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怎么又多出来个风系魔力?”
梅薇思骑马并到唐森身旁,她现在是越来越好奇了,“你别又跟我说是灵光一闪,是很复杂的事情!”
班德听到她发问,也是催马靠近几步,竖起耳朵听着。♀
佰长突然多个水系魔力就够让人惊讶了,这一天还没过完,就又多一个风系!之前在军队中从来没见他用过这两种啊。
“灵光一闪真的是很复杂的事情呐!”
唐森苦笑着说道,这让他如何解释?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如果现在再穿越重生来一个人,他做下对比,说不准还能发现点什么,可关键是没见到再有人穿来了啊!
可梅薇思听了这句话根本没有放过他的意思,一直瞪着大大的眼睛盯着他看。
哎,越来越难忽悠了……
“我说很复杂,是因为我自己也还无法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之前我没有其他魔力,现在又突然有了……这全是命运的意外安排吧我想……哎!”
他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人活一生,生自什么样的家庭,遇见什么样的人,经历什么样的事,无不充斥着命运的影子。然而,即使是被安排好的命运,也会时时遭遇意外。我想,我的有些经历,就是意外吧。”
唐森余光偷偷看了梅薇思一眼,见她一副似懂非懂,脑子里正试图把这毫无意义似乱麻一样的话捋顺的样子,心里偷偷舒了口气。
“意外没来的时候,我们就沿着命运的轨迹,一步一步走向前去;意外来的时候……”
“来的时候怎样?”
一旁班德竟然也没把持住,一句话插了进来。
“那就让它来吧……”
唐森说得深情无比,他静静骑向前去,留下一个看似孤寂的背影。
剩下两人还在沉思,不过现在想的已经不是“他什么时候又会风系魔力”这个问题了。
瓦伦丁在旁边,这些话也都听到了。♀他看了班德梅薇思两人一眼,嘴角稍稍扬起,然后又迅速恢复原样。
要是唐森看到这一幕,肯定会惊奇地大叫“你个面瘫竟然还会笑”。
不过他没看到,他正在前面扮演“我的世界你们不懂”。
……
“我想你大概也不会知道凡赛境内现在有多少残军?”
唐森与瓦伦丁走在前面,他小声说道。
“嗯。目前不到时候。”
唐森明白他的意思。
首先是他刚逃离王宫就被抓住卖往盖亚帝国,无法得知这些信息。然后就是现在不到时候去集结残军。
理想计划就是待他们在盖亚实力足够强大,到时瓦伦丁领一只军队杀回来,大旗一摆,昔日旧部主动向他靠拢,而不是现在没有目的地去搜索残军。
就算现在收拢了,在凡赛境内也太容易被隆顿驻军扑杀。
让唐森领回盖亚?……唐森只是个骑士,没有名义可以拥有超过三人的武装力量,难道让他们过去种田?唐森愿意他们还不愿意呢。
退一步讲,就算以佣兵团的名义偷偷养着——事实上帝国里大贵族这样做的不在少数——也不太可能。因为一般贵族暗中保留的武力有个别外国人没关系,但大多数是盖亚人,就算被发现也不是解决不了的事情。
你一个小小骑士收留一大票外**人,想干什么?造反不成?所以一旦被有心人发现,绝对是灭顶之灾。
所以,现在不是时候。
……
……
唐森他们一行人根据瓦伦丁的指引,往凡赛月复地行去,而且就走曾经强盗猖獗的路线。
他们伪装成商人——反正赶的大马车就是架货车,向当地居民询问了解周围强盗匪徒团伙的情况,有多少人,存在多久,头头有多厉害等等。
被采访的人也没什么怀疑,商人嘛,问清这些状况也是为自己的安全着想。所以凡是知情的,都详细热心地介绍给唐森他们。
机遇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抢劫也是一样。更何况从抢劫犯手里抢劫,就更需要知己知彼了。
唐森是性情中人,当遇到突发状况受情感波动大的影响,冲动是常有的事。但在平常状况下他还是很小心谨慎的,特别是在和自己的小命息息相关的事情上。
一般抢劫说不准警察叔叔还会先跟你说一句“不许动举起手来”,要是你投降有可能还有机会留条命。
可现在是抢劫强盗,猜猜你投降了他们会不会把你扭送到公安机关派出所然后上法院起诉你?
在贝多噶镇的第一单买卖不在计划之内。唐森敢直接跑到狼牙的老窝去踢馆,是因为他在酒馆搞定光头那一伙人后从他们那里了解了狼牙的全部实力。
他也不怕光头骗他,因为贝多噶镇是个没什么油水的地方,也只有些实力不强的兵团在那争抢,实力强的会跑到那里去靠收那么点保护费过活?
……
唐森他们现在在一个叫帕布多的小镇上,这里距离凡赛黄金重镇科皮亚波已经不远。
帕布多正是瓦伦丁拟定的科皮亚波——拉塞雷纳——安达克罗抢劫路线的起点站。这三大城靠产金而出名,现在怕是早已被隆顿占领。
不过三城沿线也还有不少黄金小产区,隆顿的驻军不多,强盗们也都分布在这附近,他们也不傻,不会跑去大城市去撒野。
如果不是贝多噶狼牙死乞白赖要当唐森的客户,那他的第一单买卖应该在这帕布多。
“……就是在六天前呐,血狼兵团终于站稳了脚跟,和风暴狼展开了决战。就在我的店子的门口呐,你去外面看看,墙上的血都还没刷干净呢!那个该死的乌戈,终于被干掉了。那天他倒在我脚跟前,我还狠狠给了他一平底锅,把他脑袋都给拍扁了!谁让他以前总是在我的店里白吃白喝,只不过是风暴狼的一个小喽啰,哼!”
唐森正坐在一家小饭馆,手中的勺子拨弄着烤得有些糊了不知道是什么豆子的一种豆子,东扯西拉和小老板聊着。
怎么不去酒馆?酒馆那不是和打架斗殴麻烦事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的地方吗?自己可是爱好和平一贯秉持君子动口不动手的人……再说自己又不爱喝酒。
饭馆小老板矮矮胖胖,又高又大的酒糟红鼻子,从额头到脑门再到头顶锃亮反光,只有两边还有几缕头发再挣扎生存。
他说到平底锅的时候,还挥起胳膊比划了一下子,好像那小喽啰是被他干掉的一样。
你是红太狼啊?
不过说起来,这国家的人怎么这么喜欢狼,兵团取个名字都得带个狼?
“那听你这么说,血狼兵团很厉害?”
“那是啊!要说起来风暴狼也不弱呢,三个月前赶走了毒蛇兵团,他们四个魔武士一个都没有死掉!只不过这个新来的血狼更是厉害,他们也有四个魔武士,另外还有七八个武士,他们的头领莫雷诺还是个魔法师!”
……你这语气,要不要这么崇拜一个强盗头子的感觉?
走了风暴狼,你以为血狼是来成立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
不过魔法师,四个魔武士,七八个武士……这,这略……
略有些打不过啊!
“魔法师?这么厉害!那他们也是一个没死就赶跑了风暴狼?”
唐森“难以置信”地问道。
“那也不是。风暴狼毕竟在帕布多盘踞了大半年,除了四个魔武士头头,也有七八武士,再加上二三十个普通成员。血狼杀跑他们,也损失了不少人。据说死了两个魔武士,三四个武士呢!那些手下,我看也剩不到多少了。”
唐森嘟了下嘴扬了下眉毛,转头看了瓦伦丁阿克曼他们一眼。
几人也是抬起一下眼睛,然后又继续低头吃饭。
唐森轻轻敲着勺子想了一会,然后他忽然提高声音说道:
“哎呀,这头年,生意是越来越不好做啊。货物带少了带便宜了,跑一趟根本没的赚。这次我带些贵重的货物,一路又心惊胆战的!”
“嘘,你可得小声点!”
小老板左右张望了下,然后压低声音说道:
“现在到处都不太平,你们千万得小心。那血狼赶跑了暴风狼,都说自己是兵团,可不就是强盗组成的?现在他们是元气大伤,所以还没有大张旗鼓在镇上横行霸道。不过你们从这去圣弗兰多,还是最好绕过他们的老窝走,免得被他们盯上!”
看来这小老板心里还是挺明白道理,他这样提醒,唐森决定认定他是一个好人。
圣弗兰多是与科皮亚波方向相反的一座城市,唐森告诉小老板自己的目的地是那里。
“这可怎么办!”
唐森像个二货一样还是敞着嗓门说道,“我们的马车坏了,还得修一段时间,要是碰到血狼可怎么办?我这几个侍卫看着身高马大的,都是吃饭吃的!”
阿克曼班德一口豆子呛到气管里。
……
第二天晚上,一辆大马车,四匹单马从帕布多镇另一头行出,这里去圣弗兰多要比从另一头绕不少路,但却是离血狼兵团新占的老窝更远。
一行人刚一走出镇子,后面就传来急促杂乱的脚步声。
来人与马车还有一段距离,其中一人举起长剑,身上火光燃起,然后一道剑刃斩了出去,砸在马车之上,车厢板上随即留下一道豁口,溅出的木屑四下飞散。
一击之后,又有两人聚力斩刃,通通砍在马车之上。
一红一金一蓝三团光焰快速移动,在黑夜中跟路灯似的。他们身后还有五六个人举着剑,随着路灯追赶。
“啊,是狼牙!快跑啊!快逃命啊!”
班德对着正在努力控制惊马且自己同样受到惊吓的其他三个骑士喊道,然后踢着马肚子向远处跑去。
其他人见状,也赶紧逃走了去。马车车夫跳到地上,头也不回就丢下马车,一咕噜滚到路边草丛中,稀稀松松响起一片杂草声后没了踪影。
追赶的几人跑到马车跟前,那个火系武士看了下前方,啐了一句“胆小鬼”,然后招呼众人搜查马车。
他们也毫不客气,手掰剑砍,就把马车厢后门给拆了下来,车内装了几只铁皮箱子。
两人跳上车,抬下一只箱子。
真沉!这下看来有的赚了!
“乒!”
火系武士一剑砍掉箱锁,众人满怀期望地打开箱子。
……
“石头!?”作者西门吹雪花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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