如果一旦出生,谁来养活。自己现在还不能挣钱,现在自己还是消费者,这真是个天大的麻烦事。如果不要这孩了,母亲会同意吗?春艳会肯吗?按照石林村的习俗,头胎是不准打胎的。

自己还只有十八岁,按照我们国家的婚姻法,男的要年满22周岁,女的要年满20周岁结婚。现在无论是是自己还是春艳都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现在,他和春艳都是违反了婚姻法。

傻巴真的有点犯傻了。

思来想去,现在唯一办法就是把孩子打掉,至于他和春艳的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对,马上写信,把孩子打掉。于是,傻巴立刻走进房里,把门反锁,给春艳写起信来。

春艳:你好!

你写来的信我已收到,信的内容和你的意思我已知晓。现在马上给我做一件事,就是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我现在还是高一的学生,你我年龄都还小,还没有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现在我们在做违法的事。

春艳,你想想,假如你把孩子生下来,先不说,我们现还没有抚养能力,如果让我们学校知道了,我就要被开学籍。到那时,有书不能读,更谈不上考大学,哥哥多年的努力白费了。

春艳,你是个好女孩,哥知道,待哥有出息,哥一定加倍还你,现在你就按哥说的办,好吗?

春艳,收到信后,你一定办好哥吩咐的事,现在我给你寄2000元钱给你,除医药费外余下的钱作你和妈的生活费。

此致

敬礼

傻巴

2000年4月15日

傻巴写完信,长长地嘘了口气,接着,便到邮局把信寄了,把钱也寄了。心里才渐安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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